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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系美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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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日更四千可还行?(求推荐票!)

    邓肯家。

    LordoftheMysteries.

    诡秘之主。

    亚当要借用的就是这部神作。

    背景故事来源恰好就是西方蒸汽朋克和克鲁苏神话来的,完全契合在米国出版的需要。

    是的。

    是实体出版,而不是以网文的形式。

    现在才1992年,某点根本不存在,某点国际版就更不可能了。

    不过亚当对此丝毫没有失望,因为诡秘之主这部小说,完全可以走实体出版的道路,而且因为版权保护非常完善,一旦成功出版,将会给亚当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

    其实赚多少钱无所谓,够用就行,亚当心中满满的是一种恶趣味,那就是推动诡秘之主大宇宙在西方的大爆炸。

    试想谢尔顿、莱纳德他们未来疯狂痴迷诡秘之主,穿着印有诡秘之主人物头像的衣服,家里到处摆着诡秘之主的周边,动不动就cosplay诡秘之主里面的经典人物和场景,嘴里喊着诡秘之主的经典台词,想想就带感啊。

    谢尔顿(cosplay克怂):福生玄黄天尊、福生玄黄上帝、福生玄黄天君、福生玄黄仙尊。

    莱纳德(cosplay真主角伦纳德):也许你不信,但我念完这句诗你就会死!

    霍华德(cosplay罗塞尔大帝):魔女的滋味真不错啊~!

    拉杰什(cosplay正义小姐):下午好,愚者先生~

    呃,好吧,最后一个太辣眼睛了,不过成为现实的可能性有八成,毕竟拉杰什连神奇女侠都cosplay过,而且还是欣然主动的要求和佩妮换的。

    甚至。

    朱诺(cosplay休·迪尔查):不要紧张,我是一个物理说服者,随身带把三菱刺,很合理吧?

    凯伦(cosplay佛尔思·沃尔):休真是一个一米五的巨人,好英武啊,写下来,写下来,和休同居的第692日……

    遐想了好一会后,亚当开始正式码字了。

    主角自然不能叫周明瑞了,不然西方读者会没有代入感,现在可不是未来的2020年,这样写扑街概率太大了,还不如直接同名穿越或者说苏醒,主角就叫克莱恩·莫雷蒂。

    以后的罗塞尔大帝,穿越或者苏醒前的名字黄涛自然也不能用了,直接就是罗塞尔·古斯塔夫。

    至于贯穿全文的简体字?

    没关系,可以设定主角克莱恩和前主角罗塞尔是东方神秘文化的爱好者,克莱恩穿越前买《秦汉秘传方术纪要》,很合理嘛。

    再者,不少西方人都对东方神秘元素感兴趣,这种奇幻小说这么设定,也算是一种新奇看点。

    指不定到时候火了,有很多西方中二少年想复制克莱恩的道路,一个个去新西方报名学习汉语,最后一个个被虐哭,大喊:“克莱恩、罗塞尔不愧是主角,这么难的文字,都能精通,这可是神都无法掌握的语言啊。”

    这也算亚当在平行世界文化输出的一种贡献了。

    除了这些小地方,其他地方亚当只需要直接中译英就行了,前世当小扑街时幻想的日更一万,不是梦啊。

    两个小时后。

    “靠!”

    亚当扔下笔,揉了揉手腕,拿起纸张数了数,密密麻麻的字迹,可总共才不到一千字。

    虽然不需要他构思,但翻译也是一件极耗精力的苦差事。

    如何用精准的词汇更准确的表达出原本诡秘之主的意境,对于一个从来没有从事翻译工作的人来说,真的挺难的。

    日更一万?

    别开玩笑了!

    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接下来一周,亚当将绝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写作’诡秘之主上,随着熟练度的提升,他的翻译速度明显加快,可是依旧做不到日更一万。

    晚上睡前码了四千字后,虽然情节甚至文字就在那等着,精力充沛的亚当依旧卡壳了,无论如何都懒得再多码哪怕一个单词。

    这应该是前世扑街吃全勤的后遗症,一旦码到四千字,能拿到全勤了,动力也全部消失,然后彻底化身咸鱼了。

    不是在群里灌水,就是看影视小说。

    没有想到这种刻到骨头里的习惯竟然也跟着亚当穿越了。

    现在则变成了上午看英国历史,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下午看克鲁苏神话故事,因为这是诡秘之主的背景时代,虽然乌贼非常考究,书中的细节经得起推敲,但那是属于乌贼的。

    亚当自己必须深入研究,不然到时候火了,参加访谈,别人一问更深的细节展开,总不能说不知道吧。

    比如,谢尔顿他们一伙人就是终极杠精,他们能揪出某个细节进行无限的拓展,逻辑不严密的会被他们鄙视。

    就像露易丝从天上掉下来,超人是否要接住他?

    谢尔顿的答案是,如果超人真的爱露易丝,那就不该接住她,不然根据自由落地时的速度和超人强劲的双臂,露易丝会被切成三段。

    与之相比,直接摔死显然更仁慈一点。

    这样一来,看书思考的时间远比码字的时间还多。

    好在米国出版社实体出版小说,和前世网文必须日更的节奏不同,一本小说大概二十多万字就能出版了。

    以亚当现在的节奏,暑假的两个月足以。

    之后后续的章节,那就要等投稿后视情况而定了,如果严重水土不服,那就果断切,另想办法赚钱。

    以他平平无奇的外貌,和老友记中的乔伊一样,去当临时演员,或者在咖啡店、酒吧里当服务员,工作时间灵活,薪水还不低,也能轻松养活自己。

    但亚当估计成功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诡秘之主高达四百多万字,就算按照四十万字一本来算,也能出版十本,到时候一年出一本,每天码个一千来字,完全不影响他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的生活。

    叮铃铃。

    “亚当,找你的!”

    泰迪拿着电话走了进来,一脸玩味道:“是朱诺哦,今晚就是1992届毕业舞会了,你邀请的女伴是朱诺吗?”

    “不是。”

    亚当不理妹妹的八卦,接过电话,和朱诺聊了几句,站起身子,伸了一个懒腰,看了一会窗外的夕阳,然后开始换衣服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脑海中突然浮现老爸老妈的浪漫史里巴尼·斯丁森的名言。

    Suitup!

    今晚将是legen,waitforit,dary,legendary,传奇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