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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里克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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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3章 帕兰加伯爵与通向库尔兰的帕兰加城之路

    帕兰加定居点,它名字的词根来自于对于“沼泽”的描述,后缀“ga”则与他们北方的近亲惯用的身份后缀“go”是同源的。

    两个词合二为一,帕兰加便是库尔兰人嘴里的“沼泽定居点”。

    之所以如此明明实在因为帕兰加城就依傍着一大片滨海泽地,那片泽地正向着潟湖逐渐演化,而那又是千百年后的事情了。

    瑟堡定居点里就有着一些库尔兰人,他们长期住在这里也与故乡保持着紧密联系。

    瑟堡的存在仿佛是一个门户,库尔兰人需要与北方各路维京人完成交易以换取关键的铁器,他们最能拿得出手的拳头产品就是琥珀与蜜蜡。

    现在基于与瑟堡库尔兰移民的交谈,留里克深深意识到一件事:“我的军队已经彻底进入库尔兰人的地盘了。”

    这个时代的东北欧不存在国家概念,更为高级的“民族国家”更是民众无法理解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村子和认识的亲朋。

    库尔兰人的定居点有很多,除了罗斯陆军在行军时可以光顾但为赶时间特意忽略的阿佩雷城外,在其南方的森林与草地中就掩藏着一批库尔兰人村庄,乃至勉强可以谓之为城市的大定居点。

    帕兰加只是其中之一,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滨海。

    不过,论及愿意带路的库尔兰人他的故乡究竟人口如何,留里克得到的只是含糊其辞的解释。

    “可能有一千人,总是非常多

    ……”

    那位自称名叫达普库斯Dapk的男人用他仅有的数学概念,给出了这个极为模糊的数字:一千人。

    显然,在他的概念里,“一千”的意义相当于“人口非常多”。

    那么帕加兰当地有着实权首领吗?

    留里克得到了这样的解释:“就像您在瑟堡看到的,各家族的家长聚集在一间大屋子,若是遇到了大事就一起坐下来讨论,倘若发生了战斗,我们就选出一位战争酋长带领男人女人去战斗。”

    他们没有大酋长!

    这样的描述实在令留里克想到了罗斯往事,二十多年前罗斯也奉行着这套制度,但当部族不断扩张,临时选出的战争酋长奥托的威望强大到完全成为永远的首领……

    “他们的制度太古老了,想必也难以快速动员军队。我无意攻灭他们,既然他们如此无组织,我过去扶持一个傀儡,给他一个爵位,未来管理他们想必也很方便。”想到这一点,留里克自然注意到了这个毛遂自荐要带路的名叫达普库斯的中年男人。

    不过,帕兰加只是达普库斯自述的故乡,就在这个定居点的东部不远处还存在着一个名为克雷廷加Gretga的规模更大的定居点。

    与帕兰加无首领的现状完全不同的是,克雷廷加不仅有本地的酋长,而且酋长家族似乎是自古就有的。

    因为克雷廷加定居点名字的本质,就起始于统治者家族的名号。

    rutg家族,三百年前家族首领阿莫诺斯带领族人从哥特兰岛搬家进入库尔兰建立新家园,他们立即就成了一方本地土著的领袖。时过境迁,家族开枝散叶,他们的后人已不再如祖先那般有着纯金色的头发,在生活中诺斯语变得意义有限,他们已然成为库尔兰人的一部分,也是颇为强势的存在。

    倒是英雄祖先的名字在家族后人中不断流传着。

    达普库斯提到了一个人名——Joonidd(约蒙努斯)。

    此人又是谁?和罗斯有什么关系?

    留里克对当地人的过往并不关心,对他们的传说故事至多听一听当做旅途中如零食般的谈资罢了。

    既然存在一个名叫约蒙努斯的库尔兰人首领,此人是敌是友?如果是个聪明人,在见到罗斯大军后应当下跪拜见。若是选择结寨自保不与罗斯交流,攻灭他们似乎变得理所当然,至于战争的必要性……想想现在的时间,留里克实在不想再磨蹭了。

    所以,罗斯军在瑟堡也没有理由继续耗下去。

    一场会议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关于向导奥斯坦和他的伙计们,这群人的利用价值基本到此为止了。全新的向导达普库斯以及他的库尔兰人兄弟们,现在是他们粉墨登场的时间。

    留里克迅速履行他在会场上的许诺,于是在这天入夜前,停泊近海的粮船卸下一批粮食,分由三艘长

    船运抵潟湖内的小港口。

    一下发生的俨然是一种掠夺,三船瑟堡居民急需的粮食变成了留里克手里的大量琥珀原石。石头留在民众手里不能吃不能喝,就地换来大量粮食不止给人以震撼,还有希望。

    他们相信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瑟堡人在奥斯坦亲自的协调下开始高高兴兴得将装满粮食的粗麻袋向家里搬运,谁家拿出的琥珀多分得的粮食也就多,固然在分配粮食问题上会产生争执,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留里克没有义务去协调,倘若他们因分配不公打起来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留里克对于这些人有着很明确的态度,所谓未来的瑟堡伯国就是法理上归为罗斯的一部分,他们甚至不必向罗斯王室直接纳贡,而是秉承着“琥珀换粮食”的原则就够了。

    罗斯会以羁縻的方式治理他们,而他们要付出的最重要的代价仅有一个,即罗斯有权在他们的领地上自由驻军,驻军如何也有罗斯王规定。

    于是,留里克在抵达的当天完成杂七杂八事务后,宣布给全军放假仅仅一天。

    全新的一天全军休整,战士们的最大事务是养精蓄锐,待在营区里睡大觉被鼓励,只因一天之后全军开拔。

    也是这一天,各级军官、贵族齐聚同一间大帐,两个男人以重要客人的身份被邀入其中。

    他们着装统一,基于个性,军官们再在自己衣服上用宝石做一番修饰。

    步兵

    与骑兵的旗队长们保持严肃,而诸如大将歌德伦德、菲斯克与蓝狐这些实权军事贵族,他们一脸轻松惬意,显然对未来之路充满兴趣。

    留里克很满意大军在瑟堡驻扎时期的井然有序,这样全军撤出时也必将秩序井然行动迅速。

    “到此为止了。”留里克使劲给了奥斯坦一个眼神:“我的朋友,你光荣的工作结束了。这是你的瑟堡,未来的你好好经营这里,尽量挖掘石头卖给我这就够了。”

    期初,奥斯坦一伙儿是被罗斯扣押,他不情不愿得接下这差事,结果到了现在自己反而不愿意割舍。“大王。”他恭敬道:“我还想再为您服务,即便是去南方的道路我依旧熟悉。”

    “也许吧。但我觉得新认识的达普库斯兄弟和你一样希望立下大功,并接受本王赐予的权力。”

    话已经说得很透彻了,留里克有意将库尔兰土著达普库斯扶为帕兰加伯爵,即便那个定居点的人口大概率远不及瑟堡居民量。

    于是在这公开场合,留里克郑重其事宣布,全新的帕兰加伯国成立,达普库斯就是罗斯承认的伯爵,其地位世袭。

    这样在原则上,帕兰加与瑟堡已经有着相同的地位,罗斯给予瑟堡人所有的优待,放在帕兰加人身上也完全形同。

    中年人达普库斯很清楚如此册封意味着什么。

    “感谢大王!”当着众多罗斯贵族的面,他当即如牛马般的跪趴在地,棕

    黄发色的脑袋直面留里克。

    “你起来吧,继续做好。你是个聪明人,也是个体面人,唯独不是奴隶。”留里克待其乖乖坐好,有道:“就是不知道你故乡人的态度,希望他们见到本王大军入境,不会因为恐惧而本能的抗争或是集体逃跑。”

    “绝对不可能!”达普库斯使劲捶打着胸膛:“倘若大王派遣一艘小船前往帕兰加,我愿意立刻回去,告知所有的乡亲们罗斯大军毫不可怕,任何担忧都没有,恰恰相反应该拿出尽可能多的琥珀迎接大王。”

    留里克很愿意听到这样的解释:“很好。我基本知晓了你们定居点的位置,依我看骑兵一天即可抵达。干脆这样,你和你的伙计们就遂本王的骑兵立刻前往帕兰加,到时候你去通知民众不要害怕。”

    “好的。”达普库斯没有多想就同意了,接着又是单膝跪下行礼。

    似乎大王对他们还过于友好,大王“仁慈”的老毛病又犯了。只要大王自己开心也好,至少这些被征服的村庄定居点会高高兴兴把自己最宝贵的琥珀亲手奉上,也省得罗斯军花时间、冒风险去武装打劫了。

    一艘长船在温暖时期,它降下衡帆兜住南方,从帕兰加到瑟堡所在潟湖只需一个白天即可抵达。

    没有谁比留里克更懂远洋航行,一样没有谁比他更懂骑马。

    在他看来绝大多数情况下长船与战马的行动速度已趋于一致,战马若

    是负重较轻,一天时间走上约莫七十公里不成问题。

    再根据达普库斯关于旅人徒步时间的描述,一个人靠着一双脚要在路上用上两天一夜,这就更应证留里克的算计了——清晨骑兵轻装出发,傍晚前必抵达帕兰加。

    于是留里克再做规划:“我们明日全军开拔,但我军行动步伐不会保持完全一致。

    步兵各旗队,即所有上岸的辅助部队,所有人清晨吃顿好的,再收拾细软登船,之后立刻沿着海岸线南下。

    驯鹿部队,在库尔兰人向导的引领下在岸上行动。第四骑兵队为驯鹿队保驾护航,与养鹿人保持一致。

    本王将带领第一、第二、第三骑兵队在明早立刻南下,我将在傍晚前抵达帕兰加。

    我军明晚就在帕兰加完成集结。”

    留里克的口气很大,决心也充满魄力。罗斯军各级军官、贵族们对大军行动之告诉早已习惯,而在想到达普库斯看来罗斯王似乎在吹牛,这个男人以自己的认知无法相信那是真的。怎么可能,哪怕是骑马行动,不足一个白昼时间骑兵就能杀到?这是何等的速度。

    清晨,淡咸的海风迅速吹散晨雾,自阳光普照大地,人们为露水沾湿的衣服也迅速干燥。

    全军都收到了开拔的命令,他们用一整天的时间养精蓄锐,在好好睡了一宿后就纷纷做好准备,可在拆除帐篷后带上已经打包整理好的行囊,迅速坐着小船离开潟湖回

    到大船,接着便是降帆、起锚等一系列操作……

    罗斯骑兵在留里克的亲自授命下反应最为快速。

    骑兵在集结,战士们轻装前进至多就套上一件板甲衣保护住躯干,必要的武器也没有携带太多,留里克图的就是一个快速。

    于是在军中的佩切涅格战士看来,罗斯骑兵俨然成为了“草原游骑兵”,特点正是缺甲而速度极快。

    一个男人笨拙得趴在马背上,他是第一次骑马害怕与兴奋并存。

    留里克饶有兴致的策马走去:“达普库斯,难道你还害怕骑马?”

    “大王。我……从未想过会有这一天。”男人以尬笑掩饰自己的尴尬。

    “嘁,你还不如你儿子。”留里克随手一指:“甚至也不如你的女人。也罢,我也比较看到你的儿子,那小子未来继承你的爵位我也很安心。”

    达普库斯的大儿子早些年病死了,在世的小儿子十多岁正值充满干劲的时代,小子对未来本没有更多期许,现在获悉老爹被“所有瓦良格人的王者”封为贵族,自己摇身一变也成贵族,身为男人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力量被激发了。

    小达普库斯不怵马,双脚踩上马镫在握紧缰绳,乍一看去形象好似一名骑兵。不过能骑马与善于骑马是两个概念,小达普库斯唯一能做到的是与罗斯骑兵保持协同前进。

    达普库斯全家都将离开瑟堡,他们带上一些财物离开这个对帕兰加居民极为重要

    的对外交易之窗口,现在无论男女都坐在罗斯王提供的马匹上随时出发。

    此刻,绝大多数瑟堡居民,尤其是当地的库尔兰族人,他们纷纷聚集在罗斯军营的边缘默默观望着。

    瑟堡伯爵奥斯坦换上罗斯人给的服装,带着随从们扛着罗斯旗帜大胆得走入营地。

    留里克的眼角注意到这些人,旋即吹了记口哨,招呼一些亲信迎了上去。

    一种骑兵居高临下俯视奥斯坦的脸。

    留里克面色随和:“你?这是最后欢送我们吗?”

    “是的。大王……我谨代表整个瑟堡感谢大王的恩赐。您瞧,我已经换上您赏赐的衣服,从现在开始我们都是罗斯人。瑟堡,也是大王的瑟堡。”

    “很聪明的说辞,我很高兴。以后你们就好好生活吧!好好为我做事。现在我军即将离开。既然你人已经来了!记住,新罗斯堡的大门已经向你们敞开,我邀请你们有时间就去罗斯都城见见世面。到此为止吧!走咯。”

    留里克不再废话,他以甩缰绳与骑兵大队会和。

    此刻,三支骑兵队已经准备完毕。

    战士们均以将羽毛插在盔顶,倒是菲斯克这个家伙刻意亮出自己的大光头显得格外显眼,当然这这家伙已经将更多羽毛插在他的头盔,倘若戴上活像是脑袋上长了巨大的蓝白间色的“大鸡冠子”。

    “大王,开拔吗?兄弟们都准备好了!”菲斯克兴奋大吼道。

    留里克随手抬一下马

    鞭,一声怒吼:“时机已到,不可浪费时间。我们走!”

    他呐喊犹如发令枪,蓄势待发的三支骑兵队立即行动起来,再以百人队为编制,他们排成较为狭长的队列驱使着战马开始快步走,即平均一小时十公里的速度,此乃在日常摸索中人们估测到的坚固行动效率、战马耐力之速度,它的旅人一般步行速度的2.5倍,若非必要留里克也不会驱使战马以这么快的速度保持长久的前进,现在他实在不得已为之。

    于是每个骑兵都额外装了五磅的燕麦与一些盐。无他,当骑兵抵达帕兰加城下后立刻休整,战士立即给马匹喂一些加盐的麦子,以助战马快速恢复体力。

    因为留里克估计到骑兵在非常平坦的滨海草地奔袭,倒霉的障碍物并不存在,说不定骑兵可以在午后不久就抵达帕兰加,自己的时间非常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