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南都(二)
李真退开一步,再端详齐远山一眼,看到后面走下来的于永强。于是他错过身子给了他一拳,笑道:“你小子气色还不错啊。”
“这个……啊,托您的福……”刚才还不大乐意的于永强在看到李真的时候就莫名地紧张局促起来,只说了一句话便不知道该接什么好,急中生智拉了沈辞上来:“哥,这是我媳妇儿,上次你没见着。”
可他没想到自己这个一向伶牙俐齿的媳妇儿也变得局促起来了。沈辞把笑容在脸上挤了又挤,才憋出一句:“……您好,您好。”
李真笑着对她点头:“欢迎、欢迎!”
然后沈辞才缩回到于永强的身后,咂了咂嘴,在心里想:“妈呀——这就是大人物啊——一看见就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实际上,任谁看到一个传说中可以毁天灭地的人站在自己面前,都会在第一时间生出这样的心思吧——那已经不太像是人,而像是神了!
而且这“神”看起来又这样谦和平易。
随后李真看到了齐玲玲。他微微一愣。
四个人原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他脸上,这时候便都去看齐玲玲——怎么了?
可是齐玲玲本人都有点儿手足无措了。齐远山连忙介绍:“这是我媳妇儿,齐玲玲。”
李真哈了一声,笑起来:“怎么会这么巧——远山,你福气不小!”
齐远山和齐玲玲一脸茫然。
李真向着齐玲玲眨眨眼:“我们见过的。”
于永强和沈辞也变成一脸茫然了——合着齐玲玲说的还是真的。
“那天晚上——公园的长椅上。不记得了?”李真笑着说。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是高兴过了头了……这种说法可不好。于是赶紧接着说,“咱们见面聊了几句,我问你从菲律宾来帝国后不后悔,你说不后悔。然后就再没见过了——没想到事情这么巧,远山有福了。”
齐玲玲瞪大了眼睛:“啊……还真是你!”
她赶紧拉了齐远山一把:“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最难、睡公园的时候,有天晚上有个怪人走到我旁边,我还以为是抢劫的,结果他倒还给了我钱?真是他呀!”
那天晚上正是“李真”杀死了沈幕的那一晚。
这小插曲意外地令五个人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不少。李真大笑:“走吧,上车,咱们路上慢慢聊。”
南都是在三宝颜的废墟上重新建设起来的。但无论拥有多么巨大的热情。五年的时间都不可能完全地新建一个城市。因而作为南吕宋的首都。南都看起来有些“寒酸”。你很少能够看到超过六层的高楼大厦,更多的是两到三层的房子。
可便是这样的建筑都快要将车上的四个人看傻了。
因为南都的所谓“两到三层”的房子,可不是像平阳那样。平阳是一个老城,拥有上千年的历史。老城市自然有老城区。而平阳的老城区里。便是有很多很多低矮的楼房。那些楼房大多是帝国经济快速增长时候建造出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容纳更多的人口,
所以那些建筑实际上毫无美观可言,都是用红砖做外墙的、方方正正的长条楼房。这样的房子在新建起来的时候看起来还挺气派。但随着时间流逝,那些楼房的外墙就变得肮脏不堪、灰蒙蒙的令人一看便心情低落。
后来人们给那些老楼房粉刷了一遍。然人粉刷之后再过十多年,那些楼房反而变得更加破旧、肮脏起来。沈幕当初的仓库便是在那样的老城区里,一眼看去,心里面几乎都是绝望。
齐远山他们看惯了那种楼房,现在又看到了南都宽敞的街道两旁的建筑——都是崭新的。并且这些崭新的建筑不是方块一样的楼房,而是一栋一栋自带花园和草坪的小别墅。起初他们以为车子是经过了一片别墅区,但等到他们渐渐进入市中心,却发现几乎整个南都市都是这样的布局。
这种情景令他们几个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一套这样的房子在平阳售价可以达到三十万金元以上,绝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了的。
李真知道他们的疑惑,只笑着解释一句:“这里人少。以后也不会有太多人。”
他们这才恍然大悟——但只在意了前一句。这座岛屿的确曾经是重灾区,先有核心苏醒,只有又有一个类种入侵,能够活下来的人确实不会多。
沈辞在后面捅了捅于永强,眼睛里是止不住的笑意。那意思很清楚——咱们以后也能住上这种啦。
可惜于永强这当口儿都看呆了。
李真驾驶的灰色suv驶上主干道,这时候车子慢慢变多了起来,可仍不比平阳那样川流不息。
慢慢的,四个人都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每当李真的车子出现的时候,他附近的车辆都会像是提前约好了一样放缓速度,让他先行过去。倘若街道两旁还有散步或是乘凉的人,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也都会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甚至有些人会向他们招招手。
李真对此并无太多解释,只神色如常地保持着匀速。但另外四个人看得暗暗咂舌——他们从未想过一个人会得到其他人的如此礼遇。
也就是在这时候,于永强心里之前的那么一点儿不满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还有点儿惭愧:他一个人来接他们似乎不是因为轻视,恰恰相反,却是极高的礼遇和极真挚的感情。
车子再行过十多分钟的时间,齐远山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虽然仍旧觉得新奇激动,然而已经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了。于是他很想问之前在飞机上思考的那个问题——自己这些人到底会不会给李真带来麻烦?
他们已经很多年未见面,但李真却表现得热情谦和,仿佛两个人昨日才分开。这种态度令齐远山更加重视起两人之间的友情来,也额外地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当然,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产生的这种想法实际上已经令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变得不那么纯粹了——并非因为时间或是距离使得那感情稍有变质,而是两人之间巨大的地位差异。
他想了想,终于鼓起勇气转过脸去对李真说:“你让我们过来……”
李真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去看正前方的道路。脸上的笑容变得稍微淡了一些,却没有令齐远山感到生疏。因为他可以看得出李真之前那种稍微浓烈的笑是对他们四个人的,而眼下这种发自心底的微笑是对自己的。
“别想太多。”李真就说了两句话,“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们有事求我。”
说完之后他将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拍拍齐远山的膝盖。
四个人都听明白了李真的话,心中陡然一轻,彻底愉悦起来了。
穿越市区之后,驶上另外一片街区。到了这边儿,街道上的车子与行人陡然少了起来,仿佛他们穿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李真在一栋黑顶白墙的房前草坪上看到一个人,于是将车子慢慢停到路边了。
那人看到李真的车子,打脸上露出笑容,也大步走过来。
来者是一个蓄着长发长胡子、身材魁梧高大的人。沈辞不明所以地从车窗向外看那人,却在看了一眼之后轻轻地“呀”了一声,又缩回到于永强的身边。
于永强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电动,所以眼神不大好,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媳妇儿会有这种反应。但等到那人走得更近了,他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也吃了一惊。
因为来者看起来不像是人类。
人类的瞳孔不会是细长的一条,人类的眼眶周围也不会有细小的鳞片。
这是……异种??
他生出了夺路而逃的想法,但立即想到这里是南吕宋,是李真的地盘儿——哪怕真有异种,也是“好”异种吧?更何况李真似乎和那人挺熟。于是他就只能用力握紧了沈辞的手,低声给她打气:“慌什么,少见多怪。”
李真先开口:“老于,最近怎么样?”
来者咧嘴笑起来。这一笑,沈辞将于永强的手抓得更紧了——对方嘴里都是尖利的牙齿,白得吓人。外面原本是微风艳阳天,可是她在车子里觉得自己身上都发凉了。
“什么人得要你亲自去接啊。”于濛走到车窗边往里面看,齐远山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向他点点头。
“我哥们儿。我跟你说过的——远山。”李真笑答,将一只胳膊搭在车门上,看起来随意得很。
于是这四个人终于又稍微安了心。至少那人会说话,而且说起话来真的像是一个“人”,还是个脾气挺好的人。
于濛就朝齐远山拱手,认真地说:“久仰、幸会。”
齐远山被他弄得有点儿发愣。这个姓于的人看起来不像帝国人,更像个白种人。然而举手投足一派帝国古代士族风度——要说老派,那也实在太老了。现在谁见面还拱手啊。
他就只好也顺着对方说:“幸会、幸会。”t
“这个……啊,托您的福……”刚才还不大乐意的于永强在看到李真的时候就莫名地紧张局促起来,只说了一句话便不知道该接什么好,急中生智拉了沈辞上来:“哥,这是我媳妇儿,上次你没见着。”
可他没想到自己这个一向伶牙俐齿的媳妇儿也变得局促起来了。沈辞把笑容在脸上挤了又挤,才憋出一句:“……您好,您好。”
李真笑着对她点头:“欢迎、欢迎!”
然后沈辞才缩回到于永强的身后,咂了咂嘴,在心里想:“妈呀——这就是大人物啊——一看见就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实际上,任谁看到一个传说中可以毁天灭地的人站在自己面前,都会在第一时间生出这样的心思吧——那已经不太像是人,而像是神了!
而且这“神”看起来又这样谦和平易。
随后李真看到了齐玲玲。他微微一愣。
四个人原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他脸上,这时候便都去看齐玲玲——怎么了?
可是齐玲玲本人都有点儿手足无措了。齐远山连忙介绍:“这是我媳妇儿,齐玲玲。”
李真哈了一声,笑起来:“怎么会这么巧——远山,你福气不小!”
齐远山和齐玲玲一脸茫然。
李真向着齐玲玲眨眨眼:“我们见过的。”
于永强和沈辞也变成一脸茫然了——合着齐玲玲说的还是真的。
“那天晚上——公园的长椅上。不记得了?”李真笑着说。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是高兴过了头了……这种说法可不好。于是赶紧接着说,“咱们见面聊了几句,我问你从菲律宾来帝国后不后悔,你说不后悔。然后就再没见过了——没想到事情这么巧,远山有福了。”
齐玲玲瞪大了眼睛:“啊……还真是你!”
她赶紧拉了齐远山一把:“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最难、睡公园的时候,有天晚上有个怪人走到我旁边,我还以为是抢劫的,结果他倒还给了我钱?真是他呀!”
那天晚上正是“李真”杀死了沈幕的那一晚。
这小插曲意外地令五个人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不少。李真大笑:“走吧,上车,咱们路上慢慢聊。”
南都是在三宝颜的废墟上重新建设起来的。但无论拥有多么巨大的热情。五年的时间都不可能完全地新建一个城市。因而作为南吕宋的首都。南都看起来有些“寒酸”。你很少能够看到超过六层的高楼大厦,更多的是两到三层的房子。
可便是这样的建筑都快要将车上的四个人看傻了。
因为南都的所谓“两到三层”的房子,可不是像平阳那样。平阳是一个老城,拥有上千年的历史。老城市自然有老城区。而平阳的老城区里。便是有很多很多低矮的楼房。那些楼房大多是帝国经济快速增长时候建造出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容纳更多的人口,
所以那些建筑实际上毫无美观可言,都是用红砖做外墙的、方方正正的长条楼房。这样的房子在新建起来的时候看起来还挺气派。但随着时间流逝,那些楼房的外墙就变得肮脏不堪、灰蒙蒙的令人一看便心情低落。
后来人们给那些老楼房粉刷了一遍。然人粉刷之后再过十多年,那些楼房反而变得更加破旧、肮脏起来。沈幕当初的仓库便是在那样的老城区里,一眼看去,心里面几乎都是绝望。
齐远山他们看惯了那种楼房,现在又看到了南都宽敞的街道两旁的建筑——都是崭新的。并且这些崭新的建筑不是方块一样的楼房,而是一栋一栋自带花园和草坪的小别墅。起初他们以为车子是经过了一片别墅区,但等到他们渐渐进入市中心,却发现几乎整个南都市都是这样的布局。
这种情景令他们几个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一套这样的房子在平阳售价可以达到三十万金元以上,绝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了的。
李真知道他们的疑惑,只笑着解释一句:“这里人少。以后也不会有太多人。”
他们这才恍然大悟——但只在意了前一句。这座岛屿的确曾经是重灾区,先有核心苏醒,只有又有一个类种入侵,能够活下来的人确实不会多。
沈辞在后面捅了捅于永强,眼睛里是止不住的笑意。那意思很清楚——咱们以后也能住上这种啦。
可惜于永强这当口儿都看呆了。
李真驾驶的灰色suv驶上主干道,这时候车子慢慢变多了起来,可仍不比平阳那样川流不息。
慢慢的,四个人都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每当李真的车子出现的时候,他附近的车辆都会像是提前约好了一样放缓速度,让他先行过去。倘若街道两旁还有散步或是乘凉的人,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也都会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甚至有些人会向他们招招手。
李真对此并无太多解释,只神色如常地保持着匀速。但另外四个人看得暗暗咂舌——他们从未想过一个人会得到其他人的如此礼遇。
也就是在这时候,于永强心里之前的那么一点儿不满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还有点儿惭愧:他一个人来接他们似乎不是因为轻视,恰恰相反,却是极高的礼遇和极真挚的感情。
车子再行过十多分钟的时间,齐远山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虽然仍旧觉得新奇激动,然而已经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了。于是他很想问之前在飞机上思考的那个问题——自己这些人到底会不会给李真带来麻烦?
他们已经很多年未见面,但李真却表现得热情谦和,仿佛两个人昨日才分开。这种态度令齐远山更加重视起两人之间的友情来,也额外地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当然,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产生的这种想法实际上已经令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变得不那么纯粹了——并非因为时间或是距离使得那感情稍有变质,而是两人之间巨大的地位差异。
他想了想,终于鼓起勇气转过脸去对李真说:“你让我们过来……”
李真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去看正前方的道路。脸上的笑容变得稍微淡了一些,却没有令齐远山感到生疏。因为他可以看得出李真之前那种稍微浓烈的笑是对他们四个人的,而眼下这种发自心底的微笑是对自己的。
“别想太多。”李真就说了两句话,“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们有事求我。”
说完之后他将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拍拍齐远山的膝盖。
四个人都听明白了李真的话,心中陡然一轻,彻底愉悦起来了。
穿越市区之后,驶上另外一片街区。到了这边儿,街道上的车子与行人陡然少了起来,仿佛他们穿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李真在一栋黑顶白墙的房前草坪上看到一个人,于是将车子慢慢停到路边了。
那人看到李真的车子,打脸上露出笑容,也大步走过来。
来者是一个蓄着长发长胡子、身材魁梧高大的人。沈辞不明所以地从车窗向外看那人,却在看了一眼之后轻轻地“呀”了一声,又缩回到于永强的身边。
于永强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电动,所以眼神不大好,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媳妇儿会有这种反应。但等到那人走得更近了,他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也吃了一惊。
因为来者看起来不像是人类。
人类的瞳孔不会是细长的一条,人类的眼眶周围也不会有细小的鳞片。
这是……异种??
他生出了夺路而逃的想法,但立即想到这里是南吕宋,是李真的地盘儿——哪怕真有异种,也是“好”异种吧?更何况李真似乎和那人挺熟。于是他就只能用力握紧了沈辞的手,低声给她打气:“慌什么,少见多怪。”
李真先开口:“老于,最近怎么样?”
来者咧嘴笑起来。这一笑,沈辞将于永强的手抓得更紧了——对方嘴里都是尖利的牙齿,白得吓人。外面原本是微风艳阳天,可是她在车子里觉得自己身上都发凉了。
“什么人得要你亲自去接啊。”于濛走到车窗边往里面看,齐远山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向他点点头。
“我哥们儿。我跟你说过的——远山。”李真笑答,将一只胳膊搭在车门上,看起来随意得很。
于是这四个人终于又稍微安了心。至少那人会说话,而且说起话来真的像是一个“人”,还是个脾气挺好的人。
于濛就朝齐远山拱手,认真地说:“久仰、幸会。”
齐远山被他弄得有点儿发愣。这个姓于的人看起来不像帝国人,更像个白种人。然而举手投足一派帝国古代士族风度——要说老派,那也实在太老了。现在谁见面还拱手啊。
他就只好也顺着对方说:“幸会、幸会。”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