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问计托底自有法
归无咎面前,一张赤金符书,在空中缓缓飘浮。
此符书尺许长短,当中文字尽呈银色,闪亮锃然,倒像是剑光刻印而成。
那符书旁边,则有一根三指宽的玉版,虽看不见文字,却是神意充盈。
这两件东西虽然外貌不同,但是性质却一,都是往来书信;一封来自于赤魅族,一封则是来自于凤族。
自二百年之前,天地异象陡然变,紫薇大世界演化加速,原本万载之期的人物涌现、积累,功成,将会缩短至短短千年之内。
原来凤族自玉离子横空出世之后,将会有一个较长的真空期;赤魅族出了南宫伯玉,道理相同。只是两族底蕴颇大,虽短时间难再出圆满境界之上的人物;但领头之人跻身人榜,却也不难。
但因紫薇剧变,两族却相继有圆满层次的人物涌现出来。
赤魅族涌现出来的人物,名为公冶西周;凤族涌现出的人物,名为玉青玄。
这两人得到两族鼎立支持,相继在百余岁出头之时,成就元婴圆满境界。
如今紫薇大世界之变,对于境界帮助提升极大,固不必多言;而且如今“唯我大乘经”经由归无咎转注的这一系,确信了却因果,普天之下功行在天、地榜上的人物,皆可以放心使用。
此经之效用,各大族皆是心中了然;圆满之上层次的人物,可以借用此经快速成就道境;而圆满境界的人物,则可以借其以最快的速度成就近道境。
公冶西周、玉青玄二人,果断动用此法,自元婴圆满至近道之境,竟然只用了不到五十年。
于是妖族之中,出得二人都在二百岁以下成就近道境,诚为古今所无。
十分巧合的是,这两人成就近道,时间上只相隔三日。
如今两族关系不比往常,无论是赤魅族、凤族,皆知这样年齿、功行、境界俱相若的情形,极为罕见,锻炼价值是其余各种越阶、降阶挑战之法所不能弥补的。故而最近二三十载以来,两族都是三年一会。
并不算张扬;只是公冶西周和玉青玄二人的个人聚会切磋。
最近一次聚会就在十日之前,但是这次却出了变故——云秋蝉突然出现;也不知她是如何觅得两族聚会之地。
但是她却也没有直接出手;留下一封战书,言道要在三年之后,挑战二人。
虽同为近道境,但云秋蝉显然道行更深;所以这一战不是车轮战,而是以一敌二。
这两封符书,正是两族的问计之策。
归无咎身前,秦梦霖、姜敏仪分立左右。
秦梦霖道:“虽然都是圆满境界的人物;但是两族之立场,却是和九宗不同。”
归无咎笑道:“若非如此,也不会有这两封问计之书。”
以道行而论,公冶西周和玉青玄在神通斗战上的造诣,还是在大世界中的声名,皆不如江海、宁素尘等人;但是江海等四人,抑或九宗一切臻至圆满境界的近道境,往往并无太多恋栈之意,一旦感悟到破境道境之机,怕不是距离离去不远;反正九宗人才鼎盛,不必忧虑后继无人。
但妖族则不然,新近出现“一族唯一”的圆满境界的人物,必然是当做本族长久倚仗之柱石对待的。
其实像云秋蝉这样人人都能猜到隐然负有特殊使命之人,妖族当无条件配合。之所以传书来问,是因为一旦败北,影响实在太大,甚至有可能影响两族长久基业。
归无咎忽然伸手,指尖剑气流布,缓缓书写出四个字:“胜负毋虑”,然后消散。
姜敏仪忽然道:“我有所预感,这一战果真实现,云秋蝉使用的手段,颇不寻常,或许不会像前番挑战九宗四人那么文雅。一旦坏去了,抢救不及,那就真的是对你‘三业’的致命打击。”
姜敏仪的感知之功,固然不及归无咎、秦梦霖;但领悟“寂灭果”之后,却也在此道上有一种特殊优长;一旦有人动用威力较为接近“寂灭”层次的道术,譬如最近数百年涌现出的“破限法”手段,她心神就会有些微感应。
这威力愈加接近极限,她的感应就愈加清晰。
譬如在云秋蝉挑战九宗四人之前,姜敏仪就提前许久,感知到了云千绝将动用盈法宗在圆满境的最强手段。
说来神奇,云千绝动用七日七夜之术的决心,是受到束玉白建言之后,临场立下的,算是中途改了主意;但姜敏仪依旧提早预料到这一筹的变化,几乎算是有预见未来之功。
在这个细分领域,就算是归无咎、秦梦霖也略有不及。
现在,她感知到了,这一战中,云秋蝉将会动用前所未见的神通道术,威力之强在挑战九宗四人示现手法之上。而公冶西周二人一旦不能抵挡,后果就极为严重。
归无咎在应对那“莫名之力”的手段,早已与秦梦霖、姜敏仪交底。其实说白了就是“苦肉计”,以道心高至圆满境界、足以暂时掌控异力的人物成为此力之载体,同时假意顺从那“外求”之道,对归无咎阵营的利益造成损害,逐步强化这种掌控,直到完全收服。
但是其对于归无咎阵营的“损害”,其实完全在归无咎兜底能力的范围内。
但是那“莫名之力”自有一种轻重感知,尤其是与本人相契之后,其效用深浅、对于本人的“推动”作用,也是一去不返。前番与九宗四人之战,是因为云秋蝉真实实力未能胜得过四人,故而巧用那异力的恢复及幻术之法,才成了一个“巧胜”的格局。
然而这样的情形,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如果遇到明明能够大胜,甚至能够将对手一举斩杀的条件,云秋蝉也只得顺应本心,施展全力,而不能刻意容让!
若如此做,与那“莫名之力”的融合,就会出现裂隙!
但若尽全力,就是考验归无咎兜底能力的时候了。
归无咎微微一笑,平静道:“设法令二人不死即可。”
此符书尺许长短,当中文字尽呈银色,闪亮锃然,倒像是剑光刻印而成。
那符书旁边,则有一根三指宽的玉版,虽看不见文字,却是神意充盈。
这两件东西虽然外貌不同,但是性质却一,都是往来书信;一封来自于赤魅族,一封则是来自于凤族。
自二百年之前,天地异象陡然变,紫薇大世界演化加速,原本万载之期的人物涌现、积累,功成,将会缩短至短短千年之内。
原来凤族自玉离子横空出世之后,将会有一个较长的真空期;赤魅族出了南宫伯玉,道理相同。只是两族底蕴颇大,虽短时间难再出圆满境界之上的人物;但领头之人跻身人榜,却也不难。
但因紫薇剧变,两族却相继有圆满层次的人物涌现出来。
赤魅族涌现出来的人物,名为公冶西周;凤族涌现出的人物,名为玉青玄。
这两人得到两族鼎立支持,相继在百余岁出头之时,成就元婴圆满境界。
如今紫薇大世界之变,对于境界帮助提升极大,固不必多言;而且如今“唯我大乘经”经由归无咎转注的这一系,确信了却因果,普天之下功行在天、地榜上的人物,皆可以放心使用。
此经之效用,各大族皆是心中了然;圆满之上层次的人物,可以借用此经快速成就道境;而圆满境界的人物,则可以借其以最快的速度成就近道境。
公冶西周、玉青玄二人,果断动用此法,自元婴圆满至近道之境,竟然只用了不到五十年。
于是妖族之中,出得二人都在二百岁以下成就近道境,诚为古今所无。
十分巧合的是,这两人成就近道,时间上只相隔三日。
如今两族关系不比往常,无论是赤魅族、凤族,皆知这样年齿、功行、境界俱相若的情形,极为罕见,锻炼价值是其余各种越阶、降阶挑战之法所不能弥补的。故而最近二三十载以来,两族都是三年一会。
并不算张扬;只是公冶西周和玉青玄二人的个人聚会切磋。
最近一次聚会就在十日之前,但是这次却出了变故——云秋蝉突然出现;也不知她是如何觅得两族聚会之地。
但是她却也没有直接出手;留下一封战书,言道要在三年之后,挑战二人。
虽同为近道境,但云秋蝉显然道行更深;所以这一战不是车轮战,而是以一敌二。
这两封符书,正是两族的问计之策。
归无咎身前,秦梦霖、姜敏仪分立左右。
秦梦霖道:“虽然都是圆满境界的人物;但是两族之立场,却是和九宗不同。”
归无咎笑道:“若非如此,也不会有这两封问计之书。”
以道行而论,公冶西周和玉青玄在神通斗战上的造诣,还是在大世界中的声名,皆不如江海、宁素尘等人;但是江海等四人,抑或九宗一切臻至圆满境界的近道境,往往并无太多恋栈之意,一旦感悟到破境道境之机,怕不是距离离去不远;反正九宗人才鼎盛,不必忧虑后继无人。
但妖族则不然,新近出现“一族唯一”的圆满境界的人物,必然是当做本族长久倚仗之柱石对待的。
其实像云秋蝉这样人人都能猜到隐然负有特殊使命之人,妖族当无条件配合。之所以传书来问,是因为一旦败北,影响实在太大,甚至有可能影响两族长久基业。
归无咎忽然伸手,指尖剑气流布,缓缓书写出四个字:“胜负毋虑”,然后消散。
姜敏仪忽然道:“我有所预感,这一战果真实现,云秋蝉使用的手段,颇不寻常,或许不会像前番挑战九宗四人那么文雅。一旦坏去了,抢救不及,那就真的是对你‘三业’的致命打击。”
姜敏仪的感知之功,固然不及归无咎、秦梦霖;但领悟“寂灭果”之后,却也在此道上有一种特殊优长;一旦有人动用威力较为接近“寂灭”层次的道术,譬如最近数百年涌现出的“破限法”手段,她心神就会有些微感应。
这威力愈加接近极限,她的感应就愈加清晰。
譬如在云秋蝉挑战九宗四人之前,姜敏仪就提前许久,感知到了云千绝将动用盈法宗在圆满境的最强手段。
说来神奇,云千绝动用七日七夜之术的决心,是受到束玉白建言之后,临场立下的,算是中途改了主意;但姜敏仪依旧提早预料到这一筹的变化,几乎算是有预见未来之功。
在这个细分领域,就算是归无咎、秦梦霖也略有不及。
现在,她感知到了,这一战中,云秋蝉将会动用前所未见的神通道术,威力之强在挑战九宗四人示现手法之上。而公冶西周二人一旦不能抵挡,后果就极为严重。
归无咎在应对那“莫名之力”的手段,早已与秦梦霖、姜敏仪交底。其实说白了就是“苦肉计”,以道心高至圆满境界、足以暂时掌控异力的人物成为此力之载体,同时假意顺从那“外求”之道,对归无咎阵营的利益造成损害,逐步强化这种掌控,直到完全收服。
但是其对于归无咎阵营的“损害”,其实完全在归无咎兜底能力的范围内。
但是那“莫名之力”自有一种轻重感知,尤其是与本人相契之后,其效用深浅、对于本人的“推动”作用,也是一去不返。前番与九宗四人之战,是因为云秋蝉真实实力未能胜得过四人,故而巧用那异力的恢复及幻术之法,才成了一个“巧胜”的格局。
然而这样的情形,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如果遇到明明能够大胜,甚至能够将对手一举斩杀的条件,云秋蝉也只得顺应本心,施展全力,而不能刻意容让!
若如此做,与那“莫名之力”的融合,就会出现裂隙!
但若尽全力,就是考验归无咎兜底能力的时候了。
归无咎微微一笑,平静道:“设法令二人不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