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中国火器落后的原因
比试项目之中加入火器射击,是朱见济一力推动的,其他人恐怕以为朱见济是想要看个声响,并未反对。但是朱见济有着更为深层次的目的,那就是推动火药的民用化。
中国有四大发明,其中火药便是其中之一,也诞生出一系列的热武器。自宋代开始热武器就装备进入军队,火箭、火球、火蒺梨包括杀伤力更为惊人的“霹雳炮”、“震天雷”都已经出现,李纲守汴京就大量使用火器,以霹雳跑击退金人。
此后宋元战争,元末农民起义甚至包括前不久的北京保卫战,火器都频繁出现,不断改写着战场上的规则。雄才大略之人无一不认识到其威力,并且极力发展自身火器技术。如朱元章统兵之初,便认识到火器的重要性,按洪武二十六年编修的《诸司职掌》规定,军户每百户当中须有“铳手十名”,全国各地都有制造火器的军器局。明朝前期不管是北上大都,还是之后的捕鱼儿海之战,火器都发挥出不俗的作用。
后世之人穿越回古代,若是理工科学子,恐怕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展热武器,制造炸药。无论是战场上攻坚克敌,亦或是开矿修路,都是不二之良法。
所以,请不要再说中国人只是把火药拿来放烟花而已,进而反思制度,归因于什么种族劣根性,那都是外人的话术。唐朝确实这样做了,但是那是因为当时火药技术不纯熟,不能够代表整个中国历史时期。
那么,既然中国历史上如此重视火器,为什么欧洲从东方学去火药后能够在短短数百年时间内推陈出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呢?最后甚至被人家的大炮轰开了国门呢?
这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的确在历史上相当地辉煌,但越是辉煌,在后世的屈辱就让人愈发无法忍受。
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会说还不是满清禁绝火器,使中国逐步落伍于世界。实话说,满清承担不起这个罪责,在入关的时候他们就大量使用火器,而且人家康熙亲征噶尔丹的时候便是用的红衣大炮轰开驼城,取得昭莫多大捷。满清说自己靠十三副盔甲起兵,那不过是愚民的说辞,事实上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火器的威力。毕竟,努尔哈赤的死就与火器直接相关。满清不许发展火器,只是害怕占据主体的汉族得火器之利会反抗他们统治而已,并不是不发展火器,相反让八旗掌管火器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统治。
满清之前,早在明朝中后期,主要是嘉靖年间。因为大航海时代来临,许多西方殖民者来到东方,其中葡萄牙人占据澳门,带来了红夷大炮等武器,其中红夷大炮后来改为红衣大炮,其实说的都是同样一种东西。西方的这次科技输入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明朝的统治,因为明朝有才之士发觉其威力,将之送入两京加以彷造,日后万历三大征就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出兵朝鲜的战役,平壤城就是被炮火硬生生地轰开的。
很显然,在满清之前,在明朝中后期火器就已经落后于人家了。如果要反思原因,仅仅是反思满清远远不够,至少要往前反思到明朝。
这里是不是听着挺矛盾的,前面都说明朝非常重视火器发展,既然重视就应该有成果才对,为什么之后反而被人家追上了呢?
这里逻辑没有问题,明朝不是不重视火器发展,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其太过于重视才导致落后。而这个进程随着君主专制的强化而不断加深。
朱棣统一天下后,做了很多事情,其中一件事是将火器制造的权力收归中央,硝石等物品成为战略性物资。同时派遣监枪,由宦官负责各地火器的调用,火器这等大杀器自然是由自己最为信任的人来掌管才最好。从皇帝自身的角度看,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不仅加强中央集权,还能够加强自己的权威,以火器维护自身的统治。
再之后,到仁宣年间,这个趋势进一步强化,地方获取火器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地方奏请一千支火铳,最后皇帝扣扣搜搜给三百支甚至是不给这种事情频繁出现在史书上。即便是皇帝批复了,宦官那里你也要交一笔银子才能够最终拿到火器。
你以为问题这就结束了吗?不,因为士兵最终拿到手的很有可能是年久失修,残破不堪的火器,炸膛及自燃现象严重。武器设计的目的是杀敌,而不是自杀,没有哪一个士兵愿意拿一个不定时炸药吧。
正是因为以上一系列缘故,导致士兵对火器风评极差,哪怕是收到火器也不敢使用,宁愿使用刀枪拼杀。
如果你是地方的武将,你会如何选择呢?事实上,没有选择,时代的发展就此停滞,而且毫不夸张地说甚至出现了倒退。就维护统治稳定性而言,加强对火器的管制有其道理,就好比后世对枪支的管控一样,没有人想要自由美利坚吧。但是前提是不能够止步不前呀!
内无法家拂士,出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个时候的大明,一方面内部皇权不断加强,无人出面扭转这个趋势。另外一方面,蒙古四分五裂,周围都是一些小虾米,自己是天朝上国,依靠冷兵器也够用了。
这和战争频繁的欧洲完全不一样,欧洲人在生死的压力下被迫创新,安逸的中国止步不前并不让人意外。
朱见济想要扭转这个趋势,想了很长的时间,但是无一例外都被他自己给推翻了。
一方面,要促进火药技术的发展;一方面要维护自身的统治,不能够让百姓推翻大明朝;最后一方面,还要维护地方秩序,不允许出现枪支泛滥问题。这简直是一个不可能三角。
而这段时间,朱见济想开了。火药之所以会出现这许多问题,缘由就在于火药仅仅是被应用于军事,这是无效生产,其巨大的能量仅仅是制造了一堆残躯断体而已,太可惜了。
中国有四大发明,其中火药便是其中之一,也诞生出一系列的热武器。自宋代开始热武器就装备进入军队,火箭、火球、火蒺梨包括杀伤力更为惊人的“霹雳炮”、“震天雷”都已经出现,李纲守汴京就大量使用火器,以霹雳跑击退金人。
此后宋元战争,元末农民起义甚至包括前不久的北京保卫战,火器都频繁出现,不断改写着战场上的规则。雄才大略之人无一不认识到其威力,并且极力发展自身火器技术。如朱元章统兵之初,便认识到火器的重要性,按洪武二十六年编修的《诸司职掌》规定,军户每百户当中须有“铳手十名”,全国各地都有制造火器的军器局。明朝前期不管是北上大都,还是之后的捕鱼儿海之战,火器都发挥出不俗的作用。
后世之人穿越回古代,若是理工科学子,恐怕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展热武器,制造炸药。无论是战场上攻坚克敌,亦或是开矿修路,都是不二之良法。
所以,请不要再说中国人只是把火药拿来放烟花而已,进而反思制度,归因于什么种族劣根性,那都是外人的话术。唐朝确实这样做了,但是那是因为当时火药技术不纯熟,不能够代表整个中国历史时期。
那么,既然中国历史上如此重视火器,为什么欧洲从东方学去火药后能够在短短数百年时间内推陈出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呢?最后甚至被人家的大炮轰开了国门呢?
这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的确在历史上相当地辉煌,但越是辉煌,在后世的屈辱就让人愈发无法忍受。
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会说还不是满清禁绝火器,使中国逐步落伍于世界。实话说,满清承担不起这个罪责,在入关的时候他们就大量使用火器,而且人家康熙亲征噶尔丹的时候便是用的红衣大炮轰开驼城,取得昭莫多大捷。满清说自己靠十三副盔甲起兵,那不过是愚民的说辞,事实上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火器的威力。毕竟,努尔哈赤的死就与火器直接相关。满清不许发展火器,只是害怕占据主体的汉族得火器之利会反抗他们统治而已,并不是不发展火器,相反让八旗掌管火器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统治。
满清之前,早在明朝中后期,主要是嘉靖年间。因为大航海时代来临,许多西方殖民者来到东方,其中葡萄牙人占据澳门,带来了红夷大炮等武器,其中红夷大炮后来改为红衣大炮,其实说的都是同样一种东西。西方的这次科技输入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明朝的统治,因为明朝有才之士发觉其威力,将之送入两京加以彷造,日后万历三大征就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出兵朝鲜的战役,平壤城就是被炮火硬生生地轰开的。
很显然,在满清之前,在明朝中后期火器就已经落后于人家了。如果要反思原因,仅仅是反思满清远远不够,至少要往前反思到明朝。
这里是不是听着挺矛盾的,前面都说明朝非常重视火器发展,既然重视就应该有成果才对,为什么之后反而被人家追上了呢?
这里逻辑没有问题,明朝不是不重视火器发展,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其太过于重视才导致落后。而这个进程随着君主专制的强化而不断加深。
朱棣统一天下后,做了很多事情,其中一件事是将火器制造的权力收归中央,硝石等物品成为战略性物资。同时派遣监枪,由宦官负责各地火器的调用,火器这等大杀器自然是由自己最为信任的人来掌管才最好。从皇帝自身的角度看,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不仅加强中央集权,还能够加强自己的权威,以火器维护自身的统治。
再之后,到仁宣年间,这个趋势进一步强化,地方获取火器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地方奏请一千支火铳,最后皇帝扣扣搜搜给三百支甚至是不给这种事情频繁出现在史书上。即便是皇帝批复了,宦官那里你也要交一笔银子才能够最终拿到火器。
你以为问题这就结束了吗?不,因为士兵最终拿到手的很有可能是年久失修,残破不堪的火器,炸膛及自燃现象严重。武器设计的目的是杀敌,而不是自杀,没有哪一个士兵愿意拿一个不定时炸药吧。
正是因为以上一系列缘故,导致士兵对火器风评极差,哪怕是收到火器也不敢使用,宁愿使用刀枪拼杀。
如果你是地方的武将,你会如何选择呢?事实上,没有选择,时代的发展就此停滞,而且毫不夸张地说甚至出现了倒退。就维护统治稳定性而言,加强对火器的管制有其道理,就好比后世对枪支的管控一样,没有人想要自由美利坚吧。但是前提是不能够止步不前呀!
内无法家拂士,出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个时候的大明,一方面内部皇权不断加强,无人出面扭转这个趋势。另外一方面,蒙古四分五裂,周围都是一些小虾米,自己是天朝上国,依靠冷兵器也够用了。
这和战争频繁的欧洲完全不一样,欧洲人在生死的压力下被迫创新,安逸的中国止步不前并不让人意外。
朱见济想要扭转这个趋势,想了很长的时间,但是无一例外都被他自己给推翻了。
一方面,要促进火药技术的发展;一方面要维护自身的统治,不能够让百姓推翻大明朝;最后一方面,还要维护地方秩序,不允许出现枪支泛滥问题。这简直是一个不可能三角。
而这段时间,朱见济想开了。火药之所以会出现这许多问题,缘由就在于火药仅仅是被应用于军事,这是无效生产,其巨大的能量仅仅是制造了一堆残躯断体而已,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