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期待
“张七叔,这趟可要麻烦您了。”锦绣坐在车板上,对前头驾驴的中年汉子说着感谢。
张七叔一边驾车一边回头道:“锦绣,千万别这么说。当初若不是有你,我这双腿可就报废了。如今不过是捎带你搬家进城,也只是小事一桩啦。”
锦绣笑道:“身为大夫,救人本就是职责,再来,张七婶也给了我不少酬劳。这个谢字,就不必再多说了。”
张七叔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你七婶曾进城打听过城里的行情,像我这腿呀,若是进了城让城里的大夫医治,少说也要五两银子。你也知道咱家什么状况,若真进了城医治,少不得要砸锅卖铁了。而锦绣你前后也不过才收了我半吊钱不到。若不是你宅心仁厚,医术又精湛,说不定咱这双腿报废不说,还要被城里的庸医给狠宰。”顿了下,张七叔又道:“所以呀,你们姐弟进城生活,我也是举双手赞成的。只不过,日后要是有个病痛,就医可就不大方便了。”
锦绣道:“张七叔,没关系的,若以后张家村人真有什么三病两痛的,尽管来找我好了。有钱的给钱,没钱的拿东西来抵,我来者不拒。”
对于进城,锦玉却是一半担忧一半兴奋,兴奋的是城里日子再苦,也比这荒山野岭的好太多了。担忧的则是城里样样都要花钱,光靠姐姐一人行医挣钱,也着实困难。唉,早知道,就多收点那少年的银子好了,看他那副穷样,偏偏总是摆出一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
“对了,姐,咱们走后,那人能一个人离开吗?”
锦绣道:“他应该是张家村的人吧,这儿离张家村也不算远的。再来他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应该没啥大问题的。”其实,那人身上的伤早已好得七七八八了,偏还赖在她这儿不肯走,她也觉得奇怪,那少年年纪不大,约摸就十六七岁吧,正是叛逆的年纪,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受到他的鄙视,这让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叛逆期的孩子呀,真是惹不得呢。
就是不知以后锦玉到了那种年纪后会不会也是如此。
……
“九爷,这银子就让银剑送去就好了,哪能让您亲自跑一趟?”朱棒槌苦着脸,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自家主子。
九爷一身紫红蜀绣锦袍,肩膀,胸前,以及袖口袍裾,全以繁复的金银黑蓝白五钱勾勒出祥云图纹花样,这是时下金陵城最流行的富家公子哥儿常穿的衣物,既贵气,又精神。头戴二龙夺珠紫金冠,眉上戴了个赤金嵌红珊瑚石齐眉勒,食指上还戴着时下流行的羊脂玉板脂,腰间还别着一块通体碧透中间嵌龙眼大小的南珠玉佩,脚下皂色软底薄面小羊皮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
如此打扮下来,压下了常年在战场上经历出来的一身威仪与冷酷,多了份贵气与高不可攀的仰视。
九爷生得俊,气势又冷峻,这一身通透的装扮,一般只有在平时候会见重要客人方才如此,可,九爷不过是去城外给那王姑娘还银子罢了,何必穿得如此气派?
就算外出踏青郊游,也没必要如此隆重吧?
朱棒槌心里嘀咕着,但面上却不显,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
“九爷,银剑已经查出上次伤您的人,正是平原伯府的大公子袁正芹,另一个人却暂时没能查出。不过,看那袁正芹对此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必也是有身份的。九爷,虽说您身份尊贵,可这里到底不是京城呀,金陵城的权贵大多不认得您。依小的看,还是小心为上。”
“我意已决,你不必劝我。”九爷不敢看朱棒槌的神情,他也知道自己似乎小题大作了。
可,他实在不想错过那没眼光的小姑娘在瞧到自己这一身威势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嘴脸。
他真的很想亲眼瞧到。
这十多天来,他虽受着驿丞近乎谄媚的侍候,可脑海里总是会浮现一张嘲讽又了然的脸孔,光这张脸孔,便让他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亲自去一趟,让那没眼光的小丫头好生长长记性,瞧不起他的下场,是该如何的悔恨滔天。
“城里的伙食虽然好,可我总是怀念那儿的野味,那丫头眼光不怎么行,可手艺还真不是盖的。有些怀念她做的白肉辣子的那道菜。”一想到那再普通不过只有贱民才吃的猪肉,可切成白片蘸上红通通油腻腻的蘸水,那辣呼呼的感觉,又辣又崔人味蕾,至今都回味无穷。
可惜当时那丫头的弟弟却借口他有伤在身,不能吃太多辣子为由,不肯让他多吃。害得他只能空饿着肚子看着自己的属下们吃得热火朝天,砸嘴又砸舌,心里就憋得一肚子火。
朱棒槌恍然大悟,说:“我听王小公子讲过,那道菜叫白肉蘸辣子,很简单的一道菜。若是九爷想吃,今儿中午小的去万盛楼让厨子按着给您做出来,可好?”
九爷气得真想捶他一顿,以前他还觉得只棒槌很是聪明,有眼力劲儿,为何最近总是惹他生气来着?他是生来气他的不成?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不知之前的聪明劲儿哪去了。
朱棒槌很是委屈,九爷的心思,他就算不能猜出全部,也有点点谱的,可,他敢明着说出来么?像九爷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最恨的就是被下属们猜透心思。
属下们不能猜透他的心思,却又不能完全一无所知。
想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容易么?
见九爷生了气,朱棒槌不敢再劝,只得咬牙跟随了。
九爷骑上他万里挑一的逐云,他一路急驶,出了城后,两旁的景色渐渐变得荒芜,心里却越发的激动着,兴奋着……
不知那丫头现在还在做些什么。
是捣弄着她那药材,还是背着背篓去采药,抑或是蓬头苟面地蹲在灶上一边咳着嗓子一边灰头土脸地做饭……
逐云的速度确实不同凡响,两旁景物分花拂柳,像倒影般射到自己身后,渐渐地,那茅草屋已然在望。他心里一喜,胸口那颗心不知为何,也急剧地跳跃着。
------题外话------
这两天看了好几篇重生文,不知是我承认力不行,还是不懂欣赏,我的妈呀,重生文里头全是一堆极品中的极品呀,看得我恨不得钻进书里把那些极品暴抽一顿,女主真的真的太可怜鸟,总是被那么多人算计,还总是被莫名其妙嫉妒着,欺负着……说实话,我是真的不喜欢这样的情节,太虐心了,虽然妇主后来总是反击了回去,但看着仍是难受,这里头的坏人实在太多了,小心肝儿负荷不鸟,看得我憋屈死了。我还是习惯温馨类的,这样心情也舒畅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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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笑道:“身为大夫,救人本就是职责,再来,张七婶也给了我不少酬劳。这个谢字,就不必再多说了。”
张七叔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你七婶曾进城打听过城里的行情,像我这腿呀,若是进了城让城里的大夫医治,少说也要五两银子。你也知道咱家什么状况,若真进了城医治,少不得要砸锅卖铁了。而锦绣你前后也不过才收了我半吊钱不到。若不是你宅心仁厚,医术又精湛,说不定咱这双腿报废不说,还要被城里的庸医给狠宰。”顿了下,张七叔又道:“所以呀,你们姐弟进城生活,我也是举双手赞成的。只不过,日后要是有个病痛,就医可就不大方便了。”
锦绣道:“张七叔,没关系的,若以后张家村人真有什么三病两痛的,尽管来找我好了。有钱的给钱,没钱的拿东西来抵,我来者不拒。”
对于进城,锦玉却是一半担忧一半兴奋,兴奋的是城里日子再苦,也比这荒山野岭的好太多了。担忧的则是城里样样都要花钱,光靠姐姐一人行医挣钱,也着实困难。唉,早知道,就多收点那少年的银子好了,看他那副穷样,偏偏总是摆出一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
“对了,姐,咱们走后,那人能一个人离开吗?”
锦绣道:“他应该是张家村的人吧,这儿离张家村也不算远的。再来他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应该没啥大问题的。”其实,那人身上的伤早已好得七七八八了,偏还赖在她这儿不肯走,她也觉得奇怪,那少年年纪不大,约摸就十六七岁吧,正是叛逆的年纪,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受到他的鄙视,这让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叛逆期的孩子呀,真是惹不得呢。
就是不知以后锦玉到了那种年纪后会不会也是如此。
……
“九爷,这银子就让银剑送去就好了,哪能让您亲自跑一趟?”朱棒槌苦着脸,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自家主子。
九爷一身紫红蜀绣锦袍,肩膀,胸前,以及袖口袍裾,全以繁复的金银黑蓝白五钱勾勒出祥云图纹花样,这是时下金陵城最流行的富家公子哥儿常穿的衣物,既贵气,又精神。头戴二龙夺珠紫金冠,眉上戴了个赤金嵌红珊瑚石齐眉勒,食指上还戴着时下流行的羊脂玉板脂,腰间还别着一块通体碧透中间嵌龙眼大小的南珠玉佩,脚下皂色软底薄面小羊皮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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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生得俊,气势又冷峻,这一身通透的装扮,一般只有在平时候会见重要客人方才如此,可,九爷不过是去城外给那王姑娘还银子罢了,何必穿得如此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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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亲自去一趟,让那没眼光的小丫头好生长长记性,瞧不起他的下场,是该如何的悔恨滔天。
“城里的伙食虽然好,可我总是怀念那儿的野味,那丫头眼光不怎么行,可手艺还真不是盖的。有些怀念她做的白肉辣子的那道菜。”一想到那再普通不过只有贱民才吃的猪肉,可切成白片蘸上红通通油腻腻的蘸水,那辣呼呼的感觉,又辣又崔人味蕾,至今都回味无穷。
可惜当时那丫头的弟弟却借口他有伤在身,不能吃太多辣子为由,不肯让他多吃。害得他只能空饿着肚子看着自己的属下们吃得热火朝天,砸嘴又砸舌,心里就憋得一肚子火。
朱棒槌恍然大悟,说:“我听王小公子讲过,那道菜叫白肉蘸辣子,很简单的一道菜。若是九爷想吃,今儿中午小的去万盛楼让厨子按着给您做出来,可好?”
九爷气得真想捶他一顿,以前他还觉得只棒槌很是聪明,有眼力劲儿,为何最近总是惹他生气来着?他是生来气他的不成?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不知之前的聪明劲儿哪去了。
朱棒槌很是委屈,九爷的心思,他就算不能猜出全部,也有点点谱的,可,他敢明着说出来么?像九爷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最恨的就是被下属们猜透心思。
属下们不能猜透他的心思,却又不能完全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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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骑上他万里挑一的逐云,他一路急驶,出了城后,两旁的景色渐渐变得荒芜,心里却越发的激动着,兴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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