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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路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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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百人混战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唐劫已来到自由之都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专注于了解自由之都的情况。李波风给了他一些黑石币,在摸清楚行情后,唐劫又卖了些带来的材料。他从栖霞界带来的材料在血河界并不易得,唐劫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会用上,因此也不舍得多卖,只是卖掉些富余材料。

    这些材料因其难得,在自由之都还是能卖上好价钱的。不过唐劫自己也需要材料,大部分的钱又同样花在了材料上。缺少的四十二种材料,唐劫最终只找到了三十一种,还有十一种较为难得,一时找不到,只能慢慢等。

    买过材料后,剩下的钱已然不多,在自由之都这销金之地,也只勉强够吃喝的,至于说找个风水宝地修炼之类的,那就彻底别想了。

    “自由之都……就是用这种方式把人逼进竞技场的吧?”站在窗口,唐劫抛玩着一个黑石币,目光停留在远处一个巨大的圆环形建筑上。

    那便是天火竞技场了,它位于城市的最中央,本身就如同一个城中之城。

    每天都有无数人冲入这座竞技场,角斗,较量,搏出生死,同样有无数人在观战。

    本应参悟天道的修者们,为了资源而在这里杀得你死我活,所谓的仙人风度更如件衣服般被撕扯的粉碎。在朝不知夕,生死难料的世界,修者如斗士,惟有杀出个未来。

    唐劫当然还未到此地步,但若不未雨绸缪,只怕早晚也是如此。而最重要的是,如果他想获得剩下的材料,就必须有足够的资源。

    “哥哥,你要去参加吗?”伊伊睁大着眼睛问。

    “当然。”唐劫回答。

    这半个月他也不是白过的,主要就是了解天火竞技场内的实力情况与残酷程度。频繁的出入天火竞技场也是他资金消耗快的又一个原因。

    在做了半个月观众后,唐劫终于看腻了表演,决定亲自下场了。

    他要在这里,赚到他需要的一切!

    “明天,我们就去竞技场!”唐劫一握拳,那枚黑石币已落在手中,在他强大的力量下渐渐挤压变形。

    ————————————

    第二天一早,唐劫来到竞技场报名。

    按照竞技场的规矩,修者的第一次角斗是混战,只有在混战中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进入正式竞技。

    每个参加竞技的修者可以得到一块玉牌,牌子上记录着他的所有战绩,竞技场就是根据玉牌来安排竞技。

    天火竞技场很大,说是一个竞技场,其实却等同于一个城市。竞技场内共有三十二个赛场,即便是最小的一个也可以容纳十万人观战。

    唐劫所去的,就是这最小的赛场。

    尽管是最小的赛场,这里也依然是人山人海,观战者无数。血族,魔族还有人类,在这里破天荒地坐在了一起,为己方的种族打气。

    三大势力特有的关系,使得他们将竞技场看成是另一形势的战场,继续书写着种族间的恩怨与厮杀。

    因此当唐劫来到这里时,感受到的是山崩海啸般的呼声。

    尽管在此之前他也曾来到过这一赛场,看过比赛,但这次是他第一次以参赛者的身份上场。

    不同的角度,感受也截然不同。

    “还真让人有些热血沸腾了呢。”唐劫喃喃自语。

    他一向冷静的人,在这群情汹涌的大潮中,也不免心情激荡,涌出一些热血。

    “尽情沸腾吧,反正要不了多久就会冷下来。”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唐劫抬头望去,角落里,一名全身蒸腾着黑色雾气的魔族男子嗡声嗡气的说道。他的身躯壮实,全身肌肉块块贲起,猩红双眼中透露出强烈的杀戮渴望。头顶生有一只尖角,这意味着这应当是一只妖物入魔。

    化形妖入魔!

    “你也一样,独犀。”另一处角落里,一个脸色有些苍白的血族青年突然说。他手里拿着一把弯刀,正在给自己削指甲。

    那魔族男子看了血族青年一眼,哼声道:“那就上场看看,到底谁能干掉谁,白眼。”

    这两个人似乎早就认识,互相瞪了对方一眼后再不说话。

    待战区里共有一百人。

    大家在这里静静等待着,等待那杀戮一刻的到来。

    终于。

    大门在咿呀声中打开。

    伴随着那一道光线的进入,同时涌入的是如潮的吼声。

    待战的竞技者们鱼贯走向赛场,可以看到,赛场上还残留着一些血肉,意味着在他们上场之前,已经发生过一些血淋淋的战斗。

    而在赛场的四周,是一片水晶般的光墙。

    那是一个大型守护法阵,将竞技者与观众分隔开,确保战斗不会误伤到观众。守护法阵的防御性极强,即便是紫府级的强者过来,也未必能够轰开。

    这刻随着一百名竞技者入场,一个高亢的声音已然响起:

    “接下来,又是大家期待的百人混战了。这一次的百人混战,来了几位好手,大家将看到一场高水准的杀戮盛宴……”

    现场观众一起发出不屑的鄙夷声,显然对主持人的说法早已听腻,不屑一顾。

    “……那么,按照规矩,百人混战,不限手段,只要是属于自己的力量,都可以使用,只有最后活下来的十个人,能够获得晋级资格。”

    低级竞技场与高级竞技场不同,这里没有角斗的明星,实力普遍较低,但是这里的伤亡程度却更甚于高级竞技场。这里依靠大量的鲜血,杀戮与死人来吸引观众,而非强大的实力,高明的战斗技巧。

    正因此,在低级竞技区,死亡率反而比高级区更高。

    因为这里的人更容易得到,也不值钱。

    一百个参与者,只有十个人能晋级,百分之十的生存率。

    最讽刺的是,只有十枚黑石币的奖励,这个数字无情的嘲讽了人命有多么的不值钱。

    尽管如此,修者们依旧飞蛾扑火般的投入到这个竞技场中。

    因为随着在竞技场级别的提升,能够获得的奖励会飞速增加,越到后面奖励就越是恐怖。恐怖到即便知道希望渺茫,人们也愿意为之拼搏一番。

    参赛的竞技者早已各自站在了一块平台上,彼此间隔着数十丈的距离,而对于修者而言,这样的距离已是太小。被防御墙隔离的斗场,就好象是一个巨大的铁笼,关押着一百只凶狠的野兽,彼此相互盯着,现出血腥目光。

    随着主持人的一声“开始”,平台上的光幕消除,最后的桎梏消失,所有参赛者同时从平台上跃下。

    他们狂呼着冲向自己附近的对手,手中已亮起各色光华。

    杀戮,开始!

    唐劫的位置在队伍的中间部分,这个位置有些不太好,因为除了后方外,左右前方都是敌人。

    战斗一开始,唐劫就飞速向后退去。

    身前空地上,是一个个术法砸来——至少三名对手同时选中了他。

    我看起来就这么弱吗?

    唐劫有些无语。

    飞退的同时,他手中已多出一把光华四溢的宝剑。

    飞雨流霜剑!

    他在莫丘灭无双剑阁时得到大量宝剑,虽然大部分都被他融兵于帝刃,却还留了十把极品的法宝剑和三把神珍级的宝剑。

    这刻他所用的,正是其中一件极品法宝。他没有用帝刃,在这万众瞩目的环境里,他实在不习惯把自己最强大的底牌暴露出来。

    因为神庭千变的缘故,唐劫其实对剑的运用也极熟练,并无丝毫不顺畅之感。

    这刻剑出,随手一划,一道剑气已斩向一名向他扑来的魔族巨汉。

    那魔族巨汉竟是不闪不避,径直向着唐劫冲去,剑气砍在巨汉身上,竟只斩出一道白印。

    好强悍的身体。

    尽管早知道魔族在炼体方面素有一手,看到自己两成力量挥出的一剑被若无其事的挡下,唐劫还是赞叹了一声。

    那大汉已狞笑着冲来,巨手缭绕出一片黑云罩下:“死吧小子!”

    唐劫撇了撇嘴,轻拍了一下飞雨流霜剑道:“别丢了你极品法宝的脸。”

    随着他的说话,那流霜剑身竟自动发出一声清亮的颤鸣,随后剑身竟现出一个孩童影象。

    剑灵!

    这是剑魂完善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出现的,不再是朦胧的意志,而是有了更加明显的形象。

    唐劫当初留下十三把宝剑可不是乱留的,每一把都是极品中的极品,而剑灵就是超极品的基本特征。正是因为太过珍稀,唐劫才会将这些剑留下,舍不得就这么碎掉。

    这刻剑灵一出,唐劫向前一递,飞雨流霜剑已飞向那巨汉,竟在一瞬间幻化出无数剑影。这正是飞雨流霜剑的特性,可以将一次攻击化成千百次。虽然每一次的攻击力度会因此减小,但总攻击力量却倍增,最强可增至十倍,无论单挑群战皆有非凡妙用。

    那巨汉也是个有丰富经验的,一听剑鸣就知道不好,大喝一声,全身黑气已结出坚硬黑甲将自己团团笼住,同时身外更放出一团光罩。

    他本就是炼体之人,身上加持有钢炼魔体,这刻再施以魔甲与法罩护体,多重防御下,将自己护了个严严实实,狞笑道:“你伤不了我的!”

    与此同时,大片剑光已落在笼罩着巨汉的法罩上,千百道的剑影就象狂风暴雨般疯狂的打在那护罩上,只一击就将护身法罩击至粉碎,余下的剑光继续前冲,打在那些黑色鳞甲上,激荡出一片黑色粉末,那些守护鳞片竟是被这恐怖剑潮全都绞成了齑粉。

    巨汉在疯狂冲击里暴退,余下的剑潮却依旧向他涌来,撞在他身上,先前还无比强悍的魔体在这刻一下被捅成了筛子。

    血泉狂飙。

    只是一剑,那魔族巨汉的数重防御就被尽数破坏,身上出现了数十处孔洞。

    这时那剑灵才对着唐劫一笑,复又归于剑中不见。

    干掉这巨汉,唐劫也不急于攻击,而是继续在人群中游走,只要别人不杀他,他也不去惹别人。

    于他而言,在这场百人混战的资格赛里,他并不需要杀死多少人,只需要让自己成为活下来的十个人中的一个就够了。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需要汲取这战场上的血气。

    血气力量是血肉磨盘壮大的关键。

    别看现在的血肉磨盘好象已经很猛的样子,其实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如果说唐劫原来最强的攻击是刀意,那么随着血肉磨盘的出现,刀意都得屈指第二位。

    到不是说刀意的攻击比血肉磨盘弱,而是刀意同样有阶段,唐劫现在的刀意,充其量也就是小成而已。

    而刀意的提升需要领悟,血肉磨盘则只需要足够的血气。

    威力上刀意或许更强,提升方面,血肉磨盘却更方便,更加立杆见影。

    正因此唐劫现在也是抓紧一切机会提升血肉磨盘。

    除此之外,就是在这地方进一步领悟杀戮与毁灭。

    场中此时已是一片血海狂飚。

    到处都是修者在残杀,人类,血族,魔族,杀成一片。

    百人混战作为资格赛,参赛者的实力是参差不齐的。弱的开场就死,强的通吃四方这类事,在竞技场是极常见的。

    正因此,百人混战中的杀戮显得更加畅快,很容易就可以区分出强弱。

    这一趟的混战,最占优势的依然还是血族与魔族,这两方实力的参战者本就人数较多,实力也更强横。

    如唐劫刚才杀死的那名魔族巨汉,实力虽不如唐劫,却也明显不是弱者,但在这百人之中,象这样的实力却比比皆是。其中最显眼还是之前和唐劫说话的那名魔族男子独犀以及血族青年白眼。

    除此之外,还有一名体壮如牛的魔族猛汉,看样子当是人类入魔,一名血族女子,以及一名手持巨剑的人类男子表现都相当不俗。

    那持巨剑的人类男子同时受到两名血族和一名魔族的围攻,却进退自如,丝毫不落下风。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有时间帮其他人类,一边打还一边说:“团结起来,先干这些血族和魔族!”

    在他的号召下,还真有几名人类参赛者聚拢过来,与他一起并肩对抗。原本各自为战的混战局面,正在向着联合作战演变。

    不过对此一幕,独犀与白眼却纷纷不屑一顾,就连唐劫也摇了摇头。

    因为他知道,那没有任何意义。

    果然下一刻,就听赛场中发出吼的一声巨吼。

    这吼声让所有人心头一震,反倒是观众群上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

    随后就见赛场一方的大门打开,一只巨大的火牛从门后出现。

    随着它的出现,大地发出轰隆隆的震颤,仿佛那火牛在动几下就能把这竞技场震塌一般。当然这实际是不可能的,每个竞技场都受到法阵的保护,这种震颤的感觉是有意为之,主要是为了加强观众的刺激感受。

    看到那巨大火牛的出现,参赛者们纷纷叫了起来:“蛮兽,是蛮兽!”

    不是每个参赛者都会在竞技前先了解其中的内容的,因此有相当多的人不知道,百人混战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况:释放蛮兽。

    释放蛮兽是为了制造更混乱的局面。

    混乱使得杀戮更加的无目的,也使得局面更残忍,残暴,从而也更加刺激。

    观众们如果要看阵营对抗,自然会选择有阵营对抗的场子,用不着参赛者来组织。这里既然是混战了,那便必须要混到底。

    同类亦需相残!

    “吼!”巨大的吼声里,火牛蛮兽已咆哮着向众人冲来。

    它那巨大的身躯就象是一座小山,蛮横霸道的碾向众人。

    这至少也是一只八级蛮兽。

    在血河界的等级划分中,八级蛮兽就相当于心魔真人,实力之强可想而知。

    无数的法术破空飞出,想要阻止这狂暴野兽的靠近,但是那些法术落在这火牛的身上,只带起有限的伤害,反倒是疼痛刺激了火牛,让它变得更加狂暴,冲击的势头也更猛了。

    轰!

    火牛一下冲过赛场中央,一名闪避不及的血族参赛者被当场撞中。先是那锋利的犄角撞中了他,将他挑飞的同时刺破了他的护罩,接着是狂暴的蹄子踏过他的身体,这名血族反应也快,在铁蹄踏上的瞬间,突然吐了口血,血水凝成护罩护住他全身。下一刻铁蹄踏向,那血族身上的凝血护罩就象是个被压扁的蛋黄般变形,破裂。那血族在护罩碎裂的瞬间,骤然加速,化成一蓬血雾消失,终于躲过这恐怖的践踏。重新凝聚身体,那血族发出一声劫后余声的长叹,然后是刀光掠过,他的头高高飞起。

    一名魔族砍掉了他的脑袋。

    巨剑男子组织的队伍自然也被队形冲散了。

    在这狂暴火牛的铁蹄下,没有人能有效的结成阵形对抗,而最重要的是,别人也不会给他们机会。

    杀戮还在继续!

    不管火牛怎样肆虐,参赛者们都明白一点:参赛者才是目标,火牛不是。

    与其浪费力气对付这极难杀死的火牛蛮兽,还不如顶着火牛的攻击继续袭杀其他人。

    这正是火牛能够在场中逞威的关键。

    呼!

    火牛喷吐出一口狂暴的烈焰。

    火焰熊熊中,参赛着们继续疯狂的厮杀着。

    实力是这乱局中活下来的关键。

    随着弱者一个个的死去,终于,上百名参赛者只剩下了十个,随着主持人的一声哨响,这场血腥屠杀告一结束。

    不出意外,那手持长枪的魔族男子独犀,拿弯刀的血族白眼,体壮如牛的魔族猛汉,媚眼如丝的血族少女还有巨剑男子都活了下来。

    唐劫当然也不例外成为十人中的一员。

    不过相比其他人,他就显得毫不起眼了,留给观众的印象除了最初那较为惊艳的一剑外,就只剩滑不溜手这个评价。

    这让唐劫颇感委屈:连乱风步都未用呢,怎么就滑不溜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