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套路我,吓死你们
她忽然想起了自家父皇最珍贵最喜爱的书法作品,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兰亭集序》,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尚可。”
王子安笑了笑,伸手就要去研磨。
“小友,我来,我来——”
孔颖达兴致勃勃地凑了上来,他现在很想知道,这位能推陈出新,创造出新字体的年轻人,到底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我来抻纸!”
李丽质也来了兴致,一边抻纸,还一边招呼板着脸站在一旁的程颖儿。
“颖儿姐姐,快来,我们俩一起抻……”
程颖儿:……
谁要给这个可恶的家伙抻纸!
但手却很自然地伸了过去,跟李丽质一起,一左一右站在王子安的身边,宛若一对姊妹花。
从这个角度看,正好能看到王子安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唇,以及那颗宛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嘴角噙着的让人莫名亲切的笑意。
呸,长得好看有什么了不起!
程颖儿莫名其妙的脸色微红,心中冷哼一声,努力移开了自己的双眼。
就不看!
学士研磨,公主抻纸,咱这规格跟李白醉酒的桥段比也差不多少了吧?
王子安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一直毫笔,蘸饱墨水,提气凝神,一挥而下!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旁边研磨的孔颖达,和一直盯着王子安看的李丽质瞬间瞪大了眼睛。
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王子安在写,他们几乎怀疑是王羲之在亲自挥毫泼墨。
那字体,那布局,那神韵,无一处不神似,不,不是神似,而是犹有胜之!
写得很爽!
原来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真的很惬意啊!
轻轻地放下毛笔,王子安心满意足地打量着自己的第一幅作品。
帅!
真帅啊!
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能写出这么漂亮的书法作品。
眼前这副字,即便是以他如今的眼光和造诣,也看不出半分瑕疵,真完美啊。
“真是太好了,阿耶一定会喜欢的!”
瞧着眼前这副作品,李丽质眼中全是小星星,这个王子安果然是个很好的人呢。人长得俊俏,说话好听,还能写这么漂亮的字!
嗯,回头就父皇说,把他送到我宫里去!
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要有一位长得俊俏,说话好听,还会写很好的字的小內侍,李丽质内心就充满了小激动。
瞧着小心翼翼地捧着作品的李丽质,孔颖达心都在滴血,但又不好意思跟一位晚辈抢夺。
只能转过头来,眼神火热地看着王子安。
“小友,老夫有个不情之请……”
你这还没完没了是吧,刚刚好不容易才蒙混过关,你还来?
王子安都想给他直接怼回去。
但考虑到这也算是自己大腿之一,只能努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
“老夫也想求一副字——不用像王右军的《兰亭集序》那么长,你把这幅字给我用毛笔再写一次就行了……”
唯恐王子安拒绝,孔颖达赶紧指了指王子安刚才用炭条补充道。
原来是写字,早说啊!
王子安心中大定,脸上的笑容都轻松了许多,随口客气道。
“这个简单,只要你老不嫌弃,多写几条都没问题……”
“那实在是太好了,那就多写几条!”
王子安:……
您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我这就是跟您一客气!
得了,写吧,反正也不掉块肉,我就当是检测一下自己现在书法的水准!
王子安一遍劝慰自己,一边挥笔急书。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王羲之行书。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灵飞经小楷。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柳体。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颜体。
……
一口气把自己高中时候教室内的横幅全部写完,王子安瞥了一眼,已经被震的五迷三道的孔颖达,满眼都是崇拜的小星星的李丽质,仿佛见鬼一样地望着自己的“孙姑娘”,嘴角微微上翘。
套路我,吓死你们!
孔颖达是真的被这小子给吓住了。
原本对他的书法就已经看得很高了,没有想到还是远远低估了他的水平。
一连数种截然不同的从未见过的字体,而且每一种都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臻于至善的水准!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打死他都不可能相信,这些字竟然出自一人之手,而这个人还年纪弱冠!
这已经不能用书圣来形容了,这是书神吧?
而且不仅仅是字,那书写的内容,也让人震撼莫名,每一句,都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都可以作为启迪激励学子的座右铭,若是普通人能写出这么一句,都足以流传后世了。没想到他随手就扔出来这么多!
这世间,果然是有天才的,不能以常理度之!
若说在此前,他还有些老前辈提携后进的心态,现在他一点这样的想法都不敢有了,就凭人家这才华学问,自己还提携人家,给人家当弟子都不一定合格啊。
孔颖达这里还没回过神来,李丽质就一脸兴奋地跳了起来。
“王子安,王子安,我也要,我也要!”
这要是给父皇拿回去,不知道父皇会有多喜欢!
说着,她还一拉还在发怔的程颖儿。
“颖儿姐姐,你要不要?”
“啊——我——”
程颖儿一时没回过神来,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等回过神来,又下意识地想摇头。
哼,我才不会要这个可恶家伙的什么东西!
然而,还不等她把话说完,李丽质就兴奋地冲王子安说道。
“我和颖儿姐姐也要,一个人至少一副,最好别这么短,我们还是喜欢长一点的……”
这个真的可以有啊!
记得前世记载,李世民特别钟爱书法,不仅自己能写一手漂亮的飞白体,就连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都能模仿出几分神韵来。若是自己能通过长乐公主之手,把字送到李世民那里,岂不是就顺势落入了李世民的眼中。
大腿可期!
这个必须好好写,写好它!
ps:感谢书友污帝999书币的打赏支持!感谢起点书友龙天部500起点币的打赏支持!
“尚可。”
王子安笑了笑,伸手就要去研磨。
“小友,我来,我来——”
孔颖达兴致勃勃地凑了上来,他现在很想知道,这位能推陈出新,创造出新字体的年轻人,到底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我来抻纸!”
李丽质也来了兴致,一边抻纸,还一边招呼板着脸站在一旁的程颖儿。
“颖儿姐姐,快来,我们俩一起抻……”
程颖儿:……
谁要给这个可恶的家伙抻纸!
但手却很自然地伸了过去,跟李丽质一起,一左一右站在王子安的身边,宛若一对姊妹花。
从这个角度看,正好能看到王子安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唇,以及那颗宛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嘴角噙着的让人莫名亲切的笑意。
呸,长得好看有什么了不起!
程颖儿莫名其妙的脸色微红,心中冷哼一声,努力移开了自己的双眼。
就不看!
学士研磨,公主抻纸,咱这规格跟李白醉酒的桥段比也差不多少了吧?
王子安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一直毫笔,蘸饱墨水,提气凝神,一挥而下!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旁边研磨的孔颖达,和一直盯着王子安看的李丽质瞬间瞪大了眼睛。
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王子安在写,他们几乎怀疑是王羲之在亲自挥毫泼墨。
那字体,那布局,那神韵,无一处不神似,不,不是神似,而是犹有胜之!
写得很爽!
原来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真的很惬意啊!
轻轻地放下毛笔,王子安心满意足地打量着自己的第一幅作品。
帅!
真帅啊!
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能写出这么漂亮的书法作品。
眼前这副字,即便是以他如今的眼光和造诣,也看不出半分瑕疵,真完美啊。
“真是太好了,阿耶一定会喜欢的!”
瞧着眼前这副作品,李丽质眼中全是小星星,这个王子安果然是个很好的人呢。人长得俊俏,说话好听,还能写这么漂亮的字!
嗯,回头就父皇说,把他送到我宫里去!
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要有一位长得俊俏,说话好听,还会写很好的字的小內侍,李丽质内心就充满了小激动。
瞧着小心翼翼地捧着作品的李丽质,孔颖达心都在滴血,但又不好意思跟一位晚辈抢夺。
只能转过头来,眼神火热地看着王子安。
“小友,老夫有个不情之请……”
你这还没完没了是吧,刚刚好不容易才蒙混过关,你还来?
王子安都想给他直接怼回去。
但考虑到这也算是自己大腿之一,只能努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
“老夫也想求一副字——不用像王右军的《兰亭集序》那么长,你把这幅字给我用毛笔再写一次就行了……”
唯恐王子安拒绝,孔颖达赶紧指了指王子安刚才用炭条补充道。
原来是写字,早说啊!
王子安心中大定,脸上的笑容都轻松了许多,随口客气道。
“这个简单,只要你老不嫌弃,多写几条都没问题……”
“那实在是太好了,那就多写几条!”
王子安:……
您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我这就是跟您一客气!
得了,写吧,反正也不掉块肉,我就当是检测一下自己现在书法的水准!
王子安一遍劝慰自己,一边挥笔急书。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王羲之行书。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灵飞经小楷。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柳体。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颜体。
……
一口气把自己高中时候教室内的横幅全部写完,王子安瞥了一眼,已经被震的五迷三道的孔颖达,满眼都是崇拜的小星星的李丽质,仿佛见鬼一样地望着自己的“孙姑娘”,嘴角微微上翘。
套路我,吓死你们!
孔颖达是真的被这小子给吓住了。
原本对他的书法就已经看得很高了,没有想到还是远远低估了他的水平。
一连数种截然不同的从未见过的字体,而且每一种都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臻于至善的水准!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打死他都不可能相信,这些字竟然出自一人之手,而这个人还年纪弱冠!
这已经不能用书圣来形容了,这是书神吧?
而且不仅仅是字,那书写的内容,也让人震撼莫名,每一句,都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都可以作为启迪激励学子的座右铭,若是普通人能写出这么一句,都足以流传后世了。没想到他随手就扔出来这么多!
这世间,果然是有天才的,不能以常理度之!
若说在此前,他还有些老前辈提携后进的心态,现在他一点这样的想法都不敢有了,就凭人家这才华学问,自己还提携人家,给人家当弟子都不一定合格啊。
孔颖达这里还没回过神来,李丽质就一脸兴奋地跳了起来。
“王子安,王子安,我也要,我也要!”
这要是给父皇拿回去,不知道父皇会有多喜欢!
说着,她还一拉还在发怔的程颖儿。
“颖儿姐姐,你要不要?”
“啊——我——”
程颖儿一时没回过神来,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等回过神来,又下意识地想摇头。
哼,我才不会要这个可恶家伙的什么东西!
然而,还不等她把话说完,李丽质就兴奋地冲王子安说道。
“我和颖儿姐姐也要,一个人至少一副,最好别这么短,我们还是喜欢长一点的……”
这个真的可以有啊!
记得前世记载,李世民特别钟爱书法,不仅自己能写一手漂亮的飞白体,就连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都能模仿出几分神韵来。若是自己能通过长乐公主之手,把字送到李世民那里,岂不是就顺势落入了李世民的眼中。
大腿可期!
这个必须好好写,写好它!
ps:感谢书友污帝999书币的打赏支持!感谢起点书友龙天部500起点币的打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