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短命公子
苏大人是个好官,不光朝歌百姓这么说,周天子也这么说,可能连九天诸神都这么觉得。
然而,苏季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苟同。
作为一个活不过十七岁的人,很多事情他都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每当瞧见府外“厚德载福”的匾额,还是忍不住要啐上一口唾沫!
常言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苏季之所以仇父,是因为听过一个赤脚道士的判词:
“苏大人命犯青灵,亡妻克子,他这几个儿子都活不过十七岁!”
那天恰逢苏季丧母,奶娘本想图算命的说句吉利话,不曾想反遭晦气。她连判词提到的“青灵”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命家丁把赤脚道士赶出了朝歌。
苏季当时只有五岁,吓得连哭了三天。他虽不知青灵为何物,却仍对自己的死期深信不疑,因为赤脚道士的判词并非空穴来风,他两位兄长的确只活到十六岁的最后一个晚上!
大哥苏伯,悬壶济世,喜欢救人,人称“阎王愁”;
二哥苏仲,纵横沙场,喜欢杀人,人称“赛阎罗”。
也许凡是和阎王扯上关系的人,命都不会很长。阎王愁在救治瘟疫时染病去世,赛阎罗在随周天子讨伐戎族时阵亡。
二人正应了那句古话:“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从剑之人死于剑。”
好在赛阎罗和阎王愁都不是真的阎王,而苏季对朝歌百姓来说,却是个活阎王。两位兄长生前做的好事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人闯的祸事多。
苏季自幼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论资质比两位兄长有过之无不及。可是自从听了判词,他便决心一定不要效仿二位亡兄,既不要救人济世,也不要杀敌报国。
五岁以后的人生,他只为自己而活,只把酗酒闹事当做人生乐趣,大好青春在市井中晃荡,结交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一直苟活到两位兄长去世时的年纪。此时,距周武王灭商,姜太公封神,恰好过去整整二百五十年。
那年冬天,朝歌冷的邪门,连城外百年不冻的护城河,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冰。
适逢苏季十六岁诞辰,痞子们裹着棉袄在一家酒馆里为他庆生。
众人酒足饭饱过后,一个叫花瘤儿的色鬼,姗姗来迟。他一推门,寒风呼啸进来,吹在人们脸上,刀割似的疼,凉气像冰泥鳅一样往衣缝里钻。
痞子们连忙把门推上,蓦然发现花瘤儿这只铁公鸡,今天居然没空手来!
瞧见他冻僵的手里捧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痞子们纷纷好奇地簇拥过去。可是无论谁问,花瘤儿都绝对不肯打开那个神秘的三尺匣子。
此时,酒馆里有一位姑娘正在唱曲。
苏季沉浸乐曲之中,对进门的花瘤儿视而不见。作为今天的寿星,他身披一件莲青色狐裘大氅,指捻一根竹筷,附和韵律击着碗边儿。手上敲的节奏虽是高雅淳正的《关雎曲》,嘴里哼的台词却是低俗下流的《十八擵》。
一旁的花瘤儿听得心痒痒,不禁对唱曲姑娘动了色心,可惜有色无胆,只好教唆苏季:
“季哥,听说您最近学了一招房中秘术,叫做‘采菊南山下’!不妨露两手儿,给兄弟们开开眼?”
话音刚落,一旁的痞子们也小声起哄:
“季哥,采一个!”
“采朵野菊花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
一句句粗鄙淫言把苏季捧上了天。他本没这打算,可是由于碍于面子,加上酒壮了色胆,便双手抱拳,一口答应: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恳求了,那本公子可要大发慈悲的献丑啦!”
痞子们咽了口唾沫,相视一笑。
苏季趁姑娘转身的功夫,窜到她身后,不慌不忙地掖了掖衣角,挽起袖子,张开五指,对痞子们亮了个相,像是在说,兄弟们瞧好儿,本公子可要下手啦!
痞子们心领神会,不约而同起身拼命鼓掌。
唱曲姑娘不知所措,以为是客人们听得起兴,唱得更带劲儿,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一双脏手正向她伸去……
然而,就在痞子们将要欢呼之际,苏季的双手突然僵住不动,两眼直勾勾瞪着门口!
痞子们面面相觑,循着目光看去,忽然一个个春心荡漾,口水都流到了酒碗里……
花瘤儿眼珠子一转,发现门口走进一个身着绿萝衫的小姑娘,手提一串土黄色的药包。
见她一走进来,苏季伸出去的手像被蜂蜇了一下,连忙缩回去!
酒客们的目光,全被那姑娘吸引过去,连唱曲姑娘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姑娘几眼。只见那绿衫姑娘面无表情,径自把药包放在了掌柜的桌上……
花瘤儿一眼便认出那绿衫姑娘便是“阎王愁堂”的巫医——林姿。小姑娘年纪不大,浑身却已透出动人的美艳,唱曲儿姑娘显然比她逊色太多。
据说林姿小时候总像小尾巴一样跟在苏季身后,吵着要做新娘子。那时同龄的小男孩都对这“小夫妻”你追我赶的场面颇有微词。
儿时的苏季不解风情地认为,林姿粘着他,是想要他脖子上的勾玉吊坠。为了摆脱小伙伴们的排挤,他只好把勾玉扔给林姿,说:
“你把它拿走,以后离远点,别再和我说话!若肯听话,没准哪天我心情好,就娶你做新娘子。”
从那以后,林姿再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随着年龄的增长,林姿愈发亭亭玉立。苏季时常看到小伙子们在阎王愁堂门口排队不看病,只为看她一眼。每每见到出落成一代美人的青梅竹马,苏季总是对自己的年幼无知悔恨不已,今天也不例外。
苏季一屁股坐回凳子上,灌下一杯闷酒,对痞子们说:
“我刚才忘了一件事儿。想学房中秘术,你们先得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痞子们一个个满脸期待地问道。
“想学采花儿,你们先得学会花钱……”
“结账”两个字还没说完,痞子们已经全都吓跑了,只剩花瘤儿一人手扶木匣,仍坐着不动。
花瘤儿给苏季斟了一杯酒,咂舌头挖苦道:
“什么采菊南山下!我看季哥你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说着,花瘤儿色眯眯地瞄了林姿一眼。
苏季朝他头上狠戳了一下,骂道:“我肚里就你这么一条蛔虫!你不想法子帮我,尽他娘说风凉话!”
花瘤儿被戳得脑门儿生疼,嘴角却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终于缓缓打开那个神秘三尺木匣。
苏季脸色微变,只见匣子里躺着一把漂亮的青铜剑,剑柄以翡翠为饰,剑鞘两旁嵌有彩色琉璃。光华流转,夺人眼目。
花瘤儿压低了声音,附耳说道:“此剑名唤,一夜**梦无痕。”
没等他说完,苏季早已迫不及待把剑拿了出来,刚要拔出鞘欣赏一番,忽听花瘤儿嘶声制止:
“别拔!千万……不能拔!”
花瘤儿双目圆瞪,紧紧按住苏季的两只手,坚决阻止他拔剑!
“它不是孝敬我的吗?”苏季瞥了他一眼,眉头一皱。
“不!小弟今天的寿礼,不是这把剑,而是林姿!”
苏季眼前一亮,心里却是莫名其妙。
花瘤儿小声说:“只要她拔出此剑,季哥便能感受到小弟对您的耿耿忠心!当天夜里无论发生什么,她早晨醒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苏季听完了头一荡,嘴上却故作正经:
“我好歹也是官宦子弟,你这色鬼的勾当,我可做不来。”
“你不做,王老千可是要做!”
“哪个王老千?”
“就是那个喜欢把别人变成太监的王老千!他仗着自己学过几天道法,又得了一件仙家宝物,便经常在季哥您的地盘上骗吃骗喝。小弟上次就着了他的道儿,要不是季哥倾囊相助,只怕……”
花瘤儿故意长叹了一声。
苏季视而不见,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这分明是蓄意挑拨。
王老千是“朝歌第一泼皮”,苏季身为“第二”怎会不知?
他还知道王老千之所以敢叫自己老千,是因为从来没人知道他怎么抽老千。至于花瘤儿提到的“仙家宝物”,他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说!王老千要做什么?”
“王老千前阵子多次去阎王愁堂提亲,想娶林姿做小妾。他请的媒婆能把一坨屎说成金的!林姿后妈那双财迷眼睛,早已看中王老千的家世!这亲事不出几日,必定成了!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说……”
花瘤儿欲言又止,故意卖了个关子,斜眼观察苏季的表情。只见他握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像要把剑柄捏碎一般。
“他说什么……”苏季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他说苏家短命鬼不敢碰的女人,他身为朝歌第一福星,偏要拿来尝尝鲜!”
话音刚落,苏季拍案而起!
霎时间,酒客们一齐转头,见这活阎王手里拿着一把剑,一个个都放下筷子,噤若寒蝉。
全场唯独林姿一人不动声色,仿佛对关于苏季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收了药钱,便转身离去。
苏季望着她冷漠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又一股怒火窜上心头,猛然把酒桌掀了个底朝天!
满满一桌子好酒好菜,洒的洒,碎的碎,吓得酒客们来不及结账,拔腿就跑!掌柜虽然心疼自己的生意,但看在苏大人面子上,只能摇头叹息。
花瘤儿心中暗笑,见事情有门儿,连忙继续煽风点火:
“王老千之所以总想割别人的老二,因为他的老二和他的气量一样小,他的肚皮和他的脾气一样大,他的脸和他的为人一样恶心。季哥若收了那小妮子,可真是救美人于水火啊!”
苏季眼珠子一转,义正言辞地说:
“没错!本公子既为名门子弟,理应舍身取义!哪怕委屈献出这一身清白之躯,也在所不惜!”
花瘤儿拱手赞道:“季哥舍己为人!为民捐躯!小弟佩服!佩服!”
苏季见他马屁拍得响亮,欣然举起那把不能拔的剑,手指轻轻拂过剑鞘的每一个细节,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刚出生的婴儿。
“可惜啊……”苏季瞟了花瘤儿一眼,也卖个了关子:“……此剑有一点不好。”
花瘤儿突然神色紧张,急问:“哪里不好?”
“我非贪图一时之快,只想明媒正娶。她若不记得夜里的事,怎么肯死心塌地跟我?”
花瘤儿瞪大了眼睛,惊愕地问:
“难道季哥不但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还要让她知道煮饭的人是谁?”
苏季一口应道:“没错!所以你要在我事成之后,把王老千和她后娘都找来!这样不但能让那胖子死心,还能逼那丑婆娘把女儿嫁给我!”
花瘤儿奸笑不止,啪的一声,击掌赞道:
“好!就依季哥说的办!”
然而,苏季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苟同。
作为一个活不过十七岁的人,很多事情他都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每当瞧见府外“厚德载福”的匾额,还是忍不住要啐上一口唾沫!
常言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苏季之所以仇父,是因为听过一个赤脚道士的判词:
“苏大人命犯青灵,亡妻克子,他这几个儿子都活不过十七岁!”
那天恰逢苏季丧母,奶娘本想图算命的说句吉利话,不曾想反遭晦气。她连判词提到的“青灵”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命家丁把赤脚道士赶出了朝歌。
苏季当时只有五岁,吓得连哭了三天。他虽不知青灵为何物,却仍对自己的死期深信不疑,因为赤脚道士的判词并非空穴来风,他两位兄长的确只活到十六岁的最后一个晚上!
大哥苏伯,悬壶济世,喜欢救人,人称“阎王愁”;
二哥苏仲,纵横沙场,喜欢杀人,人称“赛阎罗”。
也许凡是和阎王扯上关系的人,命都不会很长。阎王愁在救治瘟疫时染病去世,赛阎罗在随周天子讨伐戎族时阵亡。
二人正应了那句古话:“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从剑之人死于剑。”
好在赛阎罗和阎王愁都不是真的阎王,而苏季对朝歌百姓来说,却是个活阎王。两位兄长生前做的好事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人闯的祸事多。
苏季自幼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论资质比两位兄长有过之无不及。可是自从听了判词,他便决心一定不要效仿二位亡兄,既不要救人济世,也不要杀敌报国。
五岁以后的人生,他只为自己而活,只把酗酒闹事当做人生乐趣,大好青春在市井中晃荡,结交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一直苟活到两位兄长去世时的年纪。此时,距周武王灭商,姜太公封神,恰好过去整整二百五十年。
那年冬天,朝歌冷的邪门,连城外百年不冻的护城河,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冰。
适逢苏季十六岁诞辰,痞子们裹着棉袄在一家酒馆里为他庆生。
众人酒足饭饱过后,一个叫花瘤儿的色鬼,姗姗来迟。他一推门,寒风呼啸进来,吹在人们脸上,刀割似的疼,凉气像冰泥鳅一样往衣缝里钻。
痞子们连忙把门推上,蓦然发现花瘤儿这只铁公鸡,今天居然没空手来!
瞧见他冻僵的手里捧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痞子们纷纷好奇地簇拥过去。可是无论谁问,花瘤儿都绝对不肯打开那个神秘的三尺匣子。
此时,酒馆里有一位姑娘正在唱曲。
苏季沉浸乐曲之中,对进门的花瘤儿视而不见。作为今天的寿星,他身披一件莲青色狐裘大氅,指捻一根竹筷,附和韵律击着碗边儿。手上敲的节奏虽是高雅淳正的《关雎曲》,嘴里哼的台词却是低俗下流的《十八擵》。
一旁的花瘤儿听得心痒痒,不禁对唱曲姑娘动了色心,可惜有色无胆,只好教唆苏季:
“季哥,听说您最近学了一招房中秘术,叫做‘采菊南山下’!不妨露两手儿,给兄弟们开开眼?”
话音刚落,一旁的痞子们也小声起哄:
“季哥,采一个!”
“采朵野菊花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
一句句粗鄙淫言把苏季捧上了天。他本没这打算,可是由于碍于面子,加上酒壮了色胆,便双手抱拳,一口答应: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恳求了,那本公子可要大发慈悲的献丑啦!”
痞子们咽了口唾沫,相视一笑。
苏季趁姑娘转身的功夫,窜到她身后,不慌不忙地掖了掖衣角,挽起袖子,张开五指,对痞子们亮了个相,像是在说,兄弟们瞧好儿,本公子可要下手啦!
痞子们心领神会,不约而同起身拼命鼓掌。
唱曲姑娘不知所措,以为是客人们听得起兴,唱得更带劲儿,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一双脏手正向她伸去……
然而,就在痞子们将要欢呼之际,苏季的双手突然僵住不动,两眼直勾勾瞪着门口!
痞子们面面相觑,循着目光看去,忽然一个个春心荡漾,口水都流到了酒碗里……
花瘤儿眼珠子一转,发现门口走进一个身着绿萝衫的小姑娘,手提一串土黄色的药包。
见她一走进来,苏季伸出去的手像被蜂蜇了一下,连忙缩回去!
酒客们的目光,全被那姑娘吸引过去,连唱曲姑娘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姑娘几眼。只见那绿衫姑娘面无表情,径自把药包放在了掌柜的桌上……
花瘤儿一眼便认出那绿衫姑娘便是“阎王愁堂”的巫医——林姿。小姑娘年纪不大,浑身却已透出动人的美艳,唱曲儿姑娘显然比她逊色太多。
据说林姿小时候总像小尾巴一样跟在苏季身后,吵着要做新娘子。那时同龄的小男孩都对这“小夫妻”你追我赶的场面颇有微词。
儿时的苏季不解风情地认为,林姿粘着他,是想要他脖子上的勾玉吊坠。为了摆脱小伙伴们的排挤,他只好把勾玉扔给林姿,说:
“你把它拿走,以后离远点,别再和我说话!若肯听话,没准哪天我心情好,就娶你做新娘子。”
从那以后,林姿再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随着年龄的增长,林姿愈发亭亭玉立。苏季时常看到小伙子们在阎王愁堂门口排队不看病,只为看她一眼。每每见到出落成一代美人的青梅竹马,苏季总是对自己的年幼无知悔恨不已,今天也不例外。
苏季一屁股坐回凳子上,灌下一杯闷酒,对痞子们说:
“我刚才忘了一件事儿。想学房中秘术,你们先得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痞子们一个个满脸期待地问道。
“想学采花儿,你们先得学会花钱……”
“结账”两个字还没说完,痞子们已经全都吓跑了,只剩花瘤儿一人手扶木匣,仍坐着不动。
花瘤儿给苏季斟了一杯酒,咂舌头挖苦道:
“什么采菊南山下!我看季哥你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说着,花瘤儿色眯眯地瞄了林姿一眼。
苏季朝他头上狠戳了一下,骂道:“我肚里就你这么一条蛔虫!你不想法子帮我,尽他娘说风凉话!”
花瘤儿被戳得脑门儿生疼,嘴角却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终于缓缓打开那个神秘三尺木匣。
苏季脸色微变,只见匣子里躺着一把漂亮的青铜剑,剑柄以翡翠为饰,剑鞘两旁嵌有彩色琉璃。光华流转,夺人眼目。
花瘤儿压低了声音,附耳说道:“此剑名唤,一夜**梦无痕。”
没等他说完,苏季早已迫不及待把剑拿了出来,刚要拔出鞘欣赏一番,忽听花瘤儿嘶声制止:
“别拔!千万……不能拔!”
花瘤儿双目圆瞪,紧紧按住苏季的两只手,坚决阻止他拔剑!
“它不是孝敬我的吗?”苏季瞥了他一眼,眉头一皱。
“不!小弟今天的寿礼,不是这把剑,而是林姿!”
苏季眼前一亮,心里却是莫名其妙。
花瘤儿小声说:“只要她拔出此剑,季哥便能感受到小弟对您的耿耿忠心!当天夜里无论发生什么,她早晨醒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苏季听完了头一荡,嘴上却故作正经:
“我好歹也是官宦子弟,你这色鬼的勾当,我可做不来。”
“你不做,王老千可是要做!”
“哪个王老千?”
“就是那个喜欢把别人变成太监的王老千!他仗着自己学过几天道法,又得了一件仙家宝物,便经常在季哥您的地盘上骗吃骗喝。小弟上次就着了他的道儿,要不是季哥倾囊相助,只怕……”
花瘤儿故意长叹了一声。
苏季视而不见,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这分明是蓄意挑拨。
王老千是“朝歌第一泼皮”,苏季身为“第二”怎会不知?
他还知道王老千之所以敢叫自己老千,是因为从来没人知道他怎么抽老千。至于花瘤儿提到的“仙家宝物”,他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说!王老千要做什么?”
“王老千前阵子多次去阎王愁堂提亲,想娶林姿做小妾。他请的媒婆能把一坨屎说成金的!林姿后妈那双财迷眼睛,早已看中王老千的家世!这亲事不出几日,必定成了!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说……”
花瘤儿欲言又止,故意卖了个关子,斜眼观察苏季的表情。只见他握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像要把剑柄捏碎一般。
“他说什么……”苏季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他说苏家短命鬼不敢碰的女人,他身为朝歌第一福星,偏要拿来尝尝鲜!”
话音刚落,苏季拍案而起!
霎时间,酒客们一齐转头,见这活阎王手里拿着一把剑,一个个都放下筷子,噤若寒蝉。
全场唯独林姿一人不动声色,仿佛对关于苏季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收了药钱,便转身离去。
苏季望着她冷漠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又一股怒火窜上心头,猛然把酒桌掀了个底朝天!
满满一桌子好酒好菜,洒的洒,碎的碎,吓得酒客们来不及结账,拔腿就跑!掌柜虽然心疼自己的生意,但看在苏大人面子上,只能摇头叹息。
花瘤儿心中暗笑,见事情有门儿,连忙继续煽风点火:
“王老千之所以总想割别人的老二,因为他的老二和他的气量一样小,他的肚皮和他的脾气一样大,他的脸和他的为人一样恶心。季哥若收了那小妮子,可真是救美人于水火啊!”
苏季眼珠子一转,义正言辞地说:
“没错!本公子既为名门子弟,理应舍身取义!哪怕委屈献出这一身清白之躯,也在所不惜!”
花瘤儿拱手赞道:“季哥舍己为人!为民捐躯!小弟佩服!佩服!”
苏季见他马屁拍得响亮,欣然举起那把不能拔的剑,手指轻轻拂过剑鞘的每一个细节,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刚出生的婴儿。
“可惜啊……”苏季瞟了花瘤儿一眼,也卖个了关子:“……此剑有一点不好。”
花瘤儿突然神色紧张,急问:“哪里不好?”
“我非贪图一时之快,只想明媒正娶。她若不记得夜里的事,怎么肯死心塌地跟我?”
花瘤儿瞪大了眼睛,惊愕地问:
“难道季哥不但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还要让她知道煮饭的人是谁?”
苏季一口应道:“没错!所以你要在我事成之后,把王老千和她后娘都找来!这样不但能让那胖子死心,还能逼那丑婆娘把女儿嫁给我!”
花瘤儿奸笑不止,啪的一声,击掌赞道:
“好!就依季哥说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