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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肯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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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清白

    林义龙和艾米在机场说再见,自己前往燕京给田叔的一些事情收尾。

    田叔因为在会计经常账目的问题,涉及到将近5个可能的罪名。他宣称只是享受了一些升职带来的便利,完全没有其他非法收益。

    尽管邦妮在林义龙的指示下向检方作了无罪申诉,但检方始终没有松口,只是成功地把5个可能的罪名减少到了2个——剩下的罪名倒是问题不大,只是田叔离开国边境行为过于恶劣,检方直接拒绝《不起诉决定书》的出具申请。

    “所以,就这样了......”邦妮在浦江和林义龙见面,说了案件进度。

    “没关系,这种情况下,田叔也不可能指望回到国内了。”田叔这边能被责难攻击的方面过多,是不可能就此轻松脱身的——不过这种事只要努力了就好,林义龙有了交待也不在意。

    “我怎么感觉你对他的感觉不好呢?”邦妮问道。

    “怎么可能好。”林义龙道,“作为一个合法移民,怎么可能看得起这些润人?”

    不知何时开始,各种“润”的宣传语在各种自媒体上出现,甚至出现了“润人”或者“润学”这种挺有讽刺意义的词汇。

    已经说过,林义龙对通过非法入境然后拿到合法身份的“润人”观感十分差劲,因为这些人恰好是他最讨厌的“吃里扒外”的典型——即便林义龙虽然喜欢利用这些人在市场上提供煽风点火的“真实消息”,可内心里他是对这些人极度鄙薄的。

    鄙薄归鄙薄,钱还是要赚的——林义龙的那位表哥受理的业务暂且不提,邦妮牵线到“西格拉摩根农民银行”也可以算是。

    “我还以为你喜欢这样的客户呢。”邦妮调侃着,“那些投入你‘农民银行’项目的人,现在有几个在国内的,全都跑出去了。”

    “这件事我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们不把钱借我,也会投入到别的其他项目去——”林义龙来了一个转折,“这时他们‘润’的代价,最后的可能是买入其他金融产品,然后向这位田叔一样,开个咖啡店或者火锅店或者中超市过活。”

    “这也挺不错的,但反正你就是瞧不上是吧。”

    “是的。”林义龙答道,“我奋斗多少年,他们奋斗多少年,就像搭我的便车?”

    确实如此,林义龙发现他讨厌的那一类人跟他呆在一个地方时,他可能需要仔细考虑当初的选择了——尤其是发现同一个移民接收当局采用双重标准的时候。

    “人家也算奋斗过了。”邦妮道。

    “说起奋斗,这一年你的奋斗结果,好像有些不及预期啊。”林义龙道,“律所的营收有些下滑。”

    “那是因为很多业务已经从香江转到燕京和浦江这边了。”邦妮解释道,“稍稍稀释了一些运营,但盈利总额在增长。”

    邦妮已经在香江分所的经营合伙人的岗位上奋斗了一年,现在她还要在浦江和燕京成立自己的分所——至于羊城,考虑到地域分布,直接可以由香江分所的律师们负责。

    邦妮现在已经基本上不办案,她受理的案件由她的助理律师全面负责,她也有一个专属秘书,负责帮助邦妮协调在几个分所之间的杂事。

    “你现在突然让我跟进你那位田叔的案件,不是为了让我增加律所的营业额吧?”邦妮问道,“还是有什么心血来潮的原因。”

    “都不是。”林义龙道,“我总得给我这位田叔一个家庭关系上的交待。”

    这是林义龙拒绝田叔女儿萨曼莎的原因之一——一旦处理不好就要陷入漩涡。

    “那是什么原因?”

    “因为我感觉现在已经可以证明他清白了。”林义龙道,“你了解,当时他出国的最紧迫的关切是因为他的上司会在人身安全上对他不利,前些天我看他的那位上司因为‘扫黑除恶’进去了,这种‘最紧迫关切’当然也就不存在了。”

    “你就考虑让他回来?还是他主动想回来?”

    “有些事总得有个完结的时候吧。”林义龙道,“我觉得,现在这个时间可以了。”

    “那你具体怎么想的?”

    “我承认我对“擅自出国不回”的恶劣程度考虑有所不足。俺寻思,能不能找一找你在监察部门的同学的关系,让他说服浦江检方以缓刑抵实刑,让田叔回国?”

    “这也可以?”邦妮惊讶道

    “事在人为嘛,这样的话,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林义龙道,“不过,对田叔来说,损失了一点房价带来的附加价值而已——不过看起来房子涨跌幅度不超过1%,所以好像无所谓了。”

    “我会帮你联系一下,但我觉得......”邦妮仔细斟酌了一下语言,“还需要更多的立功表现才可以。”

    “事实上,我们当事人在网上披露的账本作为检方的重要证据被采纳了,至于说这种立功表现能不能实现缓刑,我觉得是可以的:毕竟对于我们当事人来说,基本上没从中错误的行为中获得利益——”

    “真的什么都没获得么?”邦妮反驳道。

    “就算获得了,你也得有个证据吧。”林义龙道,“至少从他上面几位的庭审看来,并没有这种证据出现。”

    “我会努力一下,但基本上可能性不大,几项罪名都能算得上‘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最低刑期为五年——你明白的。”邦妮摇了摇头道。

    “当事人有检举和立功行为,而且还能被认定为从犯——所以,可以试试。”林义龙解释道,“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可以帮你试试,不过既然当事人在15年12月份之前没响应公告,所以我并不抱信心。”邦妮只是想象征性地做做努力,把林义龙的想法去掉。

    “那就拜托了,只要有个结果,我们当事人这边怎么样都无所谓。”

    “至少,在我们当事人看来,只要我们努力努力就行?”

    “可以这么说吧。”林义龙笑道,“我姑且还算是在国内法律职业者,我当然相信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不会错判一个好人,不会漏判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