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痛苦回忆
“保镖小组全部被灭,我们的人也没有留下活口,就在十分钟前。”
刚刚缓过来的我仰躺在沙发上,钱潮担忧的守在我的身边,轻声的汇报着刚才没听完的消息。
“是皇甫明宇。”
我幽幽的开了口,他终于下手了,所有的人都死了,现场的二十四具尸体全部是一枪致命,但是没发现楚悠然的尸体,也就是说,皇甫明宇带走了他,只有两种可能,其一是拿来要挟我,其二……做成标本。
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他在煎熬我,让我在等待着发疯,让我在极度的担忧下发狂。皇甫明宇切断了所有的通讯方式,没有人能找到他,也没有人知道楚悠然的下落。
我没有抓狂,没有暴躁,只是静静的躺着,皇甫明宇最喜欢玩心理战术,楚悠然不会这么轻易的被弄死,但是,其他的不敢保证。
皇甫明宇,你他妈到底在哪!
五年年前发生的事儿再次浮现在脑海中,同样是被绑架的人,那次因为我倒霉的人是辉哥,他是陪护我的亲人,是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恩人,是和我共患难了十几年的大哥。是他,救活了奄奄一息的我。
他永远都是关切的看着我,虽然嘴上爆着粗话,但其实手上温柔的很,他一口一口的喂我吃下饭菜,喂一口就大骂我有病啊有吃的都不吃饿的这么瘦,严重的厌食症就这样被他治好了。
皇甫明宇把辉哥抓来,只是让他救我一条命,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是皇甫家的私生子,和皇甫明宇流着相同的血液,我从来不知道,和我一起在阴暗的底层打滚了很多年的辉哥竟然有着这样显赫的身世。
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前五项我占全了,而辉哥把十项都玩了个遍,虽然日子过的很苦,但是跟着辉哥打拼的日子,是我记忆里最幸福的时光。
辉哥总是把好东西给我,就算手里有两支烟,他也会全部塞给我,自己跑去拣别人的烟屁股抽,一边咋把嘴一边骂骂咧咧的说抽二手货就是够劲。
我喜欢辉哥张扬真实的个性,喜欢他桀骜不驯的眼神,喜欢他打架不要命的狂妄,喜欢他大骂我不成器但仍然护着我的样子,
喜欢他用酒瓶爆掉别人的脑袋后转过头来告诉我以后不想给钱就这么干的无赖,喜欢他见到有人欺负我拎着板刀把人家砍到骨伤医院的霸道,喜欢他一边操着身下的女人一边笑着问我要不要上来试试的下流,
喜欢他被人打的没有人形了依然大笑着说臭小子你给我等着然后刚能下床就单枪匹马的把打他的人弄进医院三个月都出不来,喜欢他撞见我抽大麻毫不犹豫的上来打的我吐血然后又惊慌失措的抱着我往医院跑,喜欢他跟别人介绍我时拍着我的头说这是我的宝贝小弟,
喜欢他睡觉是总是把我踹下床睡醒后一边挠头一边问我你就这么喜欢睡地下,喜欢他醉酒后搂着我大哭第二天依然跑去跟别人拚酒拼到烂醉,
喜欢他睡着时的样子,喜欢他满身的伤疤,喜欢他黑黄的牙齿,喜欢他能把苍蝇熏死的臭脚,喜欢他胡子拉碴的脸,喜欢他少了一根手指的右手,喜欢他永远乱糟糟的头发,
只要是他的,我都喜欢,迷恋的无法自拔!
我对辉哥,是一种纯粹的迷恋,一种赤裸裸的敬仰,一种无法比拟的亲密,无论是在阴暗潮湿的贫民窟还是在富丽堂皇的皇甫家,只要他在身边,我就能安心的做着数钱的美梦,在我心里,辉哥就是我的天,他会保护我的,我可以什么都不用管,他会处理好一切的。
但是,美好的事物总是被人打破。
我后悔为什么救了被人追杀的皇甫明宇,为什么帮他逃脱后还收留他,为什么抱着比我大十岁的皇甫明宇像哄小孩一样哼着蹩脚的催眠曲哄着他入睡,为什么那时我这么傻以为只要付出了真心就会有相等的回报,为什么皇甫明宇回去后没有带来丰厚的钱物反而带走了我,为什么仅仅一个月的相处就让他对我至死不忘!
我后悔,后悔的发狂,后悔的恨不得立刻死去,但是我死不了,无论是撞墙割腕跳楼溺水上吊绝食,皇甫明宇总是有办法把我救回来,而且拉着我观看最新送来的录像带,根本看不见我吐得连胆汁都吐尽了。
那堆带子里面没有辉哥的名字,辉哥很聪明,他躲得很严实,就连皇甫明宇也找不到他,但是,当我瘦的只剩一把骨头奄奄一息的照片贴满了大街小巷时,辉哥竟然在一个小时后出现在皇甫家的庄园门口。
辉哥来了,救回了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我。但,也把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皇甫明宇连他最喜欢的狗都杀了,只因为我无意间逗弄了它一下,更何况是我从小到大唯一全心全意誓死追随的辉哥!
那个丧心病狂的人微笑着找来所有的的人,逼着他们吃下多倍的伟哥,然后把辉哥剥的赤条条的绑在调教台上,那群睁着血红眼睛的人一拥而上,顿时血溅霓虹!
而我,被绑在最佳的观赏位置上‘欣赏’这一幕,刚刚恢复的我撕心裂肺的怒吼着,歇斯底里的狂喊着,
“辉哥辉哥辉哥辉哥辉哥辉哥……”
一大口鲜血从我狂吼的口中喷溅出来,染满了陪在一边的皇甫明宇的全身。闭上眼睛前我透过层层的肉体看到了辉哥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里满是担忧,然后陷入了无穷尽的黑暗。
胃部的大出血让我差点死在手术台上,皇甫明宇在我耳边只说了一句就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他说,
“只要你活着,辉就能活着。”
我拼了命挺过了十个小时的手术,睁开眼睛的时候,辉哥就躺在我的身边,眼睛紧紧的闭着。我拔掉了针头扯掉身上所有的导管和氧气罩,皇甫明宇站在我身边,一动也不动,因为医生告诉他,一个小小的刺激都会让我立刻死在他面前。
我摇醒昏迷中的辉哥,摁住腹部的刀口,和辉哥两人相互搀扶着艰难的挪出了病房。皇甫明宇没有阻拦,他无法阻拦我们。
我们费尽了力气才回到了原来租的小屋,我抱着辉哥大哭,哭了整整一天,然后陷入了昏迷,刀口裂了,我发起了高烧,胡乱的说着胡话。刚刚切除三分之一胃的我虚弱的连喝水都成困难,辉哥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出去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一家小诊所里面,两只手上都挂着点滴,身上盖着黑糊糊的棉被,辉哥一直守在我身边,见到我醒过来劈头就骂臭小子老子为了你连命都豁出去了你居然还跟我玩吐血!
我虚弱的笑了笑问辉哥你哪来的钱,辉哥大笑着说咱爷哪儿弄不来钱啊。我在小诊所里住了一个月才勉强能下床,其实我知道没钱了,才跟辉哥说好了,辉哥不同意,非得让我再躺几天,他拗不过我只能带着药回到了小屋休养
每天下午辉哥就会刮胡子,刮完后洗把脸才出去,我纳闷怎么邋遢不修边幅的辉哥近来这么爱干净了,心里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有一天我偷偷的跟着他出去了,走了很远的路,我看见他进了一家酒吧,里面全是男人,门口竟然有两个男人抱在一起激吻,我立刻扶着墙角吐得很厉害,辉哥,竟然卖身给同性恋酒吧,为的就是给我这扫把星治病!
我冲进去找到辉哥要把他拽出来,辉哥不愿意,破口大骂,我跪下来抱着辉哥的腿大哭,哭得连老板都看不过去把我们赶了出来,辉哥无可奈何的抱起我回家了,骂了我一路,说我断他的财路,我一直哭一直哭,直到辉哥同意再也不去了,我才抱紧了辉哥单薄的身子睡去了。
辉哥没有再去酒吧,我们的日子过的很艰难,经常是有了上顿没下顿。
但是没几天,辉哥因为感冒发起了高烧,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后来是持续的低烧,人也烧得昏昏沉沉,我心急火燎的四处求医,但是没有人查出是怎么回事。
后来一个老中医告诉我,辉哥的身子已经败了,染了很多的病,后面的伤也感染了,用了大剂量的抗生素都不起作用说明免疫系统已经坏了,等着灯油熬干了人就完了。
我这才想起辉哥做的事,把裤子扒下来的时候,那里已经惨不忍睹了,我哭着给辉哥清洗身体,那里肿的连一根手指都放不进去,狠着心把沾着药膏的手指插了进去,脓血立刻涌了出来,我抱着昏迷中的辉哥哭得天昏地暗,泪哗哗的淌在了伤痕累累的辉哥身上。
后来,我去了那家酒吧,老板看我年纪有些小就让我先做酒保顺便学习学习怎么伺候男人,两年的卖身契换来的钱全部用来救治辉哥,辉哥终于躺进了正规医院的病床上。
辉哥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拉着我大骂小兔崽子又从哪儿弄得钱,我笑着说老子哪儿弄不来钱,糊涂的时候辉哥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胡乱的喊着不要去皇甫家,离皇甫明宇远一点,我大声的回着他我不去我死也不去。
辉哥最后还是去了,瘦的只留下了一幅骨架。
我的天塌了。
我没有死,我依然活着,在酒吧里作着酒保,老板根本不会让我接客的,即使很多人看上我,他也不同意把我卖了,我知道,是皇甫明宇做了手脚。
两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离开了酒吧在地头上瞎混,没有了辉哥和其他认识的人,熟悉的小巷显得尤为凄凉和陌生。
直到有一天,一个眼神犀利的老头把我堵在了巷口,问我是不是叫龙扬,我以为是来寻仇的,学着辉哥的口气大声的说到,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是龙扬!有事冲我招呼,我要是躲一下就是孙子!”
那个老头黑着脸问身边的一个高高大大的保镖,就是他?很怀疑的口气。那个人是钱潮,他坚定的点了点头。我被他们带走了,关在了豪华的别墅里。
我这才知道,我竟然是龙氏企业这个大财团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那个薄情寡义的生理学父亲带着他的老婆和儿子一起坠机死了,要不龙老爷子能把我这个小混混从街角里挖出来?而我那个生理学母亲生下我就跟人跑了,是辉哥把我养大的。
到了龙家我有吃有喝有保镖,但是我一点也不感到幸福,老头子成天管着我,钱潮监视我,属下看不起我,就连龙家专用李医生替我检查身体的时候都很意外的问我前几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当我告诉他阴沟里的老鼠生命力都很强时,那个带着金丝边眼睛的白净男人脸色更白了。
我被逼着学习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企业管理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好辉哥教过我不少,不然我连字都不会认的几个。几个家庭教师从早到晚轮流教着我,说我进步神速的让人惊讶,我没说什么,我要变强,这样皇甫明宇就不会再觊觎我了。
即使皇甫明宇没有再来找过我,但是我明白他不会放过我的,他会找个机会让我心甘情愿的回到他身边,因为我如果不愿意,他根本留不住我。
辉哥希望我好好的活着,所以我拼了命也要好好的活着,替两个人好好的活着。
一年前我接手了许多重要产业,虽然老头子把着关,但我毕竟能在商界站住了脚,辉哥的魄力很好的影响了我,敢拼敢赌的性格让我拿下了很多的项目,老头子对我的欣赏与日俱增,属下看我的眼神也有了敬畏,但是我的压力却越来越大。
直到有一天,我达到了极限。于是,有了离家出走的那一幕,我以为自己还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但是不可能了,龙家的标志永远的烙在我身上,我是一只被套牢的猎物,时刻准备着为龙家贡献一生。
我没有选择。
刚刚缓过来的我仰躺在沙发上,钱潮担忧的守在我的身边,轻声的汇报着刚才没听完的消息。
“是皇甫明宇。”
我幽幽的开了口,他终于下手了,所有的人都死了,现场的二十四具尸体全部是一枪致命,但是没发现楚悠然的尸体,也就是说,皇甫明宇带走了他,只有两种可能,其一是拿来要挟我,其二……做成标本。
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他在煎熬我,让我在等待着发疯,让我在极度的担忧下发狂。皇甫明宇切断了所有的通讯方式,没有人能找到他,也没有人知道楚悠然的下落。
我没有抓狂,没有暴躁,只是静静的躺着,皇甫明宇最喜欢玩心理战术,楚悠然不会这么轻易的被弄死,但是,其他的不敢保证。
皇甫明宇,你他妈到底在哪!
五年年前发生的事儿再次浮现在脑海中,同样是被绑架的人,那次因为我倒霉的人是辉哥,他是陪护我的亲人,是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恩人,是和我共患难了十几年的大哥。是他,救活了奄奄一息的我。
他永远都是关切的看着我,虽然嘴上爆着粗话,但其实手上温柔的很,他一口一口的喂我吃下饭菜,喂一口就大骂我有病啊有吃的都不吃饿的这么瘦,严重的厌食症就这样被他治好了。
皇甫明宇把辉哥抓来,只是让他救我一条命,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是皇甫家的私生子,和皇甫明宇流着相同的血液,我从来不知道,和我一起在阴暗的底层打滚了很多年的辉哥竟然有着这样显赫的身世。
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前五项我占全了,而辉哥把十项都玩了个遍,虽然日子过的很苦,但是跟着辉哥打拼的日子,是我记忆里最幸福的时光。
辉哥总是把好东西给我,就算手里有两支烟,他也会全部塞给我,自己跑去拣别人的烟屁股抽,一边咋把嘴一边骂骂咧咧的说抽二手货就是够劲。
我喜欢辉哥张扬真实的个性,喜欢他桀骜不驯的眼神,喜欢他打架不要命的狂妄,喜欢他大骂我不成器但仍然护着我的样子,
喜欢他用酒瓶爆掉别人的脑袋后转过头来告诉我以后不想给钱就这么干的无赖,喜欢他见到有人欺负我拎着板刀把人家砍到骨伤医院的霸道,喜欢他一边操着身下的女人一边笑着问我要不要上来试试的下流,
喜欢他被人打的没有人形了依然大笑着说臭小子你给我等着然后刚能下床就单枪匹马的把打他的人弄进医院三个月都出不来,喜欢他撞见我抽大麻毫不犹豫的上来打的我吐血然后又惊慌失措的抱着我往医院跑,喜欢他跟别人介绍我时拍着我的头说这是我的宝贝小弟,
喜欢他睡觉是总是把我踹下床睡醒后一边挠头一边问我你就这么喜欢睡地下,喜欢他醉酒后搂着我大哭第二天依然跑去跟别人拚酒拼到烂醉,
喜欢他睡着时的样子,喜欢他满身的伤疤,喜欢他黑黄的牙齿,喜欢他能把苍蝇熏死的臭脚,喜欢他胡子拉碴的脸,喜欢他少了一根手指的右手,喜欢他永远乱糟糟的头发,
只要是他的,我都喜欢,迷恋的无法自拔!
我对辉哥,是一种纯粹的迷恋,一种赤裸裸的敬仰,一种无法比拟的亲密,无论是在阴暗潮湿的贫民窟还是在富丽堂皇的皇甫家,只要他在身边,我就能安心的做着数钱的美梦,在我心里,辉哥就是我的天,他会保护我的,我可以什么都不用管,他会处理好一切的。
但是,美好的事物总是被人打破。
我后悔为什么救了被人追杀的皇甫明宇,为什么帮他逃脱后还收留他,为什么抱着比我大十岁的皇甫明宇像哄小孩一样哼着蹩脚的催眠曲哄着他入睡,为什么那时我这么傻以为只要付出了真心就会有相等的回报,为什么皇甫明宇回去后没有带来丰厚的钱物反而带走了我,为什么仅仅一个月的相处就让他对我至死不忘!
我后悔,后悔的发狂,后悔的恨不得立刻死去,但是我死不了,无论是撞墙割腕跳楼溺水上吊绝食,皇甫明宇总是有办法把我救回来,而且拉着我观看最新送来的录像带,根本看不见我吐得连胆汁都吐尽了。
那堆带子里面没有辉哥的名字,辉哥很聪明,他躲得很严实,就连皇甫明宇也找不到他,但是,当我瘦的只剩一把骨头奄奄一息的照片贴满了大街小巷时,辉哥竟然在一个小时后出现在皇甫家的庄园门口。
辉哥来了,救回了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我。但,也把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皇甫明宇连他最喜欢的狗都杀了,只因为我无意间逗弄了它一下,更何况是我从小到大唯一全心全意誓死追随的辉哥!
那个丧心病狂的人微笑着找来所有的的人,逼着他们吃下多倍的伟哥,然后把辉哥剥的赤条条的绑在调教台上,那群睁着血红眼睛的人一拥而上,顿时血溅霓虹!
而我,被绑在最佳的观赏位置上‘欣赏’这一幕,刚刚恢复的我撕心裂肺的怒吼着,歇斯底里的狂喊着,
“辉哥辉哥辉哥辉哥辉哥辉哥……”
一大口鲜血从我狂吼的口中喷溅出来,染满了陪在一边的皇甫明宇的全身。闭上眼睛前我透过层层的肉体看到了辉哥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里满是担忧,然后陷入了无穷尽的黑暗。
胃部的大出血让我差点死在手术台上,皇甫明宇在我耳边只说了一句就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他说,
“只要你活着,辉就能活着。”
我拼了命挺过了十个小时的手术,睁开眼睛的时候,辉哥就躺在我的身边,眼睛紧紧的闭着。我拔掉了针头扯掉身上所有的导管和氧气罩,皇甫明宇站在我身边,一动也不动,因为医生告诉他,一个小小的刺激都会让我立刻死在他面前。
我摇醒昏迷中的辉哥,摁住腹部的刀口,和辉哥两人相互搀扶着艰难的挪出了病房。皇甫明宇没有阻拦,他无法阻拦我们。
我们费尽了力气才回到了原来租的小屋,我抱着辉哥大哭,哭了整整一天,然后陷入了昏迷,刀口裂了,我发起了高烧,胡乱的说着胡话。刚刚切除三分之一胃的我虚弱的连喝水都成困难,辉哥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出去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一家小诊所里面,两只手上都挂着点滴,身上盖着黑糊糊的棉被,辉哥一直守在我身边,见到我醒过来劈头就骂臭小子老子为了你连命都豁出去了你居然还跟我玩吐血!
我虚弱的笑了笑问辉哥你哪来的钱,辉哥大笑着说咱爷哪儿弄不来钱啊。我在小诊所里住了一个月才勉强能下床,其实我知道没钱了,才跟辉哥说好了,辉哥不同意,非得让我再躺几天,他拗不过我只能带着药回到了小屋休养
每天下午辉哥就会刮胡子,刮完后洗把脸才出去,我纳闷怎么邋遢不修边幅的辉哥近来这么爱干净了,心里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有一天我偷偷的跟着他出去了,走了很远的路,我看见他进了一家酒吧,里面全是男人,门口竟然有两个男人抱在一起激吻,我立刻扶着墙角吐得很厉害,辉哥,竟然卖身给同性恋酒吧,为的就是给我这扫把星治病!
我冲进去找到辉哥要把他拽出来,辉哥不愿意,破口大骂,我跪下来抱着辉哥的腿大哭,哭得连老板都看不过去把我们赶了出来,辉哥无可奈何的抱起我回家了,骂了我一路,说我断他的财路,我一直哭一直哭,直到辉哥同意再也不去了,我才抱紧了辉哥单薄的身子睡去了。
辉哥没有再去酒吧,我们的日子过的很艰难,经常是有了上顿没下顿。
但是没几天,辉哥因为感冒发起了高烧,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后来是持续的低烧,人也烧得昏昏沉沉,我心急火燎的四处求医,但是没有人查出是怎么回事。
后来一个老中医告诉我,辉哥的身子已经败了,染了很多的病,后面的伤也感染了,用了大剂量的抗生素都不起作用说明免疫系统已经坏了,等着灯油熬干了人就完了。
我这才想起辉哥做的事,把裤子扒下来的时候,那里已经惨不忍睹了,我哭着给辉哥清洗身体,那里肿的连一根手指都放不进去,狠着心把沾着药膏的手指插了进去,脓血立刻涌了出来,我抱着昏迷中的辉哥哭得天昏地暗,泪哗哗的淌在了伤痕累累的辉哥身上。
后来,我去了那家酒吧,老板看我年纪有些小就让我先做酒保顺便学习学习怎么伺候男人,两年的卖身契换来的钱全部用来救治辉哥,辉哥终于躺进了正规医院的病床上。
辉哥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拉着我大骂小兔崽子又从哪儿弄得钱,我笑着说老子哪儿弄不来钱,糊涂的时候辉哥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胡乱的喊着不要去皇甫家,离皇甫明宇远一点,我大声的回着他我不去我死也不去。
辉哥最后还是去了,瘦的只留下了一幅骨架。
我的天塌了。
我没有死,我依然活着,在酒吧里作着酒保,老板根本不会让我接客的,即使很多人看上我,他也不同意把我卖了,我知道,是皇甫明宇做了手脚。
两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离开了酒吧在地头上瞎混,没有了辉哥和其他认识的人,熟悉的小巷显得尤为凄凉和陌生。
直到有一天,一个眼神犀利的老头把我堵在了巷口,问我是不是叫龙扬,我以为是来寻仇的,学着辉哥的口气大声的说到,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是龙扬!有事冲我招呼,我要是躲一下就是孙子!”
那个老头黑着脸问身边的一个高高大大的保镖,就是他?很怀疑的口气。那个人是钱潮,他坚定的点了点头。我被他们带走了,关在了豪华的别墅里。
我这才知道,我竟然是龙氏企业这个大财团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那个薄情寡义的生理学父亲带着他的老婆和儿子一起坠机死了,要不龙老爷子能把我这个小混混从街角里挖出来?而我那个生理学母亲生下我就跟人跑了,是辉哥把我养大的。
到了龙家我有吃有喝有保镖,但是我一点也不感到幸福,老头子成天管着我,钱潮监视我,属下看不起我,就连龙家专用李医生替我检查身体的时候都很意外的问我前几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当我告诉他阴沟里的老鼠生命力都很强时,那个带着金丝边眼睛的白净男人脸色更白了。
我被逼着学习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企业管理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好辉哥教过我不少,不然我连字都不会认的几个。几个家庭教师从早到晚轮流教着我,说我进步神速的让人惊讶,我没说什么,我要变强,这样皇甫明宇就不会再觊觎我了。
即使皇甫明宇没有再来找过我,但是我明白他不会放过我的,他会找个机会让我心甘情愿的回到他身边,因为我如果不愿意,他根本留不住我。
辉哥希望我好好的活着,所以我拼了命也要好好的活着,替两个人好好的活着。
一年前我接手了许多重要产业,虽然老头子把着关,但我毕竟能在商界站住了脚,辉哥的魄力很好的影响了我,敢拼敢赌的性格让我拿下了很多的项目,老头子对我的欣赏与日俱增,属下看我的眼神也有了敬畏,但是我的压力却越来越大。
直到有一天,我达到了极限。于是,有了离家出走的那一幕,我以为自己还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但是不可能了,龙家的标志永远的烙在我身上,我是一只被套牢的猎物,时刻准备着为龙家贡献一生。
我没有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