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 宪兵(第一更)
码头苦力最终是什么下场?
那些码头苦力在试图捣毁机器时有上百人被判处苦役,前往徐闻盐场晒盐。就连其会首也因放纵苦力作乱,被课一万两罚银,因为掏不出罚银,其宅子都被官府拍卖了。
虽说这件事不大,但多少却让人明白了官府“法必责众”的态度,实际上,这两年他们体会最深的就是这四个字,当然还有就是越来越相信法律的公平。
“大人难道当真要陷广东于大乱吗?”
听巡抚大人这么一说,赵存南顿时急了。
“码头苦力大都来自他地,非广州本地土著,大人弹压,自然不会有丝西关机户落地岂止一代,早已为广州土著,大人若是强力弹压,只恐届时难以收场啊!”
被人这么威胁的李子渊的脸色顿时由暗到黑:
“这广州之事自然有汉督任命的官员负责,就不劳你操心了。”
从未想到这素来为广州商界所推崇的巡抚大人的态度居然如此强烈,赵存南对他如此态度极为不悦,冷冷地回了一句:
“若如此,会招致绅民激变!”
“激变!”
李子渊刷地站了起来。
“谁敢?官府自有法度在!省城,自有宪兵!来人,送客!”
说罢,拂袖走出了客厅。
自有法度、自有宪兵,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百姓为生计请官府张目时,难道官府也要派兵去弹压吗?
这官府怎么会昏蛮至此!
望着巡抚大人匆匆外出的脚步,赵存南只觉得胸腔中尽是满腔的悲愤。
“不意闻亡国之音啊……”
一句话刚说出口,一股浓血在他的胸腔里奔涌躁动着,直冲破喉咙喷出嘴外,眼前一片昏黑,整个人蓦地倒在这客厅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赵会首!”
巡抚衙门的工作人员被眼前这一幕吓住了,声音凄惨地喊道。
刚出门外的李子渊听到声音不对,忙扭过头来,见状后心底大惊之余,眉头猛的一蹙,他立即意识到,这事件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善了。
在几个人将赵存南抬起的时候。李子渊吩咐道:
“把他送到医院里,通知他的家人。我还有要紧事急着办。”
还有什么要紧事,身为地方官的李子渊非常清楚,赵存南于衙门里吐血的事情传出去,会导致什么,现在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回到办公室后,李子渊立即从办公桌的特制抽屉内拿起电话,现在电话作为一种保密的通讯工具,除了军队内部使用之外,只有少数官员的办公室内才会安装,而且不能安装于明处。
“喂,接宪兵队!”
在电话里传出接线员的询问时,拿着电话李子渊说道,很快电话便接通了。
“我是李子渊……”
“铃、铃……”
骑在自行车上马辉不时的按着车把上的铃铛,此时的他显得有些得意——作为广州宪兵队侦缉科的探员,他可以自由使用科里的五辆自行车中的一辆,而这辆三号车,就是他的“坐驾”。
自行车是汉阳兵工厂几个月前推出的“新玩意”,虽说早在几十年前,德国人就发明了木制自行车,而且英国人麦克米伦也发明了蹬踏式脚蹬驱动自行车。但是性能都不及汉阳兵工厂的这个发明,它的前后**小同,以保持平衡,并用钢管制成了菱形车架,车轮也改为钢圈和辐条,采用充气橡胶轮胎,同时车上采用了滚动轴承、飞轮、手刹等,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采用链条驱动,用后轮的转动来推动车子前进。
自行车骑起来速度极快,军队曾对其进行过试验对比,骑兵每天只能保持80公里的行进速度,且其持续时间不能超过7天,但骑自行车的士兵却可以每天行进120公里,甚至150公里,并且可保持10天以上。自行车不仅有着速度快的优势,而且更为安全,更容易使用,也正因如此,现在军队已经开始大量使用自行车作为传令兵的交通工具。
而城市宪兵对自行车也有着需要,比如负责刑事案件侦缉科,就需要快速抵达现场,过去是骑马,而现则改成了自行车,它速度更快,而且不需在各种马料。更重要的是自行车于城中穿行更为方便,刹车灵活,不至于担心碰到人。
不过只用了二十分钟,马辉便抵达了位于城外的珠江河堤的案发现场。他四下寻找当地的巡逻宪兵,最后发现他们聚集在下面的湖边,蹲在一棵矮柳树旁边,他们脚旁有一堆浅色的东西。旁边一个树桩上坐着个年轻人,穿着一套蓝布汉式服装,他的脑袋埋在膝盖之间,看起来显得有些紧张。
马辉狠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它“嘶”的一声在泥地里熄灭了。然后朝湖边走去。一个巡逻宪兵看到他到来后,连忙立即敬礼。
“上士!”
作为侦缉科的探员,马辉是上士军衔,他曾在武昌的宪兵学校接受过侦缉培训。还了个军礼后,他便径直穿过泥泞的草地,走到现场。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尸体。冰冷,身材瘦削,因为被江水浸泡的关系,肤色惨白、发肿。尸体上有一些污泥,背部朝下,上半身搁浅在岸上。尸体的眼睛紧闭。
眼睛没有离开尸体,马辉继续问道,
“什么时候发现它的?”
“一个小时前,先生。我们当时正在这里巡逻的时候,听到这边的喊声,发现尸体后,便作一级优先处理,然后派人通知侦缉科。”
巡逻的宪兵负责治安维持以及一般案件,因为他们并没有办理这些案件的经验,诸如杀人之类的刑事案件往往都是由侦缉科负责,而侦缉科的探员,往往都是从宪兵中挑选出来的最聪明的人手,在武昌的宪兵学校中接受侦缉培训,而培训他们的既有外国人也有本国的衙役以及仵作。
在普通的宪兵发现诸如谋杀之类的案件时,就会作一级优先处理,也就是派人前往队里通知侦缉科,于现场看守现场,避免现场被破坏。
“谁发现了他?”
宪兵指了指肩膀后面那个年青人,那个年轻人赶紧站了起来。他看起来是典型的一副城市平民的打扮。马辉注意到这个人似乎被吓坏了,于是便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李明一,长,长官,在,在附近的李家饭馆里当伙计……”
他说话听起来畏畏缩缩的,又有点巴结,
“李家饭馆……”
马辉知道那个地方,那是一个不大的饭馆。
“刚才掌柜的让我去家里拿料子,没曾想在路上看到这个人……”
这个年轻人怯生生地说。
“当时你看见别人了吗?”
马辉用和蔼的口气问道,听上去像这个年青人的亲戚,反倒是不像个宪兵。
“没有人,长官。我当时就吓跑了,一边跑一边大喊,然后就碰到正在巡逻的两个长官了……”
又看了看尸体。他被水泡的显得非常胖。显然已经泡了不下两天了。
“把它从水里拽出来吧!这里并不是第一现场。”
马辉的话声一落,一旁就传来一个声音,
“别,别再等一会……”
转过身来,看到来者,马辉的眉头一皱,来的是他的同僚——方世杰,他是旧衙役,科里聘为探员,但他并不是宪兵,科里只是借助他的经验罢了。
“哟,方探员,你睡醒了!昨天晚上又喝多了?”
“醒了,醒了,多喝了两杯……”
方世杰咧开嘴笑了起来,此时,他的浑身都是酒味,他径直走到尸体面前,仔细的查看着尸体,最后又仔细查探了一下,才说道。
“马探员,你还真没说错,这里真不是第一现场……”
废话!
至少泡了两天!可能会是第一现场吗?
“可能是上游飘过来的吧!我看还是要和上游的几个城市联系统一下!”
马辉的话还没说完,方世杰就说道。
“虽说不是第一杀人现场,但我敢肯定这里是第一个抛尸现场!”
什么?
马辉睁大眼睛,看着醉意十足的方世杰,他说什么?
“马探员,你看这尸体旁边的这一串脚印,下到河岸的时候,脚印深,上去的时候,脚印浅,这是同一个人的脚印,你看这几个脚印,有些混乱,如果我没有猜错了的话,他在抛尸的时候,肯定是碰到人了,所以才没能把尸体扔进江里……”
在方世杰一一说着他的理由的时候,马辉则继续仔细查看着现场的痕迹,刑事侦缉对于宪兵来说,一直都处于学习之中,这也是聘请那些衙役的原因,他们中的少部分人有一定的经验。
“那么可以肯定这是凶杀了?”
“肯定是凶杀,而且凶手住的位置应该不远,应该在两里地之内,他家附近应该有小湖,你看尸体的下肢有捆绑的痕迹,他肯定是被捆了石头,不知怎么绳断了,所以才会被移到这里,准备抛入江里,让它顺江流下去……”
就在方世杰分析着案件时,河堤上传来一阵铃声,然后只见一个宪兵急匆匆的跑过来,冲着正在分析现场的两个敬个礼,然后传达着上级的命令。
“上士,司令命令你们立即回到队里,有其它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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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这件事不大,但多少却让人明白了官府“法必责众”的态度,实际上,这两年他们体会最深的就是这四个字,当然还有就是越来越相信法律的公平。
“大人难道当真要陷广东于大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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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这么威胁的李子渊的脸色顿时由暗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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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想到这素来为广州商界所推崇的巡抚大人的态度居然如此强烈,赵存南对他如此态度极为不悦,冷冷地回了一句:
“若如此,会招致绅民激变!”
“激变!”
李子渊刷地站了起来。
“谁敢?官府自有法度在!省城,自有宪兵!来人,送客!”
说罢,拂袖走出了客厅。
自有法度、自有宪兵,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百姓为生计请官府张目时,难道官府也要派兵去弹压吗?
这官府怎么会昏蛮至此!
望着巡抚大人匆匆外出的脚步,赵存南只觉得胸腔中尽是满腔的悲愤。
“不意闻亡国之音啊……”
一句话刚说出口,一股浓血在他的胸腔里奔涌躁动着,直冲破喉咙喷出嘴外,眼前一片昏黑,整个人蓦地倒在这客厅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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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门外的李子渊听到声音不对,忙扭过头来,见状后心底大惊之余,眉头猛的一蹙,他立即意识到,这事件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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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要紧事,身为地方官的李子渊非常清楚,赵存南于衙门里吐血的事情传出去,会导致什么,现在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回到办公室后,李子渊立即从办公桌的特制抽屉内拿起电话,现在电话作为一种保密的通讯工具,除了军队内部使用之外,只有少数官员的办公室内才会安装,而且不能安装于明处。
“喂,接宪兵队!”
在电话里传出接线员的询问时,拿着电话李子渊说道,很快电话便接通了。
“我是李子渊……”
“铃、铃……”
骑在自行车上马辉不时的按着车把上的铃铛,此时的他显得有些得意——作为广州宪兵队侦缉科的探员,他可以自由使用科里的五辆自行车中的一辆,而这辆三号车,就是他的“坐驾”。
自行车是汉阳兵工厂几个月前推出的“新玩意”,虽说早在几十年前,德国人就发明了木制自行车,而且英国人麦克米伦也发明了蹬踏式脚蹬驱动自行车。但是性能都不及汉阳兵工厂的这个发明,它的前后**小同,以保持平衡,并用钢管制成了菱形车架,车轮也改为钢圈和辐条,采用充气橡胶轮胎,同时车上采用了滚动轴承、飞轮、手刹等,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采用链条驱动,用后轮的转动来推动车子前进。
自行车骑起来速度极快,军队曾对其进行过试验对比,骑兵每天只能保持80公里的行进速度,且其持续时间不能超过7天,但骑自行车的士兵却可以每天行进120公里,甚至150公里,并且可保持10天以上。自行车不仅有着速度快的优势,而且更为安全,更容易使用,也正因如此,现在军队已经开始大量使用自行车作为传令兵的交通工具。
而城市宪兵对自行车也有着需要,比如负责刑事案件侦缉科,就需要快速抵达现场,过去是骑马,而现则改成了自行车,它速度更快,而且不需在各种马料。更重要的是自行车于城中穿行更为方便,刹车灵活,不至于担心碰到人。
不过只用了二十分钟,马辉便抵达了位于城外的珠江河堤的案发现场。他四下寻找当地的巡逻宪兵,最后发现他们聚集在下面的湖边,蹲在一棵矮柳树旁边,他们脚旁有一堆浅色的东西。旁边一个树桩上坐着个年轻人,穿着一套蓝布汉式服装,他的脑袋埋在膝盖之间,看起来显得有些紧张。
马辉狠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它“嘶”的一声在泥地里熄灭了。然后朝湖边走去。一个巡逻宪兵看到他到来后,连忙立即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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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的宪兵负责治安维持以及一般案件,因为他们并没有办理这些案件的经验,诸如杀人之类的刑事案件往往都是由侦缉科负责,而侦缉科的探员,往往都是从宪兵中挑选出来的最聪明的人手,在武昌的宪兵学校中接受侦缉培训,而培训他们的既有外国人也有本国的衙役以及仵作。
在普通的宪兵发现诸如谋杀之类的案件时,就会作一级优先处理,也就是派人前往队里通知侦缉科,于现场看守现场,避免现场被破坏。
“谁发现了他?”
宪兵指了指肩膀后面那个年青人,那个年轻人赶紧站了起来。他看起来是典型的一副城市平民的打扮。马辉注意到这个人似乎被吓坏了,于是便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李明一,长,长官,在,在附近的李家饭馆里当伙计……”
他说话听起来畏畏缩缩的,又有点巴结,
“李家饭馆……”
马辉知道那个地方,那是一个不大的饭馆。
“刚才掌柜的让我去家里拿料子,没曾想在路上看到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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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你看见别人了吗?”
马辉用和蔼的口气问道,听上去像这个年青人的亲戚,反倒是不像个宪兵。
“没有人,长官。我当时就吓跑了,一边跑一边大喊,然后就碰到正在巡逻的两个长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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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辉的话声一落,一旁就传来一个声音,
“别,别再等一会……”
转过身来,看到来者,马辉的眉头一皱,来的是他的同僚——方世杰,他是旧衙役,科里聘为探员,但他并不是宪兵,科里只是借助他的经验罢了。
“哟,方探员,你睡醒了!昨天晚上又喝多了?”
“醒了,醒了,多喝了两杯……”
方世杰咧开嘴笑了起来,此时,他的浑身都是酒味,他径直走到尸体面前,仔细的查看着尸体,最后又仔细查探了一下,才说道。
“马探员,你还真没说错,这里真不是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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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上游飘过来的吧!我看还是要和上游的几个城市联系统一下!”
马辉的话还没说完,方世杰就说道。
“虽说不是第一杀人现场,但我敢肯定这里是第一个抛尸现场!”
什么?
马辉睁大眼睛,看着醉意十足的方世杰,他说什么?
“马探员,你看这尸体旁边的这一串脚印,下到河岸的时候,脚印深,上去的时候,脚印浅,这是同一个人的脚印,你看这几个脚印,有些混乱,如果我没有猜错了的话,他在抛尸的时候,肯定是碰到人了,所以才没能把尸体扔进江里……”
在方世杰一一说着他的理由的时候,马辉则继续仔细查看着现场的痕迹,刑事侦缉对于宪兵来说,一直都处于学习之中,这也是聘请那些衙役的原因,他们中的少部分人有一定的经验。
“那么可以肯定这是凶杀了?”
“肯定是凶杀,而且凶手住的位置应该不远,应该在两里地之内,他家附近应该有小湖,你看尸体的下肢有捆绑的痕迹,他肯定是被捆了石头,不知怎么绳断了,所以才会被移到这里,准备抛入江里,让它顺江流下去……”
就在方世杰分析着案件时,河堤上传来一阵铃声,然后只见一个宪兵急匆匆的跑过来,冲着正在分析现场的两个敬个礼,然后传达着上级的命令。
“上士,司令命令你们立即回到队里,有其它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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