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谋划
第九节谋划
“我想……应该是莱恩吧……。”
“那是一块漂亮的铜皮!家世显赫,外表漂亮,会说讨人喜欢的话,还死皮赖脸的贴上汤玛士。如果太平盛世,把他贴在你的大门上会让大门显得更辉煌。但是你不要指望他可以抵挡敌人的猛击,力挽狂澜。也不要指望他能够变成你的利刃,砍杀你的敌人!在乱世之中,那小子不但没用,反而有害。因为他野心过大,迟早会对你造成麻烦。有机会的话,把他除掉也不错!”
“再说说,还看到谁比较有用?”
“……威廉戴利爵士……”
“那只是一块生铁而已。黑黝黝得不起眼,世界上到处都是,随处可见。难道你的眼光只有这个程度吗?我还以为你很有潜力的!”黑袍老人一边怒吼着,一边用手杖用力的戳着少女的身体。少女虽然痛的缩成一团却不敢逃避。
“难道你看不出来,那个艾修鲁法特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吗?如果说汤玛士是一块黄金,艾修鲁法特就是一颗珍珠!你可以临时抛弃黄金,因为他总是那么耀眼,你随时可以再找回来。但是如果你抛弃了珍珠,那他就会淹没在灰尘中,你再也找不回来了!”
黑袍老人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那小子绝对不平凡,高傲而自信,全身充满了力量!”他不再管地上的外孙女,而是开始喃喃自语。“他身上的那种力量……简直超越了人类的范畴……如果能善加利用,可以用他制造出无上的珍宝。但是一个不小心,他就会从手中溜走……”
……
尽管在很多记载中,灰犬骑士团(或者叫灰犬军团)是由一群土匪、强盗、流氓和逃犯组成的,不知廉耻,毫无荣誉的军队,压根没有战斗力可言。但是实际上,除了从卡西洛斯收编的强盗土匪之外,灰犬骑士团的相当部分的力量是由帕罗人组成的,更有大量临时雇用的雇佣兵。而他们的装备虽然较其他帕罗军队更差,但也拥有大量的火枪。这支军队不但凶猛,而且装备轻,速度快。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可以一路追得伊莉娜公主无法落脚的原因。
在灰犬骑士团的高速追击下,沿途的城市要塞,几乎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攻陷。往往是伊莉娜公主前脚进城,灰犬骑士团后脚就冲进了城门。
但是随着伊莉娜公主在山区正式组织起军队,灰犬骑士团停止了先前猛追的势头。在山区,他们遭到了汤玛士伯爵的伏击而受到一定的损失,已经失去了一鼓作气消灭伊莉娜的大好机会。
灰犬骑士团开始聚集起兵力,试图发动一场战役来消灭目标。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但是不幸的是,他们耽搁了太长时间。等到灰犬骑士团凑齐兵力的时候,伊莉娜公主已经得到这片边远山区领主的全面支持,从而拥有一支包括三百五十名正式骑士的军队。
而统帅这支军队的,则是圣吉恩最富传奇sè彩,拥有“战无不胜”美名的老将汤玛士。
灰犬骑士团虽然拥有数量上的优势,但是老练的汤玛士把战场选择在了优势兵力难以展开的一个无名山谷……
——摘录自《斯提吉亚战争史》
……
“最新的情报来了!”汤玛士指着地图向着所有军官说道。“灰犬骑士团主力已经抵达这一带……总兵力不会低于五千人,其中有八百名火枪手和同样数目的骑兵,没有配备魔法师,也没有大炮。这个数字意味着他们拼凑起了所有的兵力。一旦这一战我们能取胜,他们就只能龟缩起来防守,再也不能和我们野战了。”
汤玛士说话非常平静,好像他已经忘记自己全军总数不到四千人,骑士不过三百多人。这是为了防止灰犬们的绕路突袭,一部分兵力必须被配备在各个路口以防万一。
“看起来,灰犬们也想和我们来个大决战以免拖延时间。我看我们不妨就满足他们的要求好了。大家回去,好好休息,整理武器盔甲。告诉所有士兵准备一份干粮,午餐可能在战场上吃了,甚至可能没时间吃了。明天上午出战,天黑之前我们一定要打败敌人。”
“大家回去准备吧。艾修鲁法特、里欧、莱恩,你们三个留一下。”
人群散去,现在大帐里只剩下四个人了。
“现在我们双方的兵力和配置都已经很清楚了,地形你们也都看过了。你们说说,这场战要怎么打?你先说,莱恩。”
“敌人数量优势,我方地形优势。所以基本思路就是防守反击。”莱恩立刻回答。
“很好,和教科书一样,完全正确的思路。里欧,告诉我,要怎么个防守,怎么个反击?”
“灰犬骑士团是以土匪为主。”里欧想了一会后回答。“土匪的特点就是进攻凶猛,但是战斗意志不坚决。战斗力强,但是不能持久。所以在防守上,要设置相应的战地工事,凭借地形坚守,消耗敌人的体力和意志。我建议设置抵挡子弹的胸墙和壕沟。反击方面,我觉得留一支预备队,在敌人撤退的时候出击,一举击溃敌人。考虑到这里都是山,只有山谷中间是平地,没有战马纵横驰骋迂回的空间。敌人一定会让骑兵下马作战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让骑士下马作战。”
“艾修鲁法特,你看呢?”汤玛士问。
“我觉得……敌人也应该是这么想的。如果我是灰犬骑士团,我一定会用高额悬赏招募敢死队。从正面强行突破防御。毕竟就算有工事,防御能力也有限。很可能会被敢死队突破。如果敢死队未能突破,我就干脆不打了,撤离山区,等待援军。帕罗随时可能可以给灰犬增援,而山区领主们却已经全部集结在这里了。如果被灰犬骑士团封锁在这里,那么迟早会被消灭的。”
“哈哈哈……艾修鲁法特,我真的庆幸你不是敌人。确实如此,我最怕不是他们来开战,而是他们用优势兵力把我们堵在山区里面。不过,艾修鲁法特,你考虑一点却考虑不到第二点。那就是灰犬们必须和我们作战。这是他们的处境决定的。继续说。”
“而且我认为,虽然这里平地少,但骑士依然不需要下马步战。敌人的轻骑兵的优势是迂回,所以在这里没有用,但我们的骑士马术优良,可以正面冲击敌人的战阵。这里平地虽然少,给战马加速却足够了。”
“你忘记他们的火枪了吗?在火枪面前,正面冲锋是极为不智的。”莱恩突然开口反驳。
“确实如此。好了,你们也回去吧。”汤玛士挥了挥手。
莱恩和里欧径直回去了,艾修鲁法特却转了个头,回到汤玛士的大帐里。他看到汤玛士正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的看着帐篷顶端。
“汤玛士将军。”他叫了一声。汤玛士好像大梦初醒一样眨了眨眼睛。在发现是艾修鲁法特之后,他发出了一声苦笑。
“将军你怎么啦?”
“我只是在想明天的战事罢了。他们说我是无敌的将军,其实我没有那么大的自信。我只是个平凡人而已。最多有点小聪明。”
“您已经想好用什么方法了吗?”
“我是灰犬骑士团的指挥官。我知道我的对手是谁。那是一个拥有不败威名,战术多变的谋略大师。”汤玛士没有回答,而是像是自言自语一样的说道。“是一个狡诈危险的对手。而这场战斗发生在地形复杂的山区,正是适合设伏的好地形。之前,我已经遭到一次伏击并且损失惨重了。虽然现在我拥有兵力优势,但是我对地形不熟,而我对手比我早几天来到战场,早就把这里摸熟了。毫无疑问,我的对手愿意以劣势兵力应战,肯定安排了什么陷阱。我将是进攻的一方,但是我会很小心,做好各种准备,以免中了敌人的计……到达战场后,我将把火枪手布置在这里,保证他们的安全,同时又能有良好的shè击角度……我将把步兵放在这里……我将在后方留下一支部队,以防止敌人迂回后方的突袭……我将让骑兵作为骑马步兵,随时支援任何一方的战场……”
“明天什么计策也不需要。”汤玛士突然露出笑容。“正面进攻。骑士布置在左翼。艾修鲁法特,由你率领。敌人一出现就立刻进攻!”
……
太阳升到了正中间的时候,灰犬骑士团的军旗终于出现在山谷对面。一个个方阵在军旗下进入战场。
“全军准备进攻!”在中军大旗下,汤玛士穿着银白sè的耀眼盔甲,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威廉戴尔,你率领民兵,带队伍大步前进,一旦骑士与敌人接战,就可以发动冲锋。里欧你去率领弓箭手,要跑步前进,抵达箭程后用最快的速度shè出三箭后就可以立刻后退。艾修鲁法特,率领骑士们首先出击,不必犹豫!莱恩,你马上到预备队那里去,让所有见习骑士都脱掉除了头盔、胸甲之外的所有盔甲,马甲也是。”
骑士的队列慢慢移动,开始向敌人接近。
这片山谷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对于不到三百名骑士而言,还是足够大的了。地形虽然不平整,但山区的骑士们早就习惯了在这种崎岖不平的地面上纵马奔驰。骑士们开始缓步前进,逐渐加速,变成小跑,然后变成奔驰。
站在汤玛士所处的高处,他能看到小小的骑士方阵正慢慢接近庞大的敌人大军。虽然他知道骑士们现在正在快速奔驰,但是因为距离远了,速度看起来显得很慢。而在他们对面,灰犬骑士团正在迅速的展开队形。
而弓箭手和民兵的速度更是缓慢。让人不自觉的产生一种错觉——等到民兵们冲到敌人面前的时候,大概黄花菜都凉了吧。现在,骑士们是孤军深入,独自攻击敌人的大军。
汤玛士神情自若的微笑着,他的笑容给了身边所有人很大的自信。但是只有最仔细的人才发现,汤玛士的手正不自觉的握紧了缰绳。握得那么紧,好像要把缰绳拗断一样。
“我想……应该是莱恩吧……。”
“那是一块漂亮的铜皮!家世显赫,外表漂亮,会说讨人喜欢的话,还死皮赖脸的贴上汤玛士。如果太平盛世,把他贴在你的大门上会让大门显得更辉煌。但是你不要指望他可以抵挡敌人的猛击,力挽狂澜。也不要指望他能够变成你的利刃,砍杀你的敌人!在乱世之中,那小子不但没用,反而有害。因为他野心过大,迟早会对你造成麻烦。有机会的话,把他除掉也不错!”
“再说说,还看到谁比较有用?”
“……威廉戴利爵士……”
“那只是一块生铁而已。黑黝黝得不起眼,世界上到处都是,随处可见。难道你的眼光只有这个程度吗?我还以为你很有潜力的!”黑袍老人一边怒吼着,一边用手杖用力的戳着少女的身体。少女虽然痛的缩成一团却不敢逃避。
“难道你看不出来,那个艾修鲁法特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吗?如果说汤玛士是一块黄金,艾修鲁法特就是一颗珍珠!你可以临时抛弃黄金,因为他总是那么耀眼,你随时可以再找回来。但是如果你抛弃了珍珠,那他就会淹没在灰尘中,你再也找不回来了!”
黑袍老人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那小子绝对不平凡,高傲而自信,全身充满了力量!”他不再管地上的外孙女,而是开始喃喃自语。“他身上的那种力量……简直超越了人类的范畴……如果能善加利用,可以用他制造出无上的珍宝。但是一个不小心,他就会从手中溜走……”
……
尽管在很多记载中,灰犬骑士团(或者叫灰犬军团)是由一群土匪、强盗、流氓和逃犯组成的,不知廉耻,毫无荣誉的军队,压根没有战斗力可言。但是实际上,除了从卡西洛斯收编的强盗土匪之外,灰犬骑士团的相当部分的力量是由帕罗人组成的,更有大量临时雇用的雇佣兵。而他们的装备虽然较其他帕罗军队更差,但也拥有大量的火枪。这支军队不但凶猛,而且装备轻,速度快。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可以一路追得伊莉娜公主无法落脚的原因。
在灰犬骑士团的高速追击下,沿途的城市要塞,几乎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攻陷。往往是伊莉娜公主前脚进城,灰犬骑士团后脚就冲进了城门。
但是随着伊莉娜公主在山区正式组织起军队,灰犬骑士团停止了先前猛追的势头。在山区,他们遭到了汤玛士伯爵的伏击而受到一定的损失,已经失去了一鼓作气消灭伊莉娜的大好机会。
灰犬骑士团开始聚集起兵力,试图发动一场战役来消灭目标。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但是不幸的是,他们耽搁了太长时间。等到灰犬骑士团凑齐兵力的时候,伊莉娜公主已经得到这片边远山区领主的全面支持,从而拥有一支包括三百五十名正式骑士的军队。
而统帅这支军队的,则是圣吉恩最富传奇sè彩,拥有“战无不胜”美名的老将汤玛士。
灰犬骑士团虽然拥有数量上的优势,但是老练的汤玛士把战场选择在了优势兵力难以展开的一个无名山谷……
——摘录自《斯提吉亚战争史》
……
“最新的情报来了!”汤玛士指着地图向着所有军官说道。“灰犬骑士团主力已经抵达这一带……总兵力不会低于五千人,其中有八百名火枪手和同样数目的骑兵,没有配备魔法师,也没有大炮。这个数字意味着他们拼凑起了所有的兵力。一旦这一战我们能取胜,他们就只能龟缩起来防守,再也不能和我们野战了。”
汤玛士说话非常平静,好像他已经忘记自己全军总数不到四千人,骑士不过三百多人。这是为了防止灰犬们的绕路突袭,一部分兵力必须被配备在各个路口以防万一。
“看起来,灰犬们也想和我们来个大决战以免拖延时间。我看我们不妨就满足他们的要求好了。大家回去,好好休息,整理武器盔甲。告诉所有士兵准备一份干粮,午餐可能在战场上吃了,甚至可能没时间吃了。明天上午出战,天黑之前我们一定要打败敌人。”
“大家回去准备吧。艾修鲁法特、里欧、莱恩,你们三个留一下。”
人群散去,现在大帐里只剩下四个人了。
“现在我们双方的兵力和配置都已经很清楚了,地形你们也都看过了。你们说说,这场战要怎么打?你先说,莱恩。”
“敌人数量优势,我方地形优势。所以基本思路就是防守反击。”莱恩立刻回答。
“很好,和教科书一样,完全正确的思路。里欧,告诉我,要怎么个防守,怎么个反击?”
“灰犬骑士团是以土匪为主。”里欧想了一会后回答。“土匪的特点就是进攻凶猛,但是战斗意志不坚决。战斗力强,但是不能持久。所以在防守上,要设置相应的战地工事,凭借地形坚守,消耗敌人的体力和意志。我建议设置抵挡子弹的胸墙和壕沟。反击方面,我觉得留一支预备队,在敌人撤退的时候出击,一举击溃敌人。考虑到这里都是山,只有山谷中间是平地,没有战马纵横驰骋迂回的空间。敌人一定会让骑兵下马作战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让骑士下马作战。”
“艾修鲁法特,你看呢?”汤玛士问。
“我觉得……敌人也应该是这么想的。如果我是灰犬骑士团,我一定会用高额悬赏招募敢死队。从正面强行突破防御。毕竟就算有工事,防御能力也有限。很可能会被敢死队突破。如果敢死队未能突破,我就干脆不打了,撤离山区,等待援军。帕罗随时可能可以给灰犬增援,而山区领主们却已经全部集结在这里了。如果被灰犬骑士团封锁在这里,那么迟早会被消灭的。”
“哈哈哈……艾修鲁法特,我真的庆幸你不是敌人。确实如此,我最怕不是他们来开战,而是他们用优势兵力把我们堵在山区里面。不过,艾修鲁法特,你考虑一点却考虑不到第二点。那就是灰犬们必须和我们作战。这是他们的处境决定的。继续说。”
“而且我认为,虽然这里平地少,但骑士依然不需要下马步战。敌人的轻骑兵的优势是迂回,所以在这里没有用,但我们的骑士马术优良,可以正面冲击敌人的战阵。这里平地虽然少,给战马加速却足够了。”
“你忘记他们的火枪了吗?在火枪面前,正面冲锋是极为不智的。”莱恩突然开口反驳。
“确实如此。好了,你们也回去吧。”汤玛士挥了挥手。
莱恩和里欧径直回去了,艾修鲁法特却转了个头,回到汤玛士的大帐里。他看到汤玛士正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的看着帐篷顶端。
“汤玛士将军。”他叫了一声。汤玛士好像大梦初醒一样眨了眨眼睛。在发现是艾修鲁法特之后,他发出了一声苦笑。
“将军你怎么啦?”
“我只是在想明天的战事罢了。他们说我是无敌的将军,其实我没有那么大的自信。我只是个平凡人而已。最多有点小聪明。”
“您已经想好用什么方法了吗?”
“我是灰犬骑士团的指挥官。我知道我的对手是谁。那是一个拥有不败威名,战术多变的谋略大师。”汤玛士没有回答,而是像是自言自语一样的说道。“是一个狡诈危险的对手。而这场战斗发生在地形复杂的山区,正是适合设伏的好地形。之前,我已经遭到一次伏击并且损失惨重了。虽然现在我拥有兵力优势,但是我对地形不熟,而我对手比我早几天来到战场,早就把这里摸熟了。毫无疑问,我的对手愿意以劣势兵力应战,肯定安排了什么陷阱。我将是进攻的一方,但是我会很小心,做好各种准备,以免中了敌人的计……到达战场后,我将把火枪手布置在这里,保证他们的安全,同时又能有良好的shè击角度……我将把步兵放在这里……我将在后方留下一支部队,以防止敌人迂回后方的突袭……我将让骑兵作为骑马步兵,随时支援任何一方的战场……”
“明天什么计策也不需要。”汤玛士突然露出笑容。“正面进攻。骑士布置在左翼。艾修鲁法特,由你率领。敌人一出现就立刻进攻!”
……
太阳升到了正中间的时候,灰犬骑士团的军旗终于出现在山谷对面。一个个方阵在军旗下进入战场。
“全军准备进攻!”在中军大旗下,汤玛士穿着银白sè的耀眼盔甲,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威廉戴尔,你率领民兵,带队伍大步前进,一旦骑士与敌人接战,就可以发动冲锋。里欧你去率领弓箭手,要跑步前进,抵达箭程后用最快的速度shè出三箭后就可以立刻后退。艾修鲁法特,率领骑士们首先出击,不必犹豫!莱恩,你马上到预备队那里去,让所有见习骑士都脱掉除了头盔、胸甲之外的所有盔甲,马甲也是。”
骑士的队列慢慢移动,开始向敌人接近。
这片山谷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对于不到三百名骑士而言,还是足够大的了。地形虽然不平整,但山区的骑士们早就习惯了在这种崎岖不平的地面上纵马奔驰。骑士们开始缓步前进,逐渐加速,变成小跑,然后变成奔驰。
站在汤玛士所处的高处,他能看到小小的骑士方阵正慢慢接近庞大的敌人大军。虽然他知道骑士们现在正在快速奔驰,但是因为距离远了,速度看起来显得很慢。而在他们对面,灰犬骑士团正在迅速的展开队形。
而弓箭手和民兵的速度更是缓慢。让人不自觉的产生一种错觉——等到民兵们冲到敌人面前的时候,大概黄花菜都凉了吧。现在,骑士们是孤军深入,独自攻击敌人的大军。
汤玛士神情自若的微笑着,他的笑容给了身边所有人很大的自信。但是只有最仔细的人才发现,汤玛士的手正不自觉的握紧了缰绳。握得那么紧,好像要把缰绳拗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