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阎王少女竟在我身边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三十七章 所念之处即故乡

    那枚白玛瑙吊坠在唐雨的视线里飘向空中,逐渐碎裂后,乳白色的光芒之中金光璀璨。

    唐雨的视线定格其上,他想过这白玛瑙观音吊坠被三更动过手脚,灌输了灵力保护自己,但他从来都没想过,原来这吊坠里面不只有灵力,还有其他东西。

    强烈的金色光芒照耀着整片沈城站,绵绵细雨也因此而停。

    “那是什么……”

    唐雨口中轻声喃喃道,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东西。

    那是包裹在透明光罩之中的一根金色毛发,金光闪闪,光华流动,璀璨耀眼。

    三更站在唐雨身侧,抬头望向那根毛发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波动。

    这当然出自三更手笔,当初将那枚廉价的赠品吊坠送给唐雨的那一刻,她就将这份特别的礼物一并送给了唐雨,只是唐雨根本不知道罢了。

    之前哮天犬也是因为感受到了那枚吊坠中虽散发出的灵力非同寻常,而且他曾亲自感受到这灵力的来源所在,那时他才会选择暂时撤退。

    “那是……莫非……”

    唐雨身侧一向冷静从容的龙崽,在见到那根金色毛发的时候,语气音色也有了明显的变化。

    所有人都猜到了那是什么,只有唐雨仍旧处于一头雾水之中。

    “就是它……有了它,我就能成仙了……”

    三生石几近疯狂,纵身一跃便欲前往半空之中握住那根金色毛发。

    “去吧唐雨,那是我送你的礼物,别让别人抢走。”

    三更在唐雨身后轻轻推了一把,唐雨有如神助,就像脚下安装了两个喷气筒一样,直升半空。

    此刻,唐雨和三生石的交点,注定是半空中的那所谓神物。

    唐雨曾经写过许多本小说,他也曾将自己作为男主角,以此增加代入感,才能完成那些非同寻常的故事。

    只是这一刻,当他身临其境之时,望着头顶上方的那金色毛发,他才意识到,这一刻,他承载了多少人的期盼。

    无论是沈城站周围因他战斗的犬妖们,还是下方自己的两位家人龙崽和三更,亦或是敌对势力众多影狐,所有人的视线都定格在半空之中两人的交点之上。

    唐雨朝着那根金色毛发伸出了手。

    既然那枚廉价的白玛瑙观音吊坠已经彻底碎裂,那这根毛发就只能作为三更给自己的定情信物了。

    无论如何,他不能败下阵来。

    三生石与他近在咫尺,对方来自地府,是阴阳册上排行首位的强大恶灵。

    唐雨害怕吗,他当然害怕,他甚至不敢朝着脚下看去,也不清楚自己被三更推了一把后究竟飞了多高。

    他只知道,他现在的首要使命,是拿回自己的东西。

    金色的光芒辉映整片城市,一如朝阳。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三生石的目光中,那件神物就是他能成为神仙的象征。

    他去过地府来过人间,此刻也该去神界游玩一番了。

    “少给我添乱!”

    三生石对着唐雨就是一脚,近在咫尺之间,这一脚带着浓烈的灵气威压,根本不是凡人的唐雨能够抵挡下的。

    只是此刻三生石的动作在唐雨的视线里,就像是慢放了一百倍一样。

    他侧身去躲,便真的躲了过去。

    “什么……”

    三生石一击未中,也无暇去想更多,只能选择先下手为强。

    “你给我滚犊子吧!”

    唐雨以一脚回击,语言中满满充斥着这座他活了二十几年城市的强烈色彩。

    他只是个凡人,他怎么可能伤及三生石呢。

    三生石下意识闪躲的时刻,唐雨已经伸手去抓住那根金色毛发了。

    一袭青衫的三生石心知不妙,但此刻已经来不及了。

    唐雨的掌心结实的将那根金色毛发握在了掌心之中。

    与此同时,唐雨也发现自己脚下的喷气筒装备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他没有落脚点,自然而然便从空中落下。

    那一刻,在众目睽睽之下,唐雨像个落败者,从空中掉落之际,所有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

    龙崽望向身旁的三更,他什么都没说,三更却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放心,唐雨不会有事的。”

    少女的清冷音色里,满是对这位与自己朝夕相处之人的信任。

    她回忆起当年在地府之中,那只猴子带给自己烧鸡的同时,还留给了自己一样东西。

    那是猴子对于地府帮助他篡改生死簿的谢礼,而这份谢礼被他交到三更手上,因为三更以后会是整个地府的下一任阎王。

    世人皆知那猴子有三根特殊的毫毛,却并未有人知晓,他早已将其中一根留在了地府小阎王的手上。

    高速坠落之时,唐雨缓缓闭上了双眼。

    他仿佛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他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踏藕丝步云履,手擎如意金箍棒。

    鲜艳的红色披风在身后随风飘荡,上面齐天大圣四个大字金光闪闪。

    他仿佛看到了云顶天宫,仿佛以呼吸之力便能洞察天地万物。

    三生石气急败坏之下,催动体内灵力,凭空召唤而来诸多山石竹木,将快速下落的唐雨从四面八方牢牢钉在其中。

    唐雨的身体就这么被无数的山石竹木在半空中汇聚成了一块固体,悬浮在了半空之中。

    “把我的猴毛还给我!现在那可是佛物了!”

    三生石在天地之间放声嘶吼着,他音色尖锐,让下方众人不禁皱起了眉头。

    与此同时,那悬浮于半空的巨大石块也开始发出细微裂痕,逐渐崩坏。“谁告诉你这是你的东西了啊!”

    唐雨的声音自石块中心传出,巨大的声响随之而来,他周身困住他的山石竹木也在这一刻随之崩坏。

    天地之间发出一道耀眼金光,刺的人睁不开双眼。

    下一刻,唐雨站在半空中,脚下踏着一片白云。

    他还是他,却不完全是他。

    他的双眸中金光流动,周身也在散发着一股奇特的灵力波动。

    三生石咬牙切齿就悬浮于不远处,可如今这一幕,是他万万不敢想象到的。

    “猴毛呢!猴毛呢!”

    他大声朝着唐雨询问着,唐雨只是伸出手掌给他看,上面空空如也。

    “你这家伙!你能不能去死啊!”

    三生石身形疾冲向唐雨,唐雨并未有任何闪躲。

    此刻的他已经不再是他了。

    唐雨心随意动,巨大的金色光罩自周身散发而出,将他笼罩其中的同时,也逐渐扩大,几乎是在一瞬间便让整座沈城沐浴光华。

    他的手上多了根木棍,修长笔直,是刚才三生石给他送过来的。

    没错,手里有了这个,才有点齐天大圣的样子才对。

    唐雨朝着下方望去,视线定格在龙崽与三更身上。

    三更嘴角泛着笑意,唐雨同样回以笑容。

    齐天大圣是每个凡间男孩心中的英雄,这一刻,唐雨的脑海中思绪翻涌,回忆起生命中与齐天大圣的交集,那时年幼的他戴上齐天大圣面具,手持塑料金箍棒的时候,英雄的种子便在他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

    三生石并未与唐雨正面碰撞,因为他根本动弹不得。

    他的面部因为光华流转而被刺出一道道鲜红的血迹,即便如此,他也不想自己的成仙梦因此破碎。

    而唐雨,是毁了他成仙梦的人。

    就在三生石准备拼尽全力最后生死一搏的时候,高天之上却传来了两道声音。

    “我说老阎王,你看看这家伙,这么想要俺老孙的毫毛,我给他几根便是了,何故非要拼命呢?”

    “没办法,他以为大圣你从前是妖,后来又踏足仙界,以至现在成了斗战胜佛,你那根毫毛啊,便也因此有了通天的本事。”

    三生石闻声,整个人便开始惊恐起来。

    唐雨抬头望去,只见到远处云端上站着两个身影,却根本看不清楚全貌。

    即使如此,他还是远远望着那云端的身影笑了起来。

    这可不是大圣面具塑料金箍棒甚至是VR设备能给予的体验感啊。

    “那该不会是……”

    龙崽根本没见过这种阵仗,在听到两人聊天的那一刻,甚至吃惊到说不出话来。

    而三更却不为所动,毕竟云端的那两人,都是她的老相识了。

    “看来这次判官可以安心成亲了。”

    三更轻声念道,白皙精致的面容上笑意更浓。

    “哎,我说老阎王,这小妮子出落得这么漂亮,还真是应了那句人间俗语,女大十八变啊!”

    “那当然了,那可是我养大的,跟我女儿一样。”

    “你女儿?你虎背熊腰活像个胖冬瓜,你能有这种女儿?行了,你赶紧带那想不开的石头回地府吧,别在我花果山贪我的香蕉吃了。”

    “我就吃你几根香蕉怎么了,我就在你花果山长住怎么了,你别忘了,当初你让我帮你改生死簿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态度啊。”

    “一码归一码,而且我不是已经把谢礼给那个小妮子了,至于她把俺老孙的毫毛送给谁,那就与我无关了。”

    云端上的两个身影吵吵闹闹,终究是给这场闹剧画上了句号。

    三生石被老阎王带回地府了,唐雨到最后也只是隔着云层朦胧看到了那齐天大圣的身影,并未看清,因此成了意难平。

    唐雨落地以后,先去寻雨伞下的鸡架,却发现早就凉透了。而且刚才犬妖跟影狐争斗之中,也有人踩到了那糕点,根本就吃不了了。

    “哎,只能再去买了……”

    唐雨挠了挠头,捡起地上的雨伞,转过身来,三更就站在他身后。

    龙崽已经由人身变回了犬身,站在三更身旁的地面上,抬头望着唐雨。

    面前这一人一狗,对于唐雨来说,就是他现在完整的家了。

    “走吧,我们回家吧。”

    唐雨面带笑容,收好雨伞,带着三更和龙崽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说三更啊,地府现在有了阎王,你是不是就不用着急回去继承阎王之位了。”

    “看情况应该是如此。”

    “至少一百年之内……不,八十年之内应该不用着急继承阎王之位了吧……”

    “不出意外的话就是这样的。”

    见三更点下头来,唐雨这才心满意足。

    他倒也没什么追求,作为一个普通人,人生不过百年,能有阎王少女在身侧朝夕相伴,夫复何求。

    两人一狗踏上了回家的路,夕阳如火,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在熟悉的街道上,所念之处即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