第134章 不妄的消息
赢驷垂眼看着宋初一熟睡的面容,虽然肤色微黑,但细致的皮肤与他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同。
不得不说,宋初一睡着的样子实在没有丝毫可观性,倒是她醒着的时候,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才让人觉得不同。
赢驷解了自己的外袍给宋初一披上。
凉亭中一人静坐看着外面的苍茫的天地,一人在旁边睡的热闹非凡,夜风飒飒,成了一幅奇特的画面。
次日清早。
宋初一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尚未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自己躺在温软的床榻上,鼻端是淡淡的甜香。
陌生地方!宋初一猛的睁开眼睛,先是看见浅绯色的帐子,一转头便又对上了一张熟悉而又美丽的脸庞,美人眼睛有些红肿,显然是哭过。
“先生。”子朝轻声唤着,眼泪又要掉落。
宋初一上上下下摸了自己一遍,发现还是穿着昨晚自己的衣物,暗暗松了口气,才答道,“别来无恙?”
“很好。”子朝在宫中从未见过秦君,但过的日子的确如金丝雀一般,衣食用度都无可挑剔。
“那就好。”宋初起身,子朝将衣物递给他,“奴这里没有男子衣物,送先生来的内侍说,请先生将就一晚,今早便送衣物来,先生又醉的利害,奴便不曾伺候先生……”
子朝的声音越来越弱,正在低头系衣带的宋初一终于发觉不对,抬头道,“伺候我?为何?”
子朝脸色涨红,道,“君上把奴送给先生了。”
宋初一看着她片刻,心中暗暗叹息:子朝,倘若你知道我是女子,倘若你知道我杀了你的亲妹子,还会是此时此刻的神情吗?
纵然宋初一从来不觉得自己做出,也从不后悔,但子朝是个好女子,值得得到更好的。
“朝,别怪我,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护不住你。”宋初一眼下是一穷二白,没有钱财也没有势力,只能干空手套白狼的勾当,她留在身边的都是有用之人。
子朝也有长处,但这长处恰恰是宋初一并不需要的,宋初一绝不会为自己增加负担。
“奴明白。”子朝垂眼,却有眼泪从浓密的睫下流出,顺着白净的脸庞滑落。
宋初一揉了揉发胀的脑袋,叹了口气道,“子朝,最美好的年华不该用来等待。人生在世,有些人用全部的精力来体会人世间,有些人却花一辈子的时间体会自己的心。”
哪一种生活更精彩?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往往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自己感受上的人,会无意识的把喜怒哀乐都无限放大,这样活着真正累。而绝大多数的女人无疑都属于后者,宋初一不指望能改变子朝,所以只简单点了一句。
“我回去了。”宋初一整理好衣物,看着还跪坐在床榻前的子朝,“这天底下没有比秦宫再适合你呆的地方了,如果你相信我的话。”
“奴信先生。”子朝声音微弱。
宋初一微微抿唇,看着这么个美人儿梨花带雨的楚楚模样,连她都忍不住心软了。子朝的这份感情着实不应该错用在她身上。
“君上到!”
宋初一正欲转身离开,却闻屋外内侍高声通报,尾音刚落,门口光线便一暗,着一袭黑色华服的赢驷大步走进来,鹰眸微动瞥见脸色泪痕未干的子朝,又见宋初一要走的样子,沉声问道,“没有服侍好先生?”
这话,不知道是问子朝还是在问宋初一,子朝连忙俯身道,“奴该死。”
“参见君上。”宋初一行礼。
子朝伏在地上。
“免礼。”赢驷道。
宋初一干咳了一声,问道,“君上可是对臣下送的这名美人儿不满意?为何又送还回来?”
赢驷倒是没想那么多,只面无表情的道,“后宫就这一个能看的。”
听闻此话,宋初一心中微喜,这从侧面反映子朝的容色还是入了赢驷的眼,虽说可能仅仅是觉得她长的不错,但总算是在日理万机的君主心中有一抹印象,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还是子朝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赢驷,仅论容貌的话,宋初一站在赢驷身边即便不至于形秽,也差了不止几十里。
宋初一干咳一声道,“臣下虽无干涉君上私事的意思,但君上年纪也不小了。”
赢驷颌首,本来他这个年纪应该有妻了,但上上下下都在讨论新法之事,哪有闲工夫操心他的婚事?仅有的一两个呼声也被淹没在新发废立的声浪中,而他本人目前也没有心思。
“臣下告退。”宋初一施礼。
“寡人已命人给先生准备好府邸,自有人领你去。”赢驷道,
“谢过君上。”宋初一再施一礼,便退了出去。
外面天气大好,已经明显能感觉到夏季的热。宋初一跟着内侍到宫门处,果然有人在接应。
宋初一的府邸在咸阳主干道往南延伸的一个巷子里,距离秦宫距离极近。院子占地面积不大,但胜在精巧,亭台楼阁应有尽有,满院子的李树、杏树已经挂上了累累果实,清风微动,带着果木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房屋共有八间,分配的也相当合理。
“先生。”季涣在院中看寍丫和坚晒被子,见宋初一进来,起身迎了上来,“我打听到不妄的消息了。”
“嗯,倒是很快。”宋初一笑道。
季涣道,“我也学的先生,在博弈社中买的。”
宋初一微微挑眉,示意他继续。
“不妄离家出走,去了楚国。”季涣皱眉道。
宋初一并不太吃惊,如果她是砻谷不妄,多半也会选择魏国或楚国,由于魏国和卫国之间的关系紧张,为了砻谷氏在卫国不遭受压力,他去楚国也在情理之中。
“先生,楚国……”季涣叹气。楚国与秦国相邻,将来难免会有摩擦,说不定有一天就会成为对手。
“莫忧心。”宋初一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妄选择去了,想必就已经做好了随时与我对峙的准备,各为其主而已,师徒情谊另作他论。”
不得不说,宋初一睡着的样子实在没有丝毫可观性,倒是她醒着的时候,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才让人觉得不同。
赢驷解了自己的外袍给宋初一披上。
凉亭中一人静坐看着外面的苍茫的天地,一人在旁边睡的热闹非凡,夜风飒飒,成了一幅奇特的画面。
次日清早。
宋初一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尚未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自己躺在温软的床榻上,鼻端是淡淡的甜香。
陌生地方!宋初一猛的睁开眼睛,先是看见浅绯色的帐子,一转头便又对上了一张熟悉而又美丽的脸庞,美人眼睛有些红肿,显然是哭过。
“先生。”子朝轻声唤着,眼泪又要掉落。
宋初一上上下下摸了自己一遍,发现还是穿着昨晚自己的衣物,暗暗松了口气,才答道,“别来无恙?”
“很好。”子朝在宫中从未见过秦君,但过的日子的确如金丝雀一般,衣食用度都无可挑剔。
“那就好。”宋初起身,子朝将衣物递给他,“奴这里没有男子衣物,送先生来的内侍说,请先生将就一晚,今早便送衣物来,先生又醉的利害,奴便不曾伺候先生……”
子朝的声音越来越弱,正在低头系衣带的宋初一终于发觉不对,抬头道,“伺候我?为何?”
子朝脸色涨红,道,“君上把奴送给先生了。”
宋初一看着她片刻,心中暗暗叹息:子朝,倘若你知道我是女子,倘若你知道我杀了你的亲妹子,还会是此时此刻的神情吗?
纵然宋初一从来不觉得自己做出,也从不后悔,但子朝是个好女子,值得得到更好的。
“朝,别怪我,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护不住你。”宋初一眼下是一穷二白,没有钱财也没有势力,只能干空手套白狼的勾当,她留在身边的都是有用之人。
子朝也有长处,但这长处恰恰是宋初一并不需要的,宋初一绝不会为自己增加负担。
“奴明白。”子朝垂眼,却有眼泪从浓密的睫下流出,顺着白净的脸庞滑落。
宋初一揉了揉发胀的脑袋,叹了口气道,“子朝,最美好的年华不该用来等待。人生在世,有些人用全部的精力来体会人世间,有些人却花一辈子的时间体会自己的心。”
哪一种生活更精彩?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往往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自己感受上的人,会无意识的把喜怒哀乐都无限放大,这样活着真正累。而绝大多数的女人无疑都属于后者,宋初一不指望能改变子朝,所以只简单点了一句。
“我回去了。”宋初一整理好衣物,看着还跪坐在床榻前的子朝,“这天底下没有比秦宫再适合你呆的地方了,如果你相信我的话。”
“奴信先生。”子朝声音微弱。
宋初一微微抿唇,看着这么个美人儿梨花带雨的楚楚模样,连她都忍不住心软了。子朝的这份感情着实不应该错用在她身上。
“君上到!”
宋初一正欲转身离开,却闻屋外内侍高声通报,尾音刚落,门口光线便一暗,着一袭黑色华服的赢驷大步走进来,鹰眸微动瞥见脸色泪痕未干的子朝,又见宋初一要走的样子,沉声问道,“没有服侍好先生?”
这话,不知道是问子朝还是在问宋初一,子朝连忙俯身道,“奴该死。”
“参见君上。”宋初一行礼。
子朝伏在地上。
“免礼。”赢驷道。
宋初一干咳了一声,问道,“君上可是对臣下送的这名美人儿不满意?为何又送还回来?”
赢驷倒是没想那么多,只面无表情的道,“后宫就这一个能看的。”
听闻此话,宋初一心中微喜,这从侧面反映子朝的容色还是入了赢驷的眼,虽说可能仅仅是觉得她长的不错,但总算是在日理万机的君主心中有一抹印象,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还是子朝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赢驷,仅论容貌的话,宋初一站在赢驷身边即便不至于形秽,也差了不止几十里。
宋初一干咳一声道,“臣下虽无干涉君上私事的意思,但君上年纪也不小了。”
赢驷颌首,本来他这个年纪应该有妻了,但上上下下都在讨论新法之事,哪有闲工夫操心他的婚事?仅有的一两个呼声也被淹没在新发废立的声浪中,而他本人目前也没有心思。
“臣下告退。”宋初一施礼。
“寡人已命人给先生准备好府邸,自有人领你去。”赢驷道,
“谢过君上。”宋初一再施一礼,便退了出去。
外面天气大好,已经明显能感觉到夏季的热。宋初一跟着内侍到宫门处,果然有人在接应。
宋初一的府邸在咸阳主干道往南延伸的一个巷子里,距离秦宫距离极近。院子占地面积不大,但胜在精巧,亭台楼阁应有尽有,满院子的李树、杏树已经挂上了累累果实,清风微动,带着果木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房屋共有八间,分配的也相当合理。
“先生。”季涣在院中看寍丫和坚晒被子,见宋初一进来,起身迎了上来,“我打听到不妄的消息了。”
“嗯,倒是很快。”宋初一笑道。
季涣道,“我也学的先生,在博弈社中买的。”
宋初一微微挑眉,示意他继续。
“不妄离家出走,去了楚国。”季涣皱眉道。
宋初一并不太吃惊,如果她是砻谷不妄,多半也会选择魏国或楚国,由于魏国和卫国之间的关系紧张,为了砻谷氏在卫国不遭受压力,他去楚国也在情理之中。
“先生,楚国……”季涣叹气。楚国与秦国相邻,将来难免会有摩擦,说不定有一天就会成为对手。
“莫忧心。”宋初一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妄选择去了,想必就已经做好了随时与我对峙的准备,各为其主而已,师徒情谊另作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