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兄弟(求推荐)
曹苗进了王府,在小院门前停下。
红杏不解,探过头,怯怯地看了曹苗一眼。“王子,到了,不进去吗?”
“你将席子放下,跟我走。”
红杏不敢多嘴,哦了一声,将抱在怀里的坐席放在院门内侧。曹苗带着红杏,沿着巷子向前走了十几步,穿过正院后堂,来到东跨院。
汉代以西为尊,以东为卑,东跨院是厨房和卫士、婢女宿舍,以及武器、车马等物存放之处。曹志的母亲谢夫人是婢女出身,现在还是个侍妾,虽然她常年侍奉曹植,与曹植同吃同住,但她名义上的住处还在东跨院,现在由曹志住着。
小院很逼仄,远不如曹苗的小院宽敞,正面只有两开间,一半为堂,一半为室。两侧有庑房,供奴婢们居住。曹志虽然才十二岁,有两个侍婢。一个十八,叫春华。一个十一,叫秋香。还有几个小奴,干些洒扫之类的杂活。
曹苗难得来曹志的院子,院子里的人没有任何准备,看到曹苗大步走来,都有些慌了。
大王子吃人不吐骨头的传言太过惊悚。
曹苗简单的扫了一眼,没理他们,径直走进正房。曹志正趴在床上,由春华换药,一个胡姬站在一旁侍候着。见曹苗进来,春华连忙放下手中的物什,起身行礼。曹志也有些慌,挣扎着起身,要给曹苗行礼。
曹苗摆摆手,示意曹志不必拘礼。他转身看看四周。曹志房里的摆设很简朴,甚至有些寒酸,除了书多一些之外,几乎是四壁空空。曹苗随手拿起一卷竹简,翻了一下,没看懂,又放下了。
春华为曹志换完药,带着胡姬退了出去。过了一会儿,送来了一杯茶,出去时顺手带上了房门。
曹苗坐在曹志的床边,看了一下曹志的伤。如曹植所说,只是皮肉伤而已,看起来吓人,其实没什么大问题。只要不感染,用不了几天就能好。
“刚才那胡姬身材不错。”曹苗翘起二郎腿,笑嘻嘻地说道。“看起来有些眼熟。”
“呃……”曹志有些囧。“带给阿兄看过,阿兄不喜欢。”
“脸不好看。”曹苗笑得更加暧昧。“不过屁股很翘,从后面来应该很不错。”
曹志无言以对,费力的挪了一下身体,转过头,看向别处。
曹苗斜睨着曹志。“腿也不错,又细又长,看起来就有劲。咦,允恭,你怎么了,脸这么红?”
“没……没什么。”曹志嚅嚅地说着,又挪了一下身体,悄悄地撅起了屁股。
“她今年多大?”
“二十。”
“比你大八岁呢。”
“嗯……嗯。”
“你和父王一样,喜欢年纪大的?”
曹志涨红了脸。“阿……阿兄不也是嫌青桃瘦?”
“竖子,还敢嘴硬?”曹苗抬手,在曹志高高撅起的屁股上轻拍了一记。曹志猝不及防,惨叫一声,连连求饶。“阿兄,阿兄,疼。”
“哪儿疼?是屁股疼,还是别的地方疼?”
“都疼!都疼!”曹志苦着脸,眼泪都出来了。
曹苗撇了撇嘴。“毛长齐了没有?小屁孩,不学好。早婚早育,先天不足,生的孩子容易早夭。”
“是吗?”曹志将信将疑。
“从现在开始戒色,十八岁之前不准碰女人,否则见一次打一次。听见没有?”
“啊?”曹志刚想反驳,见曹苗脸色不善,又识相的咽了回去。“多谢阿兄来看我。我没什么事,过两天就好了。还有,多亏阿兄给的钱,刚买的金疮药效果不错。”
“别舍不得钱,这两天吃点好的。”曹苗收起笑容,沉吟片刻。“刚才父王找过我。”
“哦?”曹志挣起上半身,侧躺着,同时不动声色的扯过薄被,盖住下半身。“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能不能有点出息?”曹苗很鄙视他。虽说少年好色,可是曹志这也太容易兴奋了吧。
“咳咳,说正事,说正事。父王找你,是不是说曹爽的事?你不用担心的,曹爽只是被阿兄当面教训,落了面子,这才发怒。等他冷静下来,就知道阿兄是为他好。不过,阿兄,你今天……有点过了。”
“过什么?”
“曹爽是陛下派来的使者,是陛下的耳目。如果他对陛下说,阿兄的病还没好,怕是会影响阿兄将来继承父亲的爵位。按理说,阿兄弱冠之后,父王就可以上诏请立嗣子。除非有合适的理由,陛下一般都会准的。可若是阿兄有疾在身,那就不好说了。”
曹苗打量着曹志,没有说话。
曹志眼神清澈,看不出有作伪的成份。他知道,曹苗在历史上没记载,曹植最后是以曹志为嗣子的,并称他为“保家子”,就是说曹志安分守己,不会闯祸。事实也如曹植所料,曹志很安分,在晋朝也混得不错,甚至和司马炎成了朋友。只是后来一时正义感爆发,想做大晋忠臣,这才晚节不保。
“允恭,我病了十年,你照顾我十年。如果我的病一直不好,你会照顾我一辈子吗?”
“阿兄,千万不能这么说……”
曹苗打断了曹志。“我是说如果。”
“那当然。”曹志落下泪来,伸手抓住曹苗的袖子。“阿兄,我们虽非一母所生,却是血脉相连的兄弟,怎么能弃彼此而不顾?先……先帝与父王之事,诚为人间之痛,我虽不才,亦不愿步其后尘。”
曹苗转头看向满屋子的书简,鼻子有些酸。
他前世是个独生子,没有兄弟姊妹,这一世的记忆中,母亲崔夫人被赐死,对父亲曹植又心怀怨恨,十年不说一句话,处处是凄凉,只有这个弟弟在他的记忆中有一丝暖色。将来的路很长,也很凶险,甚至可能是尸山血海,他需要一个安放心灵之处。
“好好养伤,伤好后教你长生之道。”曹苗起身,向外走了两步,又转回身。“记住,十八岁之前不准再碰女人。否则我就找十个八个粗壮女人,搞死你。”
红杏不解,探过头,怯怯地看了曹苗一眼。“王子,到了,不进去吗?”
“你将席子放下,跟我走。”
红杏不敢多嘴,哦了一声,将抱在怀里的坐席放在院门内侧。曹苗带着红杏,沿着巷子向前走了十几步,穿过正院后堂,来到东跨院。
汉代以西为尊,以东为卑,东跨院是厨房和卫士、婢女宿舍,以及武器、车马等物存放之处。曹志的母亲谢夫人是婢女出身,现在还是个侍妾,虽然她常年侍奉曹植,与曹植同吃同住,但她名义上的住处还在东跨院,现在由曹志住着。
小院很逼仄,远不如曹苗的小院宽敞,正面只有两开间,一半为堂,一半为室。两侧有庑房,供奴婢们居住。曹志虽然才十二岁,有两个侍婢。一个十八,叫春华。一个十一,叫秋香。还有几个小奴,干些洒扫之类的杂活。
曹苗难得来曹志的院子,院子里的人没有任何准备,看到曹苗大步走来,都有些慌了。
大王子吃人不吐骨头的传言太过惊悚。
曹苗简单的扫了一眼,没理他们,径直走进正房。曹志正趴在床上,由春华换药,一个胡姬站在一旁侍候着。见曹苗进来,春华连忙放下手中的物什,起身行礼。曹志也有些慌,挣扎着起身,要给曹苗行礼。
曹苗摆摆手,示意曹志不必拘礼。他转身看看四周。曹志房里的摆设很简朴,甚至有些寒酸,除了书多一些之外,几乎是四壁空空。曹苗随手拿起一卷竹简,翻了一下,没看懂,又放下了。
春华为曹志换完药,带着胡姬退了出去。过了一会儿,送来了一杯茶,出去时顺手带上了房门。
曹苗坐在曹志的床边,看了一下曹志的伤。如曹植所说,只是皮肉伤而已,看起来吓人,其实没什么大问题。只要不感染,用不了几天就能好。
“刚才那胡姬身材不错。”曹苗翘起二郎腿,笑嘻嘻地说道。“看起来有些眼熟。”
“呃……”曹志有些囧。“带给阿兄看过,阿兄不喜欢。”
“脸不好看。”曹苗笑得更加暧昧。“不过屁股很翘,从后面来应该很不错。”
曹志无言以对,费力的挪了一下身体,转过头,看向别处。
曹苗斜睨着曹志。“腿也不错,又细又长,看起来就有劲。咦,允恭,你怎么了,脸这么红?”
“没……没什么。”曹志嚅嚅地说着,又挪了一下身体,悄悄地撅起了屁股。
“她今年多大?”
“二十。”
“比你大八岁呢。”
“嗯……嗯。”
“你和父王一样,喜欢年纪大的?”
曹志涨红了脸。“阿……阿兄不也是嫌青桃瘦?”
“竖子,还敢嘴硬?”曹苗抬手,在曹志高高撅起的屁股上轻拍了一记。曹志猝不及防,惨叫一声,连连求饶。“阿兄,阿兄,疼。”
“哪儿疼?是屁股疼,还是别的地方疼?”
“都疼!都疼!”曹志苦着脸,眼泪都出来了。
曹苗撇了撇嘴。“毛长齐了没有?小屁孩,不学好。早婚早育,先天不足,生的孩子容易早夭。”
“是吗?”曹志将信将疑。
“从现在开始戒色,十八岁之前不准碰女人,否则见一次打一次。听见没有?”
“啊?”曹志刚想反驳,见曹苗脸色不善,又识相的咽了回去。“多谢阿兄来看我。我没什么事,过两天就好了。还有,多亏阿兄给的钱,刚买的金疮药效果不错。”
“别舍不得钱,这两天吃点好的。”曹苗收起笑容,沉吟片刻。“刚才父王找过我。”
“哦?”曹志挣起上半身,侧躺着,同时不动声色的扯过薄被,盖住下半身。“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能不能有点出息?”曹苗很鄙视他。虽说少年好色,可是曹志这也太容易兴奋了吧。
“咳咳,说正事,说正事。父王找你,是不是说曹爽的事?你不用担心的,曹爽只是被阿兄当面教训,落了面子,这才发怒。等他冷静下来,就知道阿兄是为他好。不过,阿兄,你今天……有点过了。”
“过什么?”
“曹爽是陛下派来的使者,是陛下的耳目。如果他对陛下说,阿兄的病还没好,怕是会影响阿兄将来继承父亲的爵位。按理说,阿兄弱冠之后,父王就可以上诏请立嗣子。除非有合适的理由,陛下一般都会准的。可若是阿兄有疾在身,那就不好说了。”
曹苗打量着曹志,没有说话。
曹志眼神清澈,看不出有作伪的成份。他知道,曹苗在历史上没记载,曹植最后是以曹志为嗣子的,并称他为“保家子”,就是说曹志安分守己,不会闯祸。事实也如曹植所料,曹志很安分,在晋朝也混得不错,甚至和司马炎成了朋友。只是后来一时正义感爆发,想做大晋忠臣,这才晚节不保。
“允恭,我病了十年,你照顾我十年。如果我的病一直不好,你会照顾我一辈子吗?”
“阿兄,千万不能这么说……”
曹苗打断了曹志。“我是说如果。”
“那当然。”曹志落下泪来,伸手抓住曹苗的袖子。“阿兄,我们虽非一母所生,却是血脉相连的兄弟,怎么能弃彼此而不顾?先……先帝与父王之事,诚为人间之痛,我虽不才,亦不愿步其后尘。”
曹苗转头看向满屋子的书简,鼻子有些酸。
他前世是个独生子,没有兄弟姊妹,这一世的记忆中,母亲崔夫人被赐死,对父亲曹植又心怀怨恨,十年不说一句话,处处是凄凉,只有这个弟弟在他的记忆中有一丝暖色。将来的路很长,也很凶险,甚至可能是尸山血海,他需要一个安放心灵之处。
“好好养伤,伤好后教你长生之道。”曹苗起身,向外走了两步,又转回身。“记住,十八岁之前不准再碰女人。否则我就找十个八个粗壮女人,搞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