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被戳伤的回忆
可当叶风去警察局,要求尽早破案,并问及家人惨死的案情时,警察局无一人搭理,愤怒的叶风,当场将一名嘴脸丑恶的警察,打倒在地,结果被拘留了十五天,放出后给了叶风一个虚无缥缈的答复:“警局公务繁忙,大案堆积如山,警力严重不足,侦察困难重重,对于你的遭遇,我们深感同情,你回去吧,我们会尽力的!”
投报无门的叶风,从警局出来后,万念俱灰,徒步走回家中,在那乌黑焦臭的废墟中,整日以酒度日,喝得醉醺醺的跟个乞丐般,左邻右舍见之避为瘟神,只有一名年逾古稀的老奶奶,对叶风深感怜惜,趁夜深人少时,对废墟中的叶风,偷偷道出了这场惨剧的起因。
原来在一个月前,叶风老家的祖地被一家公司老板看中,说是一块风水宝地,要买来建一栋别墅,但由于这块祖地安葬着叶风的爷爷奶奶,而且又是叶家代代相传之物,岂有出售之理。于是,叶风的父亲多次拒绝这家公司的上门求购,结果惹怒了这家公司的老板,带来一帮建筑工人,开着挖土机要强行动土,叶风的父亲闻言赶来,双方立即发生激烈的争执,叶风的父亲一怒之下,当场将那名公司老板打伤,之后双方不欢而散。
后来,这名公司老板,仗着自己舅舅是中央高官,对当地的黑白两道放出话来,说在一个月之内,要叶家全家死光光,让白道勿加干涉,向黑道悬赏奖金。
这事在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当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没人再敢与叶家来往,事态越来越严重,为了叶风妹妹的安全着想,叶风的父亲只好让其休学在家,而经常在外忙碌的父亲,也开始晚出早归,无论多忙都坚持留家过夜陪伴妻儿,本想这一切会小心翼翼的过去,可这场灭门惨剧还是发生了。
那一晚上,在医院值班的母亲,被人在水杯中下毒害死;留守在家的父亲,见有几名地痞放火烧房,情急之下,出门驱赶,不料,中了别人的埋伏,当场被暗枪打死;妹妹在楼上目睹了这一切,惊恐万分,躲在房中被活活烧死,连尸体都成了灰烬。
听了老***讲述后,叶风顿时怒气冲天,一改先前的颓废病态,整个人因为血海深仇而振作了起来,但为了消息的准确性,叶风急忙对老奶奶询问消息的来源,原来老奶奶常年患有失眠症,那晚与平时一样,在床上辗转反复,无法入眠,便起身去阳台浇花,顺便呼吸下清新空气,不想却目睹了叶家那一幕悲剧。至于叶风的母亲,被人下毒害死的真相,老奶奶是从当警察的孙女口中得知,只因当地的警察局局长,迫于中央高官的权威,不得已才将谋杀改成意外。
得知实情,叶风怒不及待,恨不得马上将仇人碎尸万段,为凄惨死去的家人报仇雪恨。
老奶奶知道叶风复仇的想法,非常后悔,本来告诉叶风实情,是要让他远离这是非之地,回美国过新的生活,避免他再遭人毒手,使叶家断了香火。于是,老奶奶急忙对叶风好言劝阻,可此时满腔仇恨的叶风,已经听不进去这些,反倒恳求老奶奶,将这家公司老板的名字,以及相关情况告知,老奶奶暗知事态严重,担心叶风的安危,不予告知,劝说叶风无效后,自行离去。
老奶奶走后,叶风草草整理了下行装,连夜跑去五金店,买了两把砍刀,随后去当地有名的烂仔街,用身上仅剩的一百四十块钱,从一名瘾君子口中打听出这家公司的一切情况,原来这家公司的老板叫刘金荣,表面上经营汽车零件,其实暗地里仗着舅舅是中央高官,长期利用海运走私汽车,海关忌于中央高官的权威,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财路顺通的刘金荣,一年前在当地又建了一家名叫春色的夜总会,每逢周五晚上,他都会与当地的黑帮头目,或是高官达贵,聚首在玫瑰大包厢中,进行通宵达旦的豪赌。
碰巧当晚就是周五,叶风急忙离开烂仔街,杀气腾腾的冲夜总会而去,当时夜色太晚,夜总会的高潮阶段已过,叶风赶到时,两名保安摸样的地痞,正准备关门,叶风抽出砍刀,刷刷两刀将其解决后,进入夜总会把大门反锁住,然后提刀冲楼上的玫瑰大包厢奔去,当时的叶风就是一匹杀红了眼的疯狼,凡是遇到他的人,只有死路一条,顿时一场怨气涛天的复仇,在夜总会内刮起了一阵浓烈的腥风血雨,凄厉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夜空。
事后两个小时,警察赶到夜总会,只见到处是血淋淋的尸体,惨不忍睹,其中三楼的玫瑰大包厢更甚,还没走到,就飘来一股浓烈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那里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屠宰间,到处是支离破碎的尸体,鲜血不但溅红了墙壁与家具,而且还湿透了整个地毯,浑身是血的叶风,乏力的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在他的面前,瘫着一堆血淋淋的肉泥,与两把卷了刃的砍刀。
之后,叶风被警察铐走,当晚这事轰动了整个东北,作为刘金荣舅舅的那名中央高官,得知外甥被人剁成了肉泥,气急败坏的他,不但给东北省厅下令压住此事,而且为了不让叶风死得痛快,还利用手中的职权,将叶风丢进了黑狱这个与炼狱齐名的国际重刑监狱,想让叶风在里面受尽折磨,凄惨死去。
当时的报社,将叶风这事列为头版新闻,结果造就报纸大卖,不过,头版横批却是:“一男子争风吃醋,半夜屠杀夜总会!”
``````
以上是三年前发生在叶风身上的惨剧,这也就是为什么叶风,听到砒霜会有如此深的感触,向叶风汇报情况的莫迪卡医师,见叶风神色不对,急忙冲其关切的问道:“疯狼哥,你没事吧?(英)”
叶风眼中凶光一闪,摆了摆手,示意其没事,随后对莫迪卡正声说道:“莫迪卡,盟内储有多少砒霜?还有,像砒霜这种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应该都有人看管的吧!(英)”
投报无门的叶风,从警局出来后,万念俱灰,徒步走回家中,在那乌黑焦臭的废墟中,整日以酒度日,喝得醉醺醺的跟个乞丐般,左邻右舍见之避为瘟神,只有一名年逾古稀的老奶奶,对叶风深感怜惜,趁夜深人少时,对废墟中的叶风,偷偷道出了这场惨剧的起因。
原来在一个月前,叶风老家的祖地被一家公司老板看中,说是一块风水宝地,要买来建一栋别墅,但由于这块祖地安葬着叶风的爷爷奶奶,而且又是叶家代代相传之物,岂有出售之理。于是,叶风的父亲多次拒绝这家公司的上门求购,结果惹怒了这家公司的老板,带来一帮建筑工人,开着挖土机要强行动土,叶风的父亲闻言赶来,双方立即发生激烈的争执,叶风的父亲一怒之下,当场将那名公司老板打伤,之后双方不欢而散。
后来,这名公司老板,仗着自己舅舅是中央高官,对当地的黑白两道放出话来,说在一个月之内,要叶家全家死光光,让白道勿加干涉,向黑道悬赏奖金。
这事在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当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没人再敢与叶家来往,事态越来越严重,为了叶风妹妹的安全着想,叶风的父亲只好让其休学在家,而经常在外忙碌的父亲,也开始晚出早归,无论多忙都坚持留家过夜陪伴妻儿,本想这一切会小心翼翼的过去,可这场灭门惨剧还是发生了。
那一晚上,在医院值班的母亲,被人在水杯中下毒害死;留守在家的父亲,见有几名地痞放火烧房,情急之下,出门驱赶,不料,中了别人的埋伏,当场被暗枪打死;妹妹在楼上目睹了这一切,惊恐万分,躲在房中被活活烧死,连尸体都成了灰烬。
听了老***讲述后,叶风顿时怒气冲天,一改先前的颓废病态,整个人因为血海深仇而振作了起来,但为了消息的准确性,叶风急忙对老奶奶询问消息的来源,原来老奶奶常年患有失眠症,那晚与平时一样,在床上辗转反复,无法入眠,便起身去阳台浇花,顺便呼吸下清新空气,不想却目睹了叶家那一幕悲剧。至于叶风的母亲,被人下毒害死的真相,老奶奶是从当警察的孙女口中得知,只因当地的警察局局长,迫于中央高官的权威,不得已才将谋杀改成意外。
得知实情,叶风怒不及待,恨不得马上将仇人碎尸万段,为凄惨死去的家人报仇雪恨。
老奶奶知道叶风复仇的想法,非常后悔,本来告诉叶风实情,是要让他远离这是非之地,回美国过新的生活,避免他再遭人毒手,使叶家断了香火。于是,老奶奶急忙对叶风好言劝阻,可此时满腔仇恨的叶风,已经听不进去这些,反倒恳求老奶奶,将这家公司老板的名字,以及相关情况告知,老奶奶暗知事态严重,担心叶风的安危,不予告知,劝说叶风无效后,自行离去。
老奶奶走后,叶风草草整理了下行装,连夜跑去五金店,买了两把砍刀,随后去当地有名的烂仔街,用身上仅剩的一百四十块钱,从一名瘾君子口中打听出这家公司的一切情况,原来这家公司的老板叫刘金荣,表面上经营汽车零件,其实暗地里仗着舅舅是中央高官,长期利用海运走私汽车,海关忌于中央高官的权威,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财路顺通的刘金荣,一年前在当地又建了一家名叫春色的夜总会,每逢周五晚上,他都会与当地的黑帮头目,或是高官达贵,聚首在玫瑰大包厢中,进行通宵达旦的豪赌。
碰巧当晚就是周五,叶风急忙离开烂仔街,杀气腾腾的冲夜总会而去,当时夜色太晚,夜总会的高潮阶段已过,叶风赶到时,两名保安摸样的地痞,正准备关门,叶风抽出砍刀,刷刷两刀将其解决后,进入夜总会把大门反锁住,然后提刀冲楼上的玫瑰大包厢奔去,当时的叶风就是一匹杀红了眼的疯狼,凡是遇到他的人,只有死路一条,顿时一场怨气涛天的复仇,在夜总会内刮起了一阵浓烈的腥风血雨,凄厉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夜空。
事后两个小时,警察赶到夜总会,只见到处是血淋淋的尸体,惨不忍睹,其中三楼的玫瑰大包厢更甚,还没走到,就飘来一股浓烈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那里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屠宰间,到处是支离破碎的尸体,鲜血不但溅红了墙壁与家具,而且还湿透了整个地毯,浑身是血的叶风,乏力的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在他的面前,瘫着一堆血淋淋的肉泥,与两把卷了刃的砍刀。
之后,叶风被警察铐走,当晚这事轰动了整个东北,作为刘金荣舅舅的那名中央高官,得知外甥被人剁成了肉泥,气急败坏的他,不但给东北省厅下令压住此事,而且为了不让叶风死得痛快,还利用手中的职权,将叶风丢进了黑狱这个与炼狱齐名的国际重刑监狱,想让叶风在里面受尽折磨,凄惨死去。
当时的报社,将叶风这事列为头版新闻,结果造就报纸大卖,不过,头版横批却是:“一男子争风吃醋,半夜屠杀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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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三年前发生在叶风身上的惨剧,这也就是为什么叶风,听到砒霜会有如此深的感触,向叶风汇报情况的莫迪卡医师,见叶风神色不对,急忙冲其关切的问道:“疯狼哥,你没事吧?(英)”
叶风眼中凶光一闪,摆了摆手,示意其没事,随后对莫迪卡正声说道:“莫迪卡,盟内储有多少砒霜?还有,像砒霜这种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应该都有人看管的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