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2章 球场边的肉搏
女泉城东面的丘陵枝繁叶茂,松树从四面八方围拢,仿佛沉默的灰绿色士兵组成的军团。
机灵狄克说海边的路最近,也最好走,因此一路上海湾很少离开视线。随着前进,岸边的市镇和村庄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稀疏。夜幕降临时,他们找到一家客栈。克莱勃跟其他旅行者一起睡通铺,布蕾妮则为自己和波德瑞克要了一间房。“我们三人共享一张床更划算,小姐。”机灵狄克建议,“如果你不放心,把剑放中间。老狄克是个正派人,他像骑士一样有风度,他的诚实好比白昼的太阳。”
“白昼正在缩短。”布蕾妮指出。
“好吧,也许是这样。如果你不放心,我睡地板你睡床怎么样,小姐?”
“不能睡我的地板。”
“看来你一点儿也不信任我。”
“信任跟金币一样,要靠行动来挣取。”
“随你怎么说,小姐,”克莱勃说,“但到了北边,没有路的地方,你不得不信任狄克。假如我拿剑指着你要金币,谁会阻止呢?”
“你没剑。我有。”
她“砰”的一声关上门,然后站在原地倾听,直到确信他已走开。不管狄克·克莱勃有多机灵,他毕竟不是詹姆·兰尼斯特,不是疯鼠,甚至不是亨佛利·瓦格斯塔夫。他瘦骨嶙岣,食不果腹,唯一的防具是一顶锈迹斑斑、布满凹痕的半盔。他没剑,只有一把带豁口的旧匕首——所以,只要她保持清醒,他便构不成威胁。“波德瑞克,”她说,“将来没有客栈给我们住,而我不信任我们的向导。所以每次野营之后,当我睡觉时,你能不能留心看着点?”
“一直不睡,小姐?爵士?”他想了想,“我有剑,假如克莱勃想伤你,我杀了他便是。”
“不,”她坚决地说,“你不要跟他打。我只要你在我睡觉时监视他,假如他有任何可疑行为,立即弄醒我。放心,我醒得很快的。”
结果第二天停下饮马时,克莱勃就露出了本色。布蕾妮走到灌木丛后面去方便,她蹲在那里,听到波德瑞克说,“你干吗?离远点儿。”完事之后,她拉起裤子,回到路上,发现机灵狄克正在擦去手指上的面粉。“鞍囊里没有金龙,”她告诉他,“我把金币放身上了。”一部分金币放在她腰带上系的钱袋里,其余的藏在衣服内侧缝的两只口袋中。鞍囊上鼓鼓的大钱包塞满了大大小小不同面值的铜币和铜板,铜星币与铜麦币……还有让包袱显得更加鼓鼓囊囊的白面粉,那是自暮谷城出发前的早晨,她特意问七剑客栈的厨子买的。
“狄克没恶意,小姐。”他晃晃沾着面粉的手指,以示无辜。“我只想确认你到底有没有答应我的金龙。这世上骗子多,正派人容易上当。不过还好,你不是骗子。”
布蕾妮希望他带路的水平比偷东西强一些。“出发吧。”她再度翻上马背。
狄克喜欢边骑边唱歌,但没唱过一首完整的歌,总是东一节,西一段的。她怀疑他的目的是讨她喜欢,好令她放松警惕。有时他还试图让她和波德瑞克一起唱,不过没有成功。男孩太害羞,舌头也笨,而布蕾妮从不唱歌。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在奔流城,史塔克夫人曾经问过她,为蓝礼呢?她没有,从来没有,尽管她心里很想……真的很想……
机灵狄克不唱歌时就说话,给他们讲蟹爪半岛的故事。他说,每一个幽暗的山谷都有其领主,但只有对付外人时才会联合起来。他们的血管里流着浓浓的先民之血。“安达尔人试图夺取蟹爪半岛,结果在山谷中流血,在沼泽中淹死,处处碰壁。后来他们的漂亮女儿靠亲吻赢得了他们强壮的儿子用剑无法获取的东西——是的,他们征服不了我们,转而用婚姻来渗透。”
暮谷城达克林家族的国王们曾试图将领地延伸至蟹爪半岛,女泉城的慕顿家族,包括后来蟹岛的赛提加家族也尝试过。然而蟹爪半岛的居民熟悉本地的沼泽与森林,外人无法比拟,如果形势危急,他们还能消失在丘陵中蜂窝般的山洞里。不跟外敌作战时,大家就窝里斗,家族血仇如同山间的沼泽一般又黑又深。有时某位英雄会为蟹爪半岛带来暂时的和平,但等他死去,一切又恢复原状。路西法·哈迪伯爵是伟大的领主,布伦兄弟也一样,老克莱克波恩比他们更胜一筹,但克莱勃是最强大的。狄克仍然不肯相信布蕾妮从没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的英雄事迹。
“我干吗撒谎?”她反问,“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英雄。比如我住的地方,歌手们歌颂摩恩的加勒敦爵士,完美的骑士。”
“加勒什么什么爵士?”他嗤之以鼻,“没听说过。他哪里完美了?”
“加勒敦爵士是一位英勇的战士,连天上的**神都为之倾心。于是她送给他一把魔剑,作为爱的信物。这把剑被称为‘正义之淑女’,没有凡间的武器能与她匹敌,也没有凡间的盾牌能承受她的亲吻。加勒敦爵士终其一生都骄傲地佩带着‘正义之淑女’,但只拔出过三次。他不愿用‘正义之淑女’对付凡人,因为她太过强大,会令战斗不公平。”
克莱勃认为这太可笑了。“完美的骑士?听起来是个完美的傻瓜。一把从来不用的魔剑有什么意义?”
“荣誉,”她说,“意义在于荣誉。”
这令他笑得更厉害。“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可以拿你们的完美骑士来擦他毛茸茸的屁股,小姐。要我说啊,假如教克莱勃爵士遇上,轻语堡的架子上又得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了。‘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它会对其他脑袋抱怨,‘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布蕾妮忍不住微笑。“也许吧,”她承认,“但加勒敦爵士不是傻瓜。面对一个身高八尺、骑野牛的对手,他很可能亮出‘正义之淑女’。他们说他曾用她杀死一条龙呢。”
机灵狄克不为所动:“克莱克波恩也跟龙搏斗过,而且不需要什么魔剑。他只不过将龙的脖子打了个结,这样它每次喷火都会烧到自己的屁股。”
“那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到来时克莱克波恩在干什么呢?”布蕾妮问。
“你要知道,那时候他已经死啦,小姐。”克莱勃横了她一眼。“伊耿派妹妹来蟹爪半岛招安,就是那个维桑尼亚。领主们听说了赫伦王的下场,他们可不是傻瓜,因此都屈膝臣服了。王后收他们作直属封臣,承诺他们无须向女泉城、蟹岛或暮谷城效忠。然而这没能阻止可恶的赛提加家族派人来东岸征税。哼,假如他派的人够多,也许有几个可以活着回去……从始到终,我们只效忠自己的领主和国王。真正的国王。不是劳勃一家子。”他啐了一口,“在三叉戟河,跟雷加王子一起奋战的有克莱勃、有布伦,也有鲍格斯,御林铁卫里面也有过我们的人,包括一位哈迪,一位凯佛,一位潘恩,三位克莱勃——克莱蒙特、卢伯特和七矮个,克莱伦斯。其实他有六尺高,但比真正的克莱伦斯爵士要矮。总而言之,我们蟹爪半岛人全是巨龙家族的模范臣民。”
他们向东北方前进,行人不断减少,直到最后,再也找不着客栈了。海湾旁的道路上野草已经多过车辙。当晚他们在渔村栖身。布蕾妮付给村民一些铜板,住进草棚。进去之后,她和波德瑞克占据阁楼,并把梯子抽掉了。
“你留我一个在下面,我完全可以偷走你们的马,”克莱勃在底下喊道,“最好把它们也赶上楼梯,小姐。”她没理睬,于是他继续说,“今晚要下雨的。冰冷难熬的雨。你和波德睡得暖暖和和,可怜老狄克一个人在下面瑟瑟发抖。”他摇摇头,一边嘀咕,一边在干草上铺好铺盖,“没见过像你这么疑神疑鬼的**。”
布蕾妮在斗篷底下蜷起身子,波德瑞克则于一旁打哈欠。我并非生来就这么疑神疑鬼,她有些想朝下面的克莱勃叫喊,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相信所有人都跟父亲一样高尚。即便他们夸赞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夸赞她聪明伶俐,身材高挑,舞蹈优美,她也深信不疑。罗伊拉修女为她揭开了谜底。“他们只为讨你父亲大人欢心,”修女说,“你要在镜子里去发现真相,而不是在人们的舌尖上。”这是一个残酷的教训,她每每想起就会痛哭流涕,但这个教训也让她能在高庭忍受海尔爵士及其朋友们的游戏。活在世上,**必须多一点怀疑,否则早就不是**了,她想着想着,下起雨来。
苦桥的团体比武中,她逐个揪出她所谓的追求者们,依次击败:法洛、安布罗斯、布希、马克·慕伦道尔、雷蒙德·内兰、“鹳鸟”威尔……她踏过哈利·索耶的身躯,击碎罗伯特·波特的头盔,给他留下一道丑陋的伤疤。等他们统统倒下,圣母又将克林顿送到她面前。罗兰爵士这回拿的是剑,不是玫瑰,而她给予他的每记痛击都比亲吻更甜蜜。
当天最后一个面对她怒火的人是洛拉斯·提利尔。他没向她献过殷勤,甚至根本没看过她一眼,但那天他的盾牌上有三朵金玫瑰,布蕾妮痛恨玫瑰,看到它们,立刻激起了她狂暴的仇恨。
睡着之后,她梦到那场战斗,梦到詹姆爵士亲手将彩虹披风系到她的肩头。
第二天早晨,雨还在下。吃早餐时,机灵狄克建议等雨停了再走。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明天?两星期?等到夏天重新降临?不。我们有斗篷,而路还长着呢。”
雨下了整整一天,脚下的狭窄小道很快变成泥浆水潭。树光秃秃的,持续降雨令落叶变得像浸透水的棕色地毯。尽管狄克的斗篷有松鼠皮衬里,但他还是湿透了,她看得出他在发抖,不由得感到片刻同情。显然,他一直吃不饱,她疑惑地想,不知是否真有走私者的山洞或叫做轻语堡的废墟。饥不择食的人会孤注一掷。也许一切都是骗局。她的疑惑越来越深。
雨水冲刷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声响。机灵狄克一个劲儿只顾着向前跋涉。于是她多了个心眼,发现他总是弓着背,仿佛低伏在马鞍上就能保持干燥。这回,黑暗降临时,附近没有村落,也没有可以提供遮蔽的树林。他们被迫在潮线上方五十码处的岩石群中露宿。至少岩石可以挡风。“今晚最好有人守夜,小姐,”她正努力点燃一堆浮木,克莱勃告诉她,“像这样的地方也许会有吧唧脚。”
“吧唧脚?”布蕾妮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它们是怪物,”机灵狄克津津乐道地解释,“看上去很像人,走近观察才能发现蹊跷,它们的脑袋太大,而正常人长头发的地方,它们长的是鳞片。它们的皮肤像鱼肚子一样白,手指之间有蹼,身体湿乎乎的,散发出鱼腥味,肥厚的嘴唇包着一排排针尖般锋利的绿牙齿。有人说先民已将它们赶尽杀绝,这可不是真的,它们还会在夜里出没,偷走坏小孩,长蹼的脚走路时发出‘吧唧吧唧’的轻微声响。它们把女孩留着繁衍后代,吃掉男孩,用尖利的绿牙齿撕咬人肉。”他冲波德瑞克咧嘴一笑。“它们会吃了你哦,小子,它们会把你活活吃掉。”
“假如它们想试试看的话,我就杀了它们。”波德瑞克摸摸自己的剑。
“哦,你去杀吧,你去杀吧。吧唧脚可不容易对付。”他又冲布蕾妮眨眨眼,“你不是不乖的小女孩吧,小姐?”
“不。”我只是个傻子。木头太湿,不管布蕾妮用钢铁和燧石怎么打,都无法点燃。木柴冒出一点烟,仅此而已。最后她厌烦了,往岩石上一靠,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准备挨一个寒冷潮湿的夜晚。她啃着硬邦邦的腌牛肉,一边梦想热餐,而机灵狄克唾沫横飞地讲述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大战吧唧脚之王。他讲故事十分生动,她不得不承认,但带着小猴子的马克·慕伦道尔也很有趣。
由于下雨的关系,看不到日落,而天色阴郁,也看不到月亮升起。漆黑的夜晚没有星光,克莱勃讲完故事便睡着了,波德瑞克也很快打起鼾来。布蕾妮背靠岩石坐着,聆听海浪。你也在海边吗,珊莎?她心想,你在轻语堡等待永远也不会来的船吗?你跟谁在一起?有人出钱让三个人搭船,是小恶魔加入了你和唐托斯的队伍,还是你找到了自己的小妹?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布蕾妮万分疲倦。背靠岩石,任凭雨水轻轻拍打全身,眼睑越来越沉。她一共打了两次盹,第二次是突然醒来的,心怦怦直跳,确信有个人正俯视着自己。她四肢僵硬,斗篷缠绕在脚踝上,慌忙踢开它站起来。狄克蜷在一块岩石边,半埋于沉甸甸的潮湿沙土中,沉睡。一个梦。只是梦。
也许抛下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是个错误,他们看上去是正派人。假如詹姆跟我在一起,她心想……但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理应留在国王身边,而且我想要的是蓝礼。我发誓保护他,失败了;我发誓替他复仇,也失败了;我跟随凯特琳夫人出走,结果又辜负了她。风向变化,雨水顺着脸颊流淌,汇成小溪。
次日,路面缩减成一条鹅卵石窄道,到最后仅剩下一丝痕迹,接近正午时分,突然在一堵风蚀的悬崖下终止。悬崖上方,一个小城堡突兀地俯瞰着海浪,铅灰色天空映衬出三座歪歪扭扭的塔楼。“这就是轻语堡?”波德瑞克问。
“这他妈的像废墟吗?”克莱勃啐了一口。“那是恐穴堡,老布伦大人的居城。但是路到此为止,从这儿往前只有松树与我们做伴。”
布蕾妮仔细观察悬崖,“怎么上去?”
“简单,”机灵狄克拨转马头,“跟紧狄克就好。吧唧脚专抓掉队的人。”
上坡的路原来隐藏在石缝之间,乃是一条陡峭嶙岣的石头小径,大部分是天然形成的,但时不时有凿刻出来的阶梯,使得攀登可以容易一点。周围尽是千百年来风化雨蚀的峻峭石壁,有些地方,岩石呈现出稀奇古怪的形状,很是奇妙——攀缘途中,机灵狄克依次指点。“那是食人魔的脑袋,看到没?”他说,布蕾妮露出微笑,“那是一条石头龙,一边翅膀在我父亲小时候就掉了。那是它的**,好像老太婆下垂的奶子。”他瞥了一眼她的胸口。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有一个骑马的人。”
“哪里?”没有哪块岩石让她觉得像是骑马的人。
“在路上。不是石头骑手。是真的骑手。跟在我们后面。在下面。”他指着说。
布蕾妮在马鞍上扭转身。他们已经爬得相当高,可以看到沿岸方圆好几里格的情况。那个人骑马顺着他们的来路前进,只落后两三里。真的是陷阱?她怀疑地瞥向机灵狄克。
“别斜眼看我。”克莱勃说,“不管他是谁,跟机灵老狄克一点关系也没有。很可能是布伦的人,打仗回来。或许是个四处游荡的歌手。”他扭头啐了一口。“我能肯定他不是吧唧脚。那种东西不骑马。”
“是的,”布蕾妮说。至少这一点大家都认同。
最后几百尺的攀登最为陡峭凶险。松动的鹅卵石在马蹄底下滚动,稀里哗啦沿着身后的石道坠落。当他们从石缝中钻出来时,已经位于城堡底下。一张脸凑在胸墙上探视,然后消失了。布蕾妮觉得那是个女人,她把想法告诉了机灵狄克。
他也同意。“布伦太老,爬不上城墙走道,而他的儿孙们参战去了。剩下的全是女人,外加个把流鼻涕的小孩。”
她差点开口追问向导,布伦大人支持哪个国王,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布伦的儿子们不在,其中有些或许不会再回来。我们今晚得不到款待。一座满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城堡几乎不可能为全副武装的陌生人打开大门。“你是不是认识布伦大人?”她问机灵狄克。
“以前认识,或许认识。”
她瞥了一眼他上衣的胸口:松散的线头,有片参差不齐的区域布料颜色比较深,显然原本有个纹章,后来被撕了下来。她顿时明白自己的向导是个逃兵。那名骑手会不会是他的袍泽呢?
“我们继续前进,”他催促,“否则布伦就会不放心了。你知道,女人也会用十字弓。”克莱勃指指耸立在城堡后面的石灰岩山岭,山坡上是一片树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只能跟随溪流和猎物小径行进,但小姐你不用担心,机灵狄克熟悉这地方。”
这正是布蕾妮所担心的。风沿悬崖顶端一阵阵吹过,她嗅到陷阱的味道。“那骑手怎么办?”除非那匹马会在海浪中行走,否则他就是冲着悬崖而来的。
“骑手怎么办?妈的,假如他是打女泉城来的笨蛋,绝不可能找到我们上山的小路。再说,即使给盯上了,我们也能在森林里甩掉他。明白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了。”
只有我们的足迹。布蕾妮疑惑地盘算,是不是应该拿起武器,就在这里跟骑手决斗。如果他是流浪歌手或布伦大人的儿子呢?那我就成了个十足的傻瓜。她觉得克莱勃说的有些道理。如果到明天他仍跟在后面,我再对付他好了。“随便吧。”她一边说,一边拨转马头朝树林行去。
布伦大人的城堡在背后渐渐缩小,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哨兵树和士卒松耸立四周,仿佛高大的绿色长矛直刺天空。森林地面上铺着一层掉落的针叶,有城墙那么厚,点缀着松果,淹没了马蹄。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但在松林里,几乎感觉不到雨点。
森林里前进的速度也比较缓慢。布蕾妮催马在绿色幽影中穿行,拨开无数伸展的枝条。这里很容易迷路,她意识到,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连空气仿佛也是灰绿色的,寂静无声。松枝划过手臂,刺耳地刮擦着新漆的盾牌。随着时间推移,诡异的气氛让她越来越不安。
机灵狄克似乎也有同样的困扰。眼看着夜幕逐渐逼近,他唱起歌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他的嗓音像扎人的羊毛裤。松林吸走了歌声,犹如吸掉风和雨。不一会儿,他停下来。
“这里不好,”波德瑞克说,“不是个好地方。”
布蕾妮不愿意再加重旁人的负担,“松林阴森森的,但说到底也只是树林子罢了。没什么好怕的。”
“那吧唧脚呢?还有那些脑袋?”
“真是个聪明孩子。”机灵狄克笑道。
布蕾妮恼火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吧唧脚,”她告诉波德瑞克,“更没有什么脑袋。”
山岭高低起伏。布蕾妮发现自己在祈祷机灵狄克的诚实,祈祷他真的知晓目的地。如果单凭她自己,甚至不定能再回到海边。无论白天黑夜,天空都布满浓密的灰色阴云,没有太阳和星星助她辨认方向。
当晚,他们早早扎营,营地位于一座山岭之下,闪着绿光的沼泽边缘。在灰绿色反光中,前方的地面看起来相当坚实,但等骑过去,泥巴一直没到马肩。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折回比较坚实的地方立足。“没关系,”克莱勃保证,“我们待会儿回山上去,然后换一个方向下来。”
第二天的进展仍然不大。阴暗的天空下,断断续续的雨水中,他们骑过松林和沼泽,经过水塘、山洞以及一座座荒废的古老要塞,要塞的石块上覆满苔藓。每堆石头都有一个故事,机灵狄克娓娓道来。照他的说法,蟹爪半岛人用血来浇灌松树。布蕾妮的耐心快耗尽了。“还有多远?”她终于发问,“我们一定见识过了蟹爪半岛的每一棵树。”
“根本没有,”克莱勃反对。“不过我们快到了,看哪,树木越来越稀疏,靠近狭海了。”
他口中的小丑或许就是我自己在水塘里的倒影,布蕾妮心想,然而走了这么远,没法回头。她委实疲乏极了,长时间骑马,更令大腿僵硬似铁。最近,她每晚只睡四小时,睡觉时还坚持让波德瑞克看护着。如果机灵狄克想做没本钱的买卖,她可以肯定就是在这里动手,在他熟悉的地盘内动手。他可以将他们引进强盗窝,那儿有跟他一样阴险的同伙;也可以领着他们兜圈子,等骑手赶上来。自离开布伦大人的城堡后,他们没再见到那人的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甩掉了尾巴。
某天晚上在露营地附近踱步时,她忽然想,也许我不得不回头干掉追兵。这想法让她很不安。难怪,她以前的教头便常常质疑她的意志。“你有男人的力量,”古德温爵士不止一次告诫她,“但还是一副女人心肠。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一尺长剑刺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那又是另一回事。”为了让她更坚强,古德温爵士派她去父亲的屠宰场,宰杀羊羔和乳猪。嘶鸣的乳猪和尖叫的羊羔很像被吓坏了的小孩子,等屠宰完毕,布蕾妮已是泪眼朦胧,沾满鲜血的衣服只好交给女仆拿去烧掉。然而古德温爵士还不满意,“猪崽毕竟是猪崽,跟人不同。我当侍从时和你一样年轻,当年我有个朋友又强壮、又快速、又敏捷,是训练场上的英雄。我们都认为,有朝一日,他定能成为杰出的骑士。然后战争打到石阶列岛,我亲眼看着我这位朋友将对手逼得跪倒在地,并打掉了对手手中的斧子,但当他要结果那人时,迟疑了片刻。在战场上,片刻就等于一生。只见那人拔出匕首,插进我朋友盔甲间的缝隙中。他的力量、他的速度、他的英勇,所有艰苦训练得来的技艺……不如戏子放的屁。一切的一切,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畏缩了。千万记住这点,小妹妹。”
我会记住的,在那片松林里,她就着回忆发誓,然后坐到岩石上,拔出剑来,反复打磨。我会记住的,我祈祷自己不要畏缩。
第二天早晨阴冷灰暗,根本看不见太阳升起,但当天色由黑暗转为灰白,布蕾妮知道是准备马鞍的时候了。他们回到松林里,机灵狄克在前面带路,布蕾妮紧紧跟随,波德瑞克骑马断后。
城堡毫无预警地出现在面前。片刻之前他们还在森林深处,一里又一里漫无目的地走着,除了松树什么也看不到。然而当绕过一块巨石,豁口赫然出现在前方,又走一里路后,森林突然到了尽头。再过去是天空与海……还有一座古老破落的废弃城堡,矗立在悬崖之巅,杂草丛生。“这就是轻语堡,”机灵狄克说,“听,那些脑袋在说话呢。”
波德瑞克张大了嘴巴,“我听见了。”
布蕾妮也听见了。轻微的低语声从地下和城堡内传来,越是靠近悬崖,声音就越大。原来是海水,她突然意识到,海水在悬崖下侵蚀出一个个空洞,当波浪穿过地底空穴和通道时,便会发出隆隆响声。“没有什么脑袋,”她说,“你们听到的低语是海浪发出的。”
“海浪才不会低语呢。是脑袋。”
城堡由没涂灰浆的古老岩石搭建而成,每块石头各不相同。岩石缝隙间长着厚厚的青苔,地基底下冒出一棵棵树木。大多数古城堡都有神木林,看样子,轻语堡也一样。布蕾妮将母马牵到悬崖边,那里的围墙已告崩塌,乱石堆上长出一簇簇有毒的红色蔓藤。她将马系在一棵树上,然后壮着胆子尽量移到山崖边。下方五十尺处,波浪涌入一座残塔,塔楼后面是一个大山洞的入口。
“旧灯塔,”机灵狄克走到她身后,“当我只有波德一半大的时候,它就倒塌了。本来有阶梯从这里通往山洞,可惜悬崖垮塌时消失无踪。后来走私者不再到这里登陆,因为以前可以把小船直接划进洞里,现在不行。看到没?”他一只手搭在她背后,另一只手指指点点。
布蕾妮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只需推一把,我就会摔下去跟残塔做伴。她连忙退后一步,“把手拿开。”
克莱勃扮个鬼脸。“我只不过……”
“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城门在哪儿?”
“在另一边,”他犹豫不决。“你那小丑,他不是个记仇的人吧?”他不安地问。“我的意思是,昨晚我刚想到,他也许会生机灵老狄克的气,因为我卖给他地图,而且事先没说明走私者已不在这里登陆了。”
“你马上就能拿到金币,这笔钱完全够你退还他支付的费用。”布蕾妮无法想象唐托斯·霍拉德能构成任何威胁,“要是他真在这里的话。”
他们绕城墙走了一圈。城堡是三角形,每个角都有方形塔楼。城门几乎完全腐朽,布蕾妮伸手去拉,结果木头立刻断裂,潮湿的长条形碎木剥落下来,半扇门砸到她身上。城堡里有更多的深绿阴影,森林早已翻越墙壁,吞没了主堡与外庭。大门后有道铁闸,齿尖深陷入泥泞的地表,铁门上都是红色锈迹,当布蕾妮摇晃时,它纹丝不动。“很久没人用了。”
“我可以爬进去,”波德瑞克提议,“从悬崖边上。那儿的墙都倒了。”
“不行,太危险。那儿的石头是松的,而且红色的蔓藤有毒。找门吧,城堡定然有边门。”
他们果然在城堡北面找到了边门,半藏在一大丛黑莓树后面。莓子已被摘光,灌木丛也被砍掉了很多,辟出一条小径,通往那扇门。这些砍掉的断枝让布蕾妮忧心忡忡。“不久前,刚刚有人经过。”
“是你的小丑和女娃儿们,”克莱勃道,“瞧,我说的话是真的。”
珊莎?布蕾妮无法相信。即便唐托斯·霍拉德那样的醉鬼,也不至于糊涂到带她来这么荒僻的地方。废墟中有古怪,史塔克女孩不大可能在这里……但她必须去查个清楚。确实有人在,她心想,需要躲起来的人。“我进去,”她说,“克莱勃,你跟我一道。波德瑞克,我要你看马。”
“我也要进去。我是个侍从。我可以战斗。”
“所以我才要你留在原地。瞧,林子里也许有歹徒,马匹不能没人保护,否则万一出了事,我们怎么回去呢?”
波德瑞克伸出一只脚在石头上蹭了蹭:“遵命!”
她挤进黑莓丛中,拽拉生锈的铁环。边门卡了一会儿,然后陡然打开,伴随着门链刺耳的抗议。这声响让布蕾妮脖子后面汗毛直竖。她拔剑出鞘,即使穿着锁甲和熟皮甲,仍旧感觉像光着身子。
“走啊,小姐,”机灵狄克在她身后催促,“你怕什么呢?老克莱勃死了一千年了。”
我怕什么呢?实在太傻了,布蕾妮告诉自己。那声音不过是海浪在城堡底下的空穴中无休止地冲刷,随着波浪起伏时高时低。然而它听上去确实像是低语,片刻之间,她似乎看到那些脑袋,摆在架子上,互相低声咕哝。“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其中一个说,“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波德瑞克,”布蕾妮说,“我的铺盖卷里有把带鞘的剑。把它拿过来。”
“是,爵士。小姐。这就去拿。”男孩奔过去。
“剑?”机灵狄克挠挠耳背,“你手上有一把了,还要另一把干什么?”
“这把给你。”布蕾妮剑柄向上交给他。
“真的?”克莱勃犹犹豫豫地伸出手,仿佛那把剑会咬人一样,“疑神疑鬼的**给老狄克一把剑?”
“你知道怎么使剑吧?”
“吓!我是克莱勃家的人,”他接过长剑,“我有老克莱伦斯爵士的血统。”他在空中挥了一下,朝她咧嘴笑笑,“人们常说,领主都是靠剑起家的。”
波德瑞克·派恩小心翼翼地捧着“守誓剑”回来,好像捧着一个婴儿。目睹那华丽的剑鞘和装饰的纯金狮子头,机灵狄克打了个呼哨,但等她抽出剑来,练习劈砍,他立刻安静下来。它连发出的声响都比普通的剑来得锐利。“跟紧我。”她嘱咐克莱勃,随即侧身潜入边门,低头躲过门上方的拱梁。
簇叶丛生的外庭出现在面前,左边是大门,还有一座崩塌的马厩,畜栏里多有小树顶出来,穿透褐色的干茅草屋顶。右边有一条腐烂的木楼梯,向下通往黑漆漆的地牢或者地窖。主堡成了一堆长满绿色和紫色苔藓的乱石,院子里满是野草和掉落的松针,一排排一列列庄严肃穆的士卒松四处挺立,但在它们中间有一棵苍白的异类,一棵细窄的小鱼梁木,树干白得像纯洁的**,深红色叶子随着枝杈延伸舒展。再过去便是倒塌的城墙,空旷的天空和海……
……以及一堆篝火的余烬。
低语声持续不断地在她耳边嘀咕。布蕾妮跪倒在火堆边,捡起一根焦黑的树枝,嗅了嗅,又拨拨灰烬。昨晚有人生火。或者是在向过往船只发信号。
“喂——”机灵狄克喊,“有人吗?”
“安静。”布蕾妮告诫他。
“有人躲起来了。有人想打量打量我们,然后再现身。”他走到通往地下的楼梯跟前,向黑暗中张望。“喂——”他又喊,“下面有人吗?”
布蕾妮看见一棵小树摇晃了一下。灌木丛中钻出来一个人,浑身泥尘,仿佛是从地底冒出来的植物。他手握一把断剑,但她在乎的不是这个,而是他的脸,小眼睛,宽阔扁平的鼻子。
她认得那鼻子。她认得那双眼睛。他的朋友们管叫他“猪崽”帕格。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二个人悄悄从井边爬上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铁半盔,盔上扎着褪色的红丝头巾,手执一支粗短的飞矛——这人布蕾妮也认识。她身后窸窸窣窣,又一个脑袋从红色的树叶间探出来,向下张望。克莱勃就站在鱼梁木下,抬头便看到那张脸。“原来在这儿呢,”他朝布蕾妮喊,“你的小丑。”
“狄克,”她急促地警告,“快过来。”
夏格维翻身下树,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他的小丑服褪色得厉害,沾满污渍,看上去是褐色,不是灰色或粉色。他手上拿的也并非表演道具,而是一把三头流星锤,三颗带刺的铁球通过链条拴在木柄上。只见他猛地一砸,克莱勃的一只膝盖便迸裂开来,鲜血和碎骨飞溅。狄克应声倒下。“真有趣。”夏格维嘶哑地说。布蕾妮交给狄克的剑从他手中飞了出去,消失在杂草丛中。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嘶喊一边抓向自己残废的膝盖。“哎哟,看哪,”夏格维说,“我们的走私贩狄克先生,给我们画地图的先生。您大老远赶过来,是要还我们钱吗?”
“求求你,”狄克呜咽道,“求求你,不要,我的腿……”
“疼吗?我会止疼哦。”
“别碰他。”布蕾妮喊道。
“不要!”狄克厉声尖叫,一边举起沾满鲜血的双手护住头部。夏格维将刺球绕着他脑袋转了一圈,然后砸向脸中央,发出一阵令人作呕的碎裂声。随后是沉默,布蕾妮听到自己的心跳。
“坏夏格,”从井里爬出来的人说。他看见布蕾妮的脸,哈哈大笑。“又是你这恶婆娘?怎么,来抓人?还是思念你的好老公们了呢?”
夏格维两只脚轮流跳来跳去,甩着流星锤。“她是来找我的。她每晚都梦见我哦,每当她把手指插进缝里的时候。她想要我,伙计们,大马脸思念她快乐的夏格!瞧好了,我要操她的屁眼,给她灌满五颜六色的种子,直到她为我下个小崽崽。”
“那样的话你得用另一个洞,夏格。”提蒙用拉长的多恩腔调说。
“保险起见,我最好把她所有的洞都操一遍。”他移动到她右边,而帕格绕到左边,迫使她向参差的悬崖边退去。三个人搭船,布蕾妮记起来。“你们只有三个?”
提蒙耸耸肩,“离开赫伦堡后,我们各奔东西。乌斯威克带他那帮人向南骑往旧镇;罗尔杰认为可以从盐场镇溜走;我和我的伙计们则去了女泉城,结果上不了船。”多恩人抬起飞矛。“嘿,你咬瓦格那口可够狠的,咬得他耳朵变黑了,渗出脓水。罗尔杰和乌斯威克提议离开,但山羊非要我们守住他的城堡。他说自己是赫伦堡伯爵,没有人可以从他手中夺走它。他说这话时跟平常一样唾沫横飞。后来我们听说魔山一点一点地将他杀死,第一天砍一只手,第二天砍一只脚,砍得干净利落,再把断肢包扎起来,好让霍特死不了。他本打算最后砍山羊的**,不料来了一只鸟,要召他去君临,因此不得不提前动手,然后才离开。”
“我不是来找你们。我在找……”她差点脱口而出“我的妹妹”“……找一个小丑。”
“我就是小丑。”夏格维愉快地宣布。
“另一个小丑,”这回布蕾妮没忍住,“他跟一名贵族女孩在一起,那女孩是临冬城史塔克公爵的女儿。”
“你找的是猎狗,”提蒙说,“不巧他不在这儿。这儿只有我们。”
“桑铎·克里冈?”布蕾妮问,“你什么意思?”
“他挟持了史塔克家的女孩。据说那女孩正往奔流城去,却被他半路偷走了。该死的好运气的狗。”
奔流城,布蕾妮心想,她要去奔流城,投奔舅舅。“你怎么知道?”
“贝里那伙人当中的一个招的。闪电大王也在到处找她,他派手下人沿三叉戟河上下搜寻。离开赫伦堡后,我们碰巧遇到其中三位,有一人临死前吐露了情报。”
“他可能说谎。”
“有可能,但他没有,因为我们还听说猎狗在十字路口的客栈杀了三个他哥哥的人,当时那女孩正跟他在一起。店家发誓说是那样,然后罗尔杰杀了他,店里的婊子们也都这么讲。她们可真难看哪,不过没你丑,现在嘛……”
他想分散我的注意力,用话语来麻痹我,布蕾妮意识到。帕格逼近过来,夏格维朝她一跃。她连忙向后退开。若是不赶紧采取行动,就会被逼下悬崖。“别过来,”她警告他们。
“我想干你的鼻孔,小妞,”夏格维宣布,“很有趣吧?”
“他的**太小了,”提蒙解释,“扔下那把漂漂亮亮的剑吧,也许我们会温柔点儿,婆娘。我们只不过需要些金子,来付给走私者而已。”
“交出金子,就放我们走?”
“我们会的,”提蒙微笑,“等大伙儿都干过你之后,会付费的,而且我们将按普通妓女的标准付费,一枚银币一次;你要是不干,我们还是会拿走金子,然后再强暴你,再让你瞧瞧魔山对付瓦格大人的手法。嘿,你选哪一样?”
“这样。”布蕾妮朝帕格扑过去。
他急忙提起断剑护脸,但当他将剑举高,布蕾妮却往低处攻。守誓剑穿过皮革、羊毛、皮肤与肌肉,直抵佣兵的大腿骨。帕格倒下的同时狂野地反手一劈,断剑擦到布蕾妮的锁甲,然后他无助地仰面跌地。布蕾妮顺势将剑刺入他咽喉,使劲一拧,再拔出来,紧接着一转身,提蒙的矛刚好划过脸颊。我没有畏缩,她心想,鲜红的血液在脸上流淌,你看见了吗,古德温爵士?她几乎感觉不到伤口。
“轮到你了,”她告诉提蒙,多恩人拔出第二支矛,比刚才那支更粗更短。“扔吧。”
“好让你躲过去后,朝我冲锋?我会死得跟帕格一样惨。不。你来解决她,夏格。”
“这是你的活儿,”夏格维说,“瞧,看到她怎么对付帕格的吗?她一定是来月经了,给经血弄疯了。”小丑在身后,提蒙在前面,无论她转向哪边,总有一个在背后。
“解决她,”提蒙催促,“让你奸尸。”
“哟,你对我真好。”流星锤在旋转。选一个,布蕾妮告诉自己,选一个,赶快选一个。说时迟那时快,一颗石头不知从何处飞来,击中了夏格维的脑袋。布蕾妮没有犹豫,她冲向提蒙。
他比帕格厉害,无奈手上只有一支投掷用的短矛,而她有把瓦雷利亚钢剑。守誓剑在她手中仿佛获得了生命,她也从来没有如此敏捷。剑化灰影,提蒙刺伤了她肩膀,但她削去提蒙一只耳朵和半边脸,砍断矛头,然后这把一尺之长、波纹绚丽的神兵穿透了锁甲链环,插入他腹中。
布蕾妮抽回剑,血槽中浸满了鲜红的血。提蒙试图继续抵抗,他从腰带里抓出一把匕首,因此布蕾妮砍掉了他的手。这一剑是为詹姆。“圣母慈悲,”多恩人喘着粗气,嘴冒血泡,断腕处血如泉涌。“了结我吧。送我回多恩,你这该死的婊子。”
她了结了提蒙。
她转过身,发现夏格维双膝跪地,晕乎乎的,正在摸索流星锤。等他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又一块石头砸中他耳朵。波德瑞克爬上倒塌的城墙,神气活现地站在蔓藤中间,手中拿着石头。“我告诉过你,我可以战斗!”他朝下面喊。
夏格维哆哆嗦嗦地试图爬走。“我投降,”小丑喊,“我投降。千万别伤害讨人喜欢的夏格维。我太可爱了,我不能死。”
“你也不比其他人强。你**掳掠,无恶不作。”
“哦,是的,是的,我不否认我的罪行……但我是最有趣的,我会讲笑话,我会蹦蹦跳跳。我会逗老爷们开心。”
“还会让女人们哭泣。”
“那是我的错吗?女人没有幽默感。”
布蕾妮垂下守誓剑。“去挖坟。那儿,鱼梁木底下。”她用剑指指。
“我没有铲子。”
“你有两只手。”比你们留给詹姆的多一只。
“何必麻烦呢?把他们留给乌鸦吧。”
“提蒙和帕格可以喂乌鸦。我得埋葬机灵狄克。他是克莱勃家族的人。这里是他的地方。”
地面因雨水而变得湿软,即便如此,小丑也花了白天余下的所有时间才挖出一个够深的坑。完工后,夜幕降临,他手上血淋淋的,全是水泡。布蕾妮将守誓剑收入鞘中,然后把狄克·克莱勃抱到坑边。他的脸惨不忍睹。“很抱歉,我一直不信任你,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一边跪下来放好尸体,一边想,我背对小丑,他应该孤注一掷了。
果然,她听见他刺耳的喘息声,紧接着波德瑞克大声示警。夏格维抓了一块凹凸不平的岩石,布蕾妮却早已将匕首藏在袖子里。
匕首总能打败石头,正如石头总能打败鸡蛋。
她挡开他的胳膊,将铁刃刺入他肚子里。“笑啊,”她朝他怒吼。他却只有呻吟。“笑啊,”她重复,用一只手掐他喉咙,另一只手捅他。“笑啊!”她不停地喊,一遍又一遍,直到鲜血染红了手腕,死亡的气味令她窒息。
夏格维一声也没笑,所有的抽泣都是布蕾妮自己发出的。
她扔下匕首,浑身颤抖。
波德瑞克帮她将机灵狄克放入墓穴中。等他们弄完,月亮已经升起。布蕾妮搓掉手上的泥,扔了两枚金龙进去。
“你为什么这么做,小姐?爵士?”波德问。
“这是我答应他找到小丑的报酬。”
他们身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她立刻拔出守誓剑,转身准备对付更多血戏子……结果却发现海尔·亨特盘腿坐在残垣断壁上。“假如地狱里有妓院,这可怜虫会感激你,”骑士大声说,“不然的话,你就是在浪费金钱。”
“我信守诺言。你来这儿干吗?”
“蓝道大人吩咐我跟着你。若是你运气奇佳,凑巧遇上珊莎·史塔克,他要我将她带回女泉城。不用怕,他命令我不准伤害你。”
布蕾妮嗤之以鼻。“好像你能够一样。”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小姐?”
“埋了他。”
“我是指那女孩。珊莎夫人。”
布蕾妮想了一会儿,“假如提蒙所说是真,她正往奔流城赶去,路上被猎狗抓住了。如果我找到他……”
“……他会杀了你。”
“或者我会杀了他,”她固执地说,“你愿意搭把手,帮我埋葬可怜的克莱勃吗,爵士?”
“真正的骑士怎能拒绝美人的请求呢?”海尔爵士从墙头爬下来。他们一起将泥土堆到机灵狄克身上。月亮越升越高,地底的头颅在窃窃私语,它们属于——那些早已被遗忘的国王们。
机灵狄克说海边的路最近,也最好走,因此一路上海湾很少离开视线。随着前进,岸边的市镇和村庄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稀疏。夜幕降临时,他们找到一家客栈。克莱勃跟其他旅行者一起睡通铺,布蕾妮则为自己和波德瑞克要了一间房。“我们三人共享一张床更划算,小姐。”机灵狄克建议,“如果你不放心,把剑放中间。老狄克是个正派人,他像骑士一样有风度,他的诚实好比白昼的太阳。”
“白昼正在缩短。”布蕾妮指出。
“好吧,也许是这样。如果你不放心,我睡地板你睡床怎么样,小姐?”
“不能睡我的地板。”
“看来你一点儿也不信任我。”
“信任跟金币一样,要靠行动来挣取。”
“随你怎么说,小姐,”克莱勃说,“但到了北边,没有路的地方,你不得不信任狄克。假如我拿剑指着你要金币,谁会阻止呢?”
“你没剑。我有。”
她“砰”的一声关上门,然后站在原地倾听,直到确信他已走开。不管狄克·克莱勃有多机灵,他毕竟不是詹姆·兰尼斯特,不是疯鼠,甚至不是亨佛利·瓦格斯塔夫。他瘦骨嶙岣,食不果腹,唯一的防具是一顶锈迹斑斑、布满凹痕的半盔。他没剑,只有一把带豁口的旧匕首——所以,只要她保持清醒,他便构不成威胁。“波德瑞克,”她说,“将来没有客栈给我们住,而我不信任我们的向导。所以每次野营之后,当我睡觉时,你能不能留心看着点?”
“一直不睡,小姐?爵士?”他想了想,“我有剑,假如克莱勃想伤你,我杀了他便是。”
“不,”她坚决地说,“你不要跟他打。我只要你在我睡觉时监视他,假如他有任何可疑行为,立即弄醒我。放心,我醒得很快的。”
结果第二天停下饮马时,克莱勃就露出了本色。布蕾妮走到灌木丛后面去方便,她蹲在那里,听到波德瑞克说,“你干吗?离远点儿。”完事之后,她拉起裤子,回到路上,发现机灵狄克正在擦去手指上的面粉。“鞍囊里没有金龙,”她告诉他,“我把金币放身上了。”一部分金币放在她腰带上系的钱袋里,其余的藏在衣服内侧缝的两只口袋中。鞍囊上鼓鼓的大钱包塞满了大大小小不同面值的铜币和铜板,铜星币与铜麦币……还有让包袱显得更加鼓鼓囊囊的白面粉,那是自暮谷城出发前的早晨,她特意问七剑客栈的厨子买的。
“狄克没恶意,小姐。”他晃晃沾着面粉的手指,以示无辜。“我只想确认你到底有没有答应我的金龙。这世上骗子多,正派人容易上当。不过还好,你不是骗子。”
布蕾妮希望他带路的水平比偷东西强一些。“出发吧。”她再度翻上马背。
狄克喜欢边骑边唱歌,但没唱过一首完整的歌,总是东一节,西一段的。她怀疑他的目的是讨她喜欢,好令她放松警惕。有时他还试图让她和波德瑞克一起唱,不过没有成功。男孩太害羞,舌头也笨,而布蕾妮从不唱歌。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在奔流城,史塔克夫人曾经问过她,为蓝礼呢?她没有,从来没有,尽管她心里很想……真的很想……
机灵狄克不唱歌时就说话,给他们讲蟹爪半岛的故事。他说,每一个幽暗的山谷都有其领主,但只有对付外人时才会联合起来。他们的血管里流着浓浓的先民之血。“安达尔人试图夺取蟹爪半岛,结果在山谷中流血,在沼泽中淹死,处处碰壁。后来他们的漂亮女儿靠亲吻赢得了他们强壮的儿子用剑无法获取的东西——是的,他们征服不了我们,转而用婚姻来渗透。”
暮谷城达克林家族的国王们曾试图将领地延伸至蟹爪半岛,女泉城的慕顿家族,包括后来蟹岛的赛提加家族也尝试过。然而蟹爪半岛的居民熟悉本地的沼泽与森林,外人无法比拟,如果形势危急,他们还能消失在丘陵中蜂窝般的山洞里。不跟外敌作战时,大家就窝里斗,家族血仇如同山间的沼泽一般又黑又深。有时某位英雄会为蟹爪半岛带来暂时的和平,但等他死去,一切又恢复原状。路西法·哈迪伯爵是伟大的领主,布伦兄弟也一样,老克莱克波恩比他们更胜一筹,但克莱勃是最强大的。狄克仍然不肯相信布蕾妮从没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的英雄事迹。
“我干吗撒谎?”她反问,“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英雄。比如我住的地方,歌手们歌颂摩恩的加勒敦爵士,完美的骑士。”
“加勒什么什么爵士?”他嗤之以鼻,“没听说过。他哪里完美了?”
“加勒敦爵士是一位英勇的战士,连天上的**神都为之倾心。于是她送给他一把魔剑,作为爱的信物。这把剑被称为‘正义之淑女’,没有凡间的武器能与她匹敌,也没有凡间的盾牌能承受她的亲吻。加勒敦爵士终其一生都骄傲地佩带着‘正义之淑女’,但只拔出过三次。他不愿用‘正义之淑女’对付凡人,因为她太过强大,会令战斗不公平。”
克莱勃认为这太可笑了。“完美的骑士?听起来是个完美的傻瓜。一把从来不用的魔剑有什么意义?”
“荣誉,”她说,“意义在于荣誉。”
这令他笑得更厉害。“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可以拿你们的完美骑士来擦他毛茸茸的屁股,小姐。要我说啊,假如教克莱勃爵士遇上,轻语堡的架子上又得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了。‘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它会对其他脑袋抱怨,‘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布蕾妮忍不住微笑。“也许吧,”她承认,“但加勒敦爵士不是傻瓜。面对一个身高八尺、骑野牛的对手,他很可能亮出‘正义之淑女’。他们说他曾用她杀死一条龙呢。”
机灵狄克不为所动:“克莱克波恩也跟龙搏斗过,而且不需要什么魔剑。他只不过将龙的脖子打了个结,这样它每次喷火都会烧到自己的屁股。”
“那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到来时克莱克波恩在干什么呢?”布蕾妮问。
“你要知道,那时候他已经死啦,小姐。”克莱勃横了她一眼。“伊耿派妹妹来蟹爪半岛招安,就是那个维桑尼亚。领主们听说了赫伦王的下场,他们可不是傻瓜,因此都屈膝臣服了。王后收他们作直属封臣,承诺他们无须向女泉城、蟹岛或暮谷城效忠。然而这没能阻止可恶的赛提加家族派人来东岸征税。哼,假如他派的人够多,也许有几个可以活着回去……从始到终,我们只效忠自己的领主和国王。真正的国王。不是劳勃一家子。”他啐了一口,“在三叉戟河,跟雷加王子一起奋战的有克莱勃、有布伦,也有鲍格斯,御林铁卫里面也有过我们的人,包括一位哈迪,一位凯佛,一位潘恩,三位克莱勃——克莱蒙特、卢伯特和七矮个,克莱伦斯。其实他有六尺高,但比真正的克莱伦斯爵士要矮。总而言之,我们蟹爪半岛人全是巨龙家族的模范臣民。”
他们向东北方前进,行人不断减少,直到最后,再也找不着客栈了。海湾旁的道路上野草已经多过车辙。当晚他们在渔村栖身。布蕾妮付给村民一些铜板,住进草棚。进去之后,她和波德瑞克占据阁楼,并把梯子抽掉了。
“你留我一个在下面,我完全可以偷走你们的马,”克莱勃在底下喊道,“最好把它们也赶上楼梯,小姐。”她没理睬,于是他继续说,“今晚要下雨的。冰冷难熬的雨。你和波德睡得暖暖和和,可怜老狄克一个人在下面瑟瑟发抖。”他摇摇头,一边嘀咕,一边在干草上铺好铺盖,“没见过像你这么疑神疑鬼的**。”
布蕾妮在斗篷底下蜷起身子,波德瑞克则于一旁打哈欠。我并非生来就这么疑神疑鬼,她有些想朝下面的克莱勃叫喊,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相信所有人都跟父亲一样高尚。即便他们夸赞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夸赞她聪明伶俐,身材高挑,舞蹈优美,她也深信不疑。罗伊拉修女为她揭开了谜底。“他们只为讨你父亲大人欢心,”修女说,“你要在镜子里去发现真相,而不是在人们的舌尖上。”这是一个残酷的教训,她每每想起就会痛哭流涕,但这个教训也让她能在高庭忍受海尔爵士及其朋友们的游戏。活在世上,**必须多一点怀疑,否则早就不是**了,她想着想着,下起雨来。
苦桥的团体比武中,她逐个揪出她所谓的追求者们,依次击败:法洛、安布罗斯、布希、马克·慕伦道尔、雷蒙德·内兰、“鹳鸟”威尔……她踏过哈利·索耶的身躯,击碎罗伯特·波特的头盔,给他留下一道丑陋的伤疤。等他们统统倒下,圣母又将克林顿送到她面前。罗兰爵士这回拿的是剑,不是玫瑰,而她给予他的每记痛击都比亲吻更甜蜜。
当天最后一个面对她怒火的人是洛拉斯·提利尔。他没向她献过殷勤,甚至根本没看过她一眼,但那天他的盾牌上有三朵金玫瑰,布蕾妮痛恨玫瑰,看到它们,立刻激起了她狂暴的仇恨。
睡着之后,她梦到那场战斗,梦到詹姆爵士亲手将彩虹披风系到她的肩头。
第二天早晨,雨还在下。吃早餐时,机灵狄克建议等雨停了再走。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明天?两星期?等到夏天重新降临?不。我们有斗篷,而路还长着呢。”
雨下了整整一天,脚下的狭窄小道很快变成泥浆水潭。树光秃秃的,持续降雨令落叶变得像浸透水的棕色地毯。尽管狄克的斗篷有松鼠皮衬里,但他还是湿透了,她看得出他在发抖,不由得感到片刻同情。显然,他一直吃不饱,她疑惑地想,不知是否真有走私者的山洞或叫做轻语堡的废墟。饥不择食的人会孤注一掷。也许一切都是骗局。她的疑惑越来越深。
雨水冲刷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声响。机灵狄克一个劲儿只顾着向前跋涉。于是她多了个心眼,发现他总是弓着背,仿佛低伏在马鞍上就能保持干燥。这回,黑暗降临时,附近没有村落,也没有可以提供遮蔽的树林。他们被迫在潮线上方五十码处的岩石群中露宿。至少岩石可以挡风。“今晚最好有人守夜,小姐,”她正努力点燃一堆浮木,克莱勃告诉她,“像这样的地方也许会有吧唧脚。”
“吧唧脚?”布蕾妮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它们是怪物,”机灵狄克津津乐道地解释,“看上去很像人,走近观察才能发现蹊跷,它们的脑袋太大,而正常人长头发的地方,它们长的是鳞片。它们的皮肤像鱼肚子一样白,手指之间有蹼,身体湿乎乎的,散发出鱼腥味,肥厚的嘴唇包着一排排针尖般锋利的绿牙齿。有人说先民已将它们赶尽杀绝,这可不是真的,它们还会在夜里出没,偷走坏小孩,长蹼的脚走路时发出‘吧唧吧唧’的轻微声响。它们把女孩留着繁衍后代,吃掉男孩,用尖利的绿牙齿撕咬人肉。”他冲波德瑞克咧嘴一笑。“它们会吃了你哦,小子,它们会把你活活吃掉。”
“假如它们想试试看的话,我就杀了它们。”波德瑞克摸摸自己的剑。
“哦,你去杀吧,你去杀吧。吧唧脚可不容易对付。”他又冲布蕾妮眨眨眼,“你不是不乖的小女孩吧,小姐?”
“不。”我只是个傻子。木头太湿,不管布蕾妮用钢铁和燧石怎么打,都无法点燃。木柴冒出一点烟,仅此而已。最后她厌烦了,往岩石上一靠,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准备挨一个寒冷潮湿的夜晚。她啃着硬邦邦的腌牛肉,一边梦想热餐,而机灵狄克唾沫横飞地讲述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大战吧唧脚之王。他讲故事十分生动,她不得不承认,但带着小猴子的马克·慕伦道尔也很有趣。
由于下雨的关系,看不到日落,而天色阴郁,也看不到月亮升起。漆黑的夜晚没有星光,克莱勃讲完故事便睡着了,波德瑞克也很快打起鼾来。布蕾妮背靠岩石坐着,聆听海浪。你也在海边吗,珊莎?她心想,你在轻语堡等待永远也不会来的船吗?你跟谁在一起?有人出钱让三个人搭船,是小恶魔加入了你和唐托斯的队伍,还是你找到了自己的小妹?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布蕾妮万分疲倦。背靠岩石,任凭雨水轻轻拍打全身,眼睑越来越沉。她一共打了两次盹,第二次是突然醒来的,心怦怦直跳,确信有个人正俯视着自己。她四肢僵硬,斗篷缠绕在脚踝上,慌忙踢开它站起来。狄克蜷在一块岩石边,半埋于沉甸甸的潮湿沙土中,沉睡。一个梦。只是梦。
也许抛下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是个错误,他们看上去是正派人。假如詹姆跟我在一起,她心想……但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理应留在国王身边,而且我想要的是蓝礼。我发誓保护他,失败了;我发誓替他复仇,也失败了;我跟随凯特琳夫人出走,结果又辜负了她。风向变化,雨水顺着脸颊流淌,汇成小溪。
次日,路面缩减成一条鹅卵石窄道,到最后仅剩下一丝痕迹,接近正午时分,突然在一堵风蚀的悬崖下终止。悬崖上方,一个小城堡突兀地俯瞰着海浪,铅灰色天空映衬出三座歪歪扭扭的塔楼。“这就是轻语堡?”波德瑞克问。
“这他妈的像废墟吗?”克莱勃啐了一口。“那是恐穴堡,老布伦大人的居城。但是路到此为止,从这儿往前只有松树与我们做伴。”
布蕾妮仔细观察悬崖,“怎么上去?”
“简单,”机灵狄克拨转马头,“跟紧狄克就好。吧唧脚专抓掉队的人。”
上坡的路原来隐藏在石缝之间,乃是一条陡峭嶙岣的石头小径,大部分是天然形成的,但时不时有凿刻出来的阶梯,使得攀登可以容易一点。周围尽是千百年来风化雨蚀的峻峭石壁,有些地方,岩石呈现出稀奇古怪的形状,很是奇妙——攀缘途中,机灵狄克依次指点。“那是食人魔的脑袋,看到没?”他说,布蕾妮露出微笑,“那是一条石头龙,一边翅膀在我父亲小时候就掉了。那是它的**,好像老太婆下垂的奶子。”他瞥了一眼她的胸口。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有一个骑马的人。”
“哪里?”没有哪块岩石让她觉得像是骑马的人。
“在路上。不是石头骑手。是真的骑手。跟在我们后面。在下面。”他指着说。
布蕾妮在马鞍上扭转身。他们已经爬得相当高,可以看到沿岸方圆好几里格的情况。那个人骑马顺着他们的来路前进,只落后两三里。真的是陷阱?她怀疑地瞥向机灵狄克。
“别斜眼看我。”克莱勃说,“不管他是谁,跟机灵老狄克一点关系也没有。很可能是布伦的人,打仗回来。或许是个四处游荡的歌手。”他扭头啐了一口。“我能肯定他不是吧唧脚。那种东西不骑马。”
“是的,”布蕾妮说。至少这一点大家都认同。
最后几百尺的攀登最为陡峭凶险。松动的鹅卵石在马蹄底下滚动,稀里哗啦沿着身后的石道坠落。当他们从石缝中钻出来时,已经位于城堡底下。一张脸凑在胸墙上探视,然后消失了。布蕾妮觉得那是个女人,她把想法告诉了机灵狄克。
他也同意。“布伦太老,爬不上城墙走道,而他的儿孙们参战去了。剩下的全是女人,外加个把流鼻涕的小孩。”
她差点开口追问向导,布伦大人支持哪个国王,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布伦的儿子们不在,其中有些或许不会再回来。我们今晚得不到款待。一座满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城堡几乎不可能为全副武装的陌生人打开大门。“你是不是认识布伦大人?”她问机灵狄克。
“以前认识,或许认识。”
她瞥了一眼他上衣的胸口:松散的线头,有片参差不齐的区域布料颜色比较深,显然原本有个纹章,后来被撕了下来。她顿时明白自己的向导是个逃兵。那名骑手会不会是他的袍泽呢?
“我们继续前进,”他催促,“否则布伦就会不放心了。你知道,女人也会用十字弓。”克莱勃指指耸立在城堡后面的石灰岩山岭,山坡上是一片树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只能跟随溪流和猎物小径行进,但小姐你不用担心,机灵狄克熟悉这地方。”
这正是布蕾妮所担心的。风沿悬崖顶端一阵阵吹过,她嗅到陷阱的味道。“那骑手怎么办?”除非那匹马会在海浪中行走,否则他就是冲着悬崖而来的。
“骑手怎么办?妈的,假如他是打女泉城来的笨蛋,绝不可能找到我们上山的小路。再说,即使给盯上了,我们也能在森林里甩掉他。明白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了。”
只有我们的足迹。布蕾妮疑惑地盘算,是不是应该拿起武器,就在这里跟骑手决斗。如果他是流浪歌手或布伦大人的儿子呢?那我就成了个十足的傻瓜。她觉得克莱勃说的有些道理。如果到明天他仍跟在后面,我再对付他好了。“随便吧。”她一边说,一边拨转马头朝树林行去。
布伦大人的城堡在背后渐渐缩小,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哨兵树和士卒松耸立四周,仿佛高大的绿色长矛直刺天空。森林地面上铺着一层掉落的针叶,有城墙那么厚,点缀着松果,淹没了马蹄。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但在松林里,几乎感觉不到雨点。
森林里前进的速度也比较缓慢。布蕾妮催马在绿色幽影中穿行,拨开无数伸展的枝条。这里很容易迷路,她意识到,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连空气仿佛也是灰绿色的,寂静无声。松枝划过手臂,刺耳地刮擦着新漆的盾牌。随着时间推移,诡异的气氛让她越来越不安。
机灵狄克似乎也有同样的困扰。眼看着夜幕逐渐逼近,他唱起歌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他的嗓音像扎人的羊毛裤。松林吸走了歌声,犹如吸掉风和雨。不一会儿,他停下来。
“这里不好,”波德瑞克说,“不是个好地方。”
布蕾妮不愿意再加重旁人的负担,“松林阴森森的,但说到底也只是树林子罢了。没什么好怕的。”
“那吧唧脚呢?还有那些脑袋?”
“真是个聪明孩子。”机灵狄克笑道。
布蕾妮恼火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吧唧脚,”她告诉波德瑞克,“更没有什么脑袋。”
山岭高低起伏。布蕾妮发现自己在祈祷机灵狄克的诚实,祈祷他真的知晓目的地。如果单凭她自己,甚至不定能再回到海边。无论白天黑夜,天空都布满浓密的灰色阴云,没有太阳和星星助她辨认方向。
当晚,他们早早扎营,营地位于一座山岭之下,闪着绿光的沼泽边缘。在灰绿色反光中,前方的地面看起来相当坚实,但等骑过去,泥巴一直没到马肩。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折回比较坚实的地方立足。“没关系,”克莱勃保证,“我们待会儿回山上去,然后换一个方向下来。”
第二天的进展仍然不大。阴暗的天空下,断断续续的雨水中,他们骑过松林和沼泽,经过水塘、山洞以及一座座荒废的古老要塞,要塞的石块上覆满苔藓。每堆石头都有一个故事,机灵狄克娓娓道来。照他的说法,蟹爪半岛人用血来浇灌松树。布蕾妮的耐心快耗尽了。“还有多远?”她终于发问,“我们一定见识过了蟹爪半岛的每一棵树。”
“根本没有,”克莱勃反对。“不过我们快到了,看哪,树木越来越稀疏,靠近狭海了。”
他口中的小丑或许就是我自己在水塘里的倒影,布蕾妮心想,然而走了这么远,没法回头。她委实疲乏极了,长时间骑马,更令大腿僵硬似铁。最近,她每晚只睡四小时,睡觉时还坚持让波德瑞克看护着。如果机灵狄克想做没本钱的买卖,她可以肯定就是在这里动手,在他熟悉的地盘内动手。他可以将他们引进强盗窝,那儿有跟他一样阴险的同伙;也可以领着他们兜圈子,等骑手赶上来。自离开布伦大人的城堡后,他们没再见到那人的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甩掉了尾巴。
某天晚上在露营地附近踱步时,她忽然想,也许我不得不回头干掉追兵。这想法让她很不安。难怪,她以前的教头便常常质疑她的意志。“你有男人的力量,”古德温爵士不止一次告诫她,“但还是一副女人心肠。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一尺长剑刺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那又是另一回事。”为了让她更坚强,古德温爵士派她去父亲的屠宰场,宰杀羊羔和乳猪。嘶鸣的乳猪和尖叫的羊羔很像被吓坏了的小孩子,等屠宰完毕,布蕾妮已是泪眼朦胧,沾满鲜血的衣服只好交给女仆拿去烧掉。然而古德温爵士还不满意,“猪崽毕竟是猪崽,跟人不同。我当侍从时和你一样年轻,当年我有个朋友又强壮、又快速、又敏捷,是训练场上的英雄。我们都认为,有朝一日,他定能成为杰出的骑士。然后战争打到石阶列岛,我亲眼看着我这位朋友将对手逼得跪倒在地,并打掉了对手手中的斧子,但当他要结果那人时,迟疑了片刻。在战场上,片刻就等于一生。只见那人拔出匕首,插进我朋友盔甲间的缝隙中。他的力量、他的速度、他的英勇,所有艰苦训练得来的技艺……不如戏子放的屁。一切的一切,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畏缩了。千万记住这点,小妹妹。”
我会记住的,在那片松林里,她就着回忆发誓,然后坐到岩石上,拔出剑来,反复打磨。我会记住的,我祈祷自己不要畏缩。
第二天早晨阴冷灰暗,根本看不见太阳升起,但当天色由黑暗转为灰白,布蕾妮知道是准备马鞍的时候了。他们回到松林里,机灵狄克在前面带路,布蕾妮紧紧跟随,波德瑞克骑马断后。
城堡毫无预警地出现在面前。片刻之前他们还在森林深处,一里又一里漫无目的地走着,除了松树什么也看不到。然而当绕过一块巨石,豁口赫然出现在前方,又走一里路后,森林突然到了尽头。再过去是天空与海……还有一座古老破落的废弃城堡,矗立在悬崖之巅,杂草丛生。“这就是轻语堡,”机灵狄克说,“听,那些脑袋在说话呢。”
波德瑞克张大了嘴巴,“我听见了。”
布蕾妮也听见了。轻微的低语声从地下和城堡内传来,越是靠近悬崖,声音就越大。原来是海水,她突然意识到,海水在悬崖下侵蚀出一个个空洞,当波浪穿过地底空穴和通道时,便会发出隆隆响声。“没有什么脑袋,”她说,“你们听到的低语是海浪发出的。”
“海浪才不会低语呢。是脑袋。”
城堡由没涂灰浆的古老岩石搭建而成,每块石头各不相同。岩石缝隙间长着厚厚的青苔,地基底下冒出一棵棵树木。大多数古城堡都有神木林,看样子,轻语堡也一样。布蕾妮将母马牵到悬崖边,那里的围墙已告崩塌,乱石堆上长出一簇簇有毒的红色蔓藤。她将马系在一棵树上,然后壮着胆子尽量移到山崖边。下方五十尺处,波浪涌入一座残塔,塔楼后面是一个大山洞的入口。
“旧灯塔,”机灵狄克走到她身后,“当我只有波德一半大的时候,它就倒塌了。本来有阶梯从这里通往山洞,可惜悬崖垮塌时消失无踪。后来走私者不再到这里登陆,因为以前可以把小船直接划进洞里,现在不行。看到没?”他一只手搭在她背后,另一只手指指点点。
布蕾妮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只需推一把,我就会摔下去跟残塔做伴。她连忙退后一步,“把手拿开。”
克莱勃扮个鬼脸。“我只不过……”
“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城门在哪儿?”
“在另一边,”他犹豫不决。“你那小丑,他不是个记仇的人吧?”他不安地问。“我的意思是,昨晚我刚想到,他也许会生机灵老狄克的气,因为我卖给他地图,而且事先没说明走私者已不在这里登陆了。”
“你马上就能拿到金币,这笔钱完全够你退还他支付的费用。”布蕾妮无法想象唐托斯·霍拉德能构成任何威胁,“要是他真在这里的话。”
他们绕城墙走了一圈。城堡是三角形,每个角都有方形塔楼。城门几乎完全腐朽,布蕾妮伸手去拉,结果木头立刻断裂,潮湿的长条形碎木剥落下来,半扇门砸到她身上。城堡里有更多的深绿阴影,森林早已翻越墙壁,吞没了主堡与外庭。大门后有道铁闸,齿尖深陷入泥泞的地表,铁门上都是红色锈迹,当布蕾妮摇晃时,它纹丝不动。“很久没人用了。”
“我可以爬进去,”波德瑞克提议,“从悬崖边上。那儿的墙都倒了。”
“不行,太危险。那儿的石头是松的,而且红色的蔓藤有毒。找门吧,城堡定然有边门。”
他们果然在城堡北面找到了边门,半藏在一大丛黑莓树后面。莓子已被摘光,灌木丛也被砍掉了很多,辟出一条小径,通往那扇门。这些砍掉的断枝让布蕾妮忧心忡忡。“不久前,刚刚有人经过。”
“是你的小丑和女娃儿们,”克莱勃道,“瞧,我说的话是真的。”
珊莎?布蕾妮无法相信。即便唐托斯·霍拉德那样的醉鬼,也不至于糊涂到带她来这么荒僻的地方。废墟中有古怪,史塔克女孩不大可能在这里……但她必须去查个清楚。确实有人在,她心想,需要躲起来的人。“我进去,”她说,“克莱勃,你跟我一道。波德瑞克,我要你看马。”
“我也要进去。我是个侍从。我可以战斗。”
“所以我才要你留在原地。瞧,林子里也许有歹徒,马匹不能没人保护,否则万一出了事,我们怎么回去呢?”
波德瑞克伸出一只脚在石头上蹭了蹭:“遵命!”
她挤进黑莓丛中,拽拉生锈的铁环。边门卡了一会儿,然后陡然打开,伴随着门链刺耳的抗议。这声响让布蕾妮脖子后面汗毛直竖。她拔剑出鞘,即使穿着锁甲和熟皮甲,仍旧感觉像光着身子。
“走啊,小姐,”机灵狄克在她身后催促,“你怕什么呢?老克莱勃死了一千年了。”
我怕什么呢?实在太傻了,布蕾妮告诉自己。那声音不过是海浪在城堡底下的空穴中无休止地冲刷,随着波浪起伏时高时低。然而它听上去确实像是低语,片刻之间,她似乎看到那些脑袋,摆在架子上,互相低声咕哝。“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其中一个说,“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波德瑞克,”布蕾妮说,“我的铺盖卷里有把带鞘的剑。把它拿过来。”
“是,爵士。小姐。这就去拿。”男孩奔过去。
“剑?”机灵狄克挠挠耳背,“你手上有一把了,还要另一把干什么?”
“这把给你。”布蕾妮剑柄向上交给他。
“真的?”克莱勃犹犹豫豫地伸出手,仿佛那把剑会咬人一样,“疑神疑鬼的**给老狄克一把剑?”
“你知道怎么使剑吧?”
“吓!我是克莱勃家的人,”他接过长剑,“我有老克莱伦斯爵士的血统。”他在空中挥了一下,朝她咧嘴笑笑,“人们常说,领主都是靠剑起家的。”
波德瑞克·派恩小心翼翼地捧着“守誓剑”回来,好像捧着一个婴儿。目睹那华丽的剑鞘和装饰的纯金狮子头,机灵狄克打了个呼哨,但等她抽出剑来,练习劈砍,他立刻安静下来。它连发出的声响都比普通的剑来得锐利。“跟紧我。”她嘱咐克莱勃,随即侧身潜入边门,低头躲过门上方的拱梁。
簇叶丛生的外庭出现在面前,左边是大门,还有一座崩塌的马厩,畜栏里多有小树顶出来,穿透褐色的干茅草屋顶。右边有一条腐烂的木楼梯,向下通往黑漆漆的地牢或者地窖。主堡成了一堆长满绿色和紫色苔藓的乱石,院子里满是野草和掉落的松针,一排排一列列庄严肃穆的士卒松四处挺立,但在它们中间有一棵苍白的异类,一棵细窄的小鱼梁木,树干白得像纯洁的**,深红色叶子随着枝杈延伸舒展。再过去便是倒塌的城墙,空旷的天空和海……
……以及一堆篝火的余烬。
低语声持续不断地在她耳边嘀咕。布蕾妮跪倒在火堆边,捡起一根焦黑的树枝,嗅了嗅,又拨拨灰烬。昨晚有人生火。或者是在向过往船只发信号。
“喂——”机灵狄克喊,“有人吗?”
“安静。”布蕾妮告诫他。
“有人躲起来了。有人想打量打量我们,然后再现身。”他走到通往地下的楼梯跟前,向黑暗中张望。“喂——”他又喊,“下面有人吗?”
布蕾妮看见一棵小树摇晃了一下。灌木丛中钻出来一个人,浑身泥尘,仿佛是从地底冒出来的植物。他手握一把断剑,但她在乎的不是这个,而是他的脸,小眼睛,宽阔扁平的鼻子。
她认得那鼻子。她认得那双眼睛。他的朋友们管叫他“猪崽”帕格。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二个人悄悄从井边爬上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铁半盔,盔上扎着褪色的红丝头巾,手执一支粗短的飞矛——这人布蕾妮也认识。她身后窸窸窣窣,又一个脑袋从红色的树叶间探出来,向下张望。克莱勃就站在鱼梁木下,抬头便看到那张脸。“原来在这儿呢,”他朝布蕾妮喊,“你的小丑。”
“狄克,”她急促地警告,“快过来。”
夏格维翻身下树,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他的小丑服褪色得厉害,沾满污渍,看上去是褐色,不是灰色或粉色。他手上拿的也并非表演道具,而是一把三头流星锤,三颗带刺的铁球通过链条拴在木柄上。只见他猛地一砸,克莱勃的一只膝盖便迸裂开来,鲜血和碎骨飞溅。狄克应声倒下。“真有趣。”夏格维嘶哑地说。布蕾妮交给狄克的剑从他手中飞了出去,消失在杂草丛中。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嘶喊一边抓向自己残废的膝盖。“哎哟,看哪,”夏格维说,“我们的走私贩狄克先生,给我们画地图的先生。您大老远赶过来,是要还我们钱吗?”
“求求你,”狄克呜咽道,“求求你,不要,我的腿……”
“疼吗?我会止疼哦。”
“别碰他。”布蕾妮喊道。
“不要!”狄克厉声尖叫,一边举起沾满鲜血的双手护住头部。夏格维将刺球绕着他脑袋转了一圈,然后砸向脸中央,发出一阵令人作呕的碎裂声。随后是沉默,布蕾妮听到自己的心跳。
“坏夏格,”从井里爬出来的人说。他看见布蕾妮的脸,哈哈大笑。“又是你这恶婆娘?怎么,来抓人?还是思念你的好老公们了呢?”
夏格维两只脚轮流跳来跳去,甩着流星锤。“她是来找我的。她每晚都梦见我哦,每当她把手指插进缝里的时候。她想要我,伙计们,大马脸思念她快乐的夏格!瞧好了,我要操她的屁眼,给她灌满五颜六色的种子,直到她为我下个小崽崽。”
“那样的话你得用另一个洞,夏格。”提蒙用拉长的多恩腔调说。
“保险起见,我最好把她所有的洞都操一遍。”他移动到她右边,而帕格绕到左边,迫使她向参差的悬崖边退去。三个人搭船,布蕾妮记起来。“你们只有三个?”
提蒙耸耸肩,“离开赫伦堡后,我们各奔东西。乌斯威克带他那帮人向南骑往旧镇;罗尔杰认为可以从盐场镇溜走;我和我的伙计们则去了女泉城,结果上不了船。”多恩人抬起飞矛。“嘿,你咬瓦格那口可够狠的,咬得他耳朵变黑了,渗出脓水。罗尔杰和乌斯威克提议离开,但山羊非要我们守住他的城堡。他说自己是赫伦堡伯爵,没有人可以从他手中夺走它。他说这话时跟平常一样唾沫横飞。后来我们听说魔山一点一点地将他杀死,第一天砍一只手,第二天砍一只脚,砍得干净利落,再把断肢包扎起来,好让霍特死不了。他本打算最后砍山羊的**,不料来了一只鸟,要召他去君临,因此不得不提前动手,然后才离开。”
“我不是来找你们。我在找……”她差点脱口而出“我的妹妹”“……找一个小丑。”
“我就是小丑。”夏格维愉快地宣布。
“另一个小丑,”这回布蕾妮没忍住,“他跟一名贵族女孩在一起,那女孩是临冬城史塔克公爵的女儿。”
“你找的是猎狗,”提蒙说,“不巧他不在这儿。这儿只有我们。”
“桑铎·克里冈?”布蕾妮问,“你什么意思?”
“他挟持了史塔克家的女孩。据说那女孩正往奔流城去,却被他半路偷走了。该死的好运气的狗。”
奔流城,布蕾妮心想,她要去奔流城,投奔舅舅。“你怎么知道?”
“贝里那伙人当中的一个招的。闪电大王也在到处找她,他派手下人沿三叉戟河上下搜寻。离开赫伦堡后,我们碰巧遇到其中三位,有一人临死前吐露了情报。”
“他可能说谎。”
“有可能,但他没有,因为我们还听说猎狗在十字路口的客栈杀了三个他哥哥的人,当时那女孩正跟他在一起。店家发誓说是那样,然后罗尔杰杀了他,店里的婊子们也都这么讲。她们可真难看哪,不过没你丑,现在嘛……”
他想分散我的注意力,用话语来麻痹我,布蕾妮意识到。帕格逼近过来,夏格维朝她一跃。她连忙向后退开。若是不赶紧采取行动,就会被逼下悬崖。“别过来,”她警告他们。
“我想干你的鼻孔,小妞,”夏格维宣布,“很有趣吧?”
“他的**太小了,”提蒙解释,“扔下那把漂漂亮亮的剑吧,也许我们会温柔点儿,婆娘。我们只不过需要些金子,来付给走私者而已。”
“交出金子,就放我们走?”
“我们会的,”提蒙微笑,“等大伙儿都干过你之后,会付费的,而且我们将按普通妓女的标准付费,一枚银币一次;你要是不干,我们还是会拿走金子,然后再强暴你,再让你瞧瞧魔山对付瓦格大人的手法。嘿,你选哪一样?”
“这样。”布蕾妮朝帕格扑过去。
他急忙提起断剑护脸,但当他将剑举高,布蕾妮却往低处攻。守誓剑穿过皮革、羊毛、皮肤与肌肉,直抵佣兵的大腿骨。帕格倒下的同时狂野地反手一劈,断剑擦到布蕾妮的锁甲,然后他无助地仰面跌地。布蕾妮顺势将剑刺入他咽喉,使劲一拧,再拔出来,紧接着一转身,提蒙的矛刚好划过脸颊。我没有畏缩,她心想,鲜红的血液在脸上流淌,你看见了吗,古德温爵士?她几乎感觉不到伤口。
“轮到你了,”她告诉提蒙,多恩人拔出第二支矛,比刚才那支更粗更短。“扔吧。”
“好让你躲过去后,朝我冲锋?我会死得跟帕格一样惨。不。你来解决她,夏格。”
“这是你的活儿,”夏格维说,“瞧,看到她怎么对付帕格的吗?她一定是来月经了,给经血弄疯了。”小丑在身后,提蒙在前面,无论她转向哪边,总有一个在背后。
“解决她,”提蒙催促,“让你奸尸。”
“哟,你对我真好。”流星锤在旋转。选一个,布蕾妮告诉自己,选一个,赶快选一个。说时迟那时快,一颗石头不知从何处飞来,击中了夏格维的脑袋。布蕾妮没有犹豫,她冲向提蒙。
他比帕格厉害,无奈手上只有一支投掷用的短矛,而她有把瓦雷利亚钢剑。守誓剑在她手中仿佛获得了生命,她也从来没有如此敏捷。剑化灰影,提蒙刺伤了她肩膀,但她削去提蒙一只耳朵和半边脸,砍断矛头,然后这把一尺之长、波纹绚丽的神兵穿透了锁甲链环,插入他腹中。
布蕾妮抽回剑,血槽中浸满了鲜红的血。提蒙试图继续抵抗,他从腰带里抓出一把匕首,因此布蕾妮砍掉了他的手。这一剑是为詹姆。“圣母慈悲,”多恩人喘着粗气,嘴冒血泡,断腕处血如泉涌。“了结我吧。送我回多恩,你这该死的婊子。”
她了结了提蒙。
她转过身,发现夏格维双膝跪地,晕乎乎的,正在摸索流星锤。等他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又一块石头砸中他耳朵。波德瑞克爬上倒塌的城墙,神气活现地站在蔓藤中间,手中拿着石头。“我告诉过你,我可以战斗!”他朝下面喊。
夏格维哆哆嗦嗦地试图爬走。“我投降,”小丑喊,“我投降。千万别伤害讨人喜欢的夏格维。我太可爱了,我不能死。”
“你也不比其他人强。你**掳掠,无恶不作。”
“哦,是的,是的,我不否认我的罪行……但我是最有趣的,我会讲笑话,我会蹦蹦跳跳。我会逗老爷们开心。”
“还会让女人们哭泣。”
“那是我的错吗?女人没有幽默感。”
布蕾妮垂下守誓剑。“去挖坟。那儿,鱼梁木底下。”她用剑指指。
“我没有铲子。”
“你有两只手。”比你们留给詹姆的多一只。
“何必麻烦呢?把他们留给乌鸦吧。”
“提蒙和帕格可以喂乌鸦。我得埋葬机灵狄克。他是克莱勃家族的人。这里是他的地方。”
地面因雨水而变得湿软,即便如此,小丑也花了白天余下的所有时间才挖出一个够深的坑。完工后,夜幕降临,他手上血淋淋的,全是水泡。布蕾妮将守誓剑收入鞘中,然后把狄克·克莱勃抱到坑边。他的脸惨不忍睹。“很抱歉,我一直不信任你,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一边跪下来放好尸体,一边想,我背对小丑,他应该孤注一掷了。
果然,她听见他刺耳的喘息声,紧接着波德瑞克大声示警。夏格维抓了一块凹凸不平的岩石,布蕾妮却早已将匕首藏在袖子里。
匕首总能打败石头,正如石头总能打败鸡蛋。
她挡开他的胳膊,将铁刃刺入他肚子里。“笑啊,”她朝他怒吼。他却只有呻吟。“笑啊,”她重复,用一只手掐他喉咙,另一只手捅他。“笑啊!”她不停地喊,一遍又一遍,直到鲜血染红了手腕,死亡的气味令她窒息。
夏格维一声也没笑,所有的抽泣都是布蕾妮自己发出的。
她扔下匕首,浑身颤抖。
波德瑞克帮她将机灵狄克放入墓穴中。等他们弄完,月亮已经升起。布蕾妮搓掉手上的泥,扔了两枚金龙进去。
“你为什么这么做,小姐?爵士?”波德问。
“这是我答应他找到小丑的报酬。”
他们身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她立刻拔出守誓剑,转身准备对付更多血戏子……结果却发现海尔·亨特盘腿坐在残垣断壁上。“假如地狱里有妓院,这可怜虫会感激你,”骑士大声说,“不然的话,你就是在浪费金钱。”
“我信守诺言。你来这儿干吗?”
“蓝道大人吩咐我跟着你。若是你运气奇佳,凑巧遇上珊莎·史塔克,他要我将她带回女泉城。不用怕,他命令我不准伤害你。”
布蕾妮嗤之以鼻。“好像你能够一样。”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小姐?”
“埋了他。”
“我是指那女孩。珊莎夫人。”
布蕾妮想了一会儿,“假如提蒙所说是真,她正往奔流城赶去,路上被猎狗抓住了。如果我找到他……”
“……他会杀了你。”
“或者我会杀了他,”她固执地说,“你愿意搭把手,帮我埋葬可怜的克莱勃吗,爵士?”
“真正的骑士怎能拒绝美人的请求呢?”海尔爵士从墙头爬下来。他们一起将泥土堆到机灵狄克身上。月亮越升越高,地底的头颅在窃窃私语,它们属于——那些早已被遗忘的国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