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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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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150)

    俩人忙活了许久,一直忙到了艳阳高照,终于把几大罐子的油撒到屋里,到处都是,倒油可是需要考究,不能随意倒撒,要均匀的倒洒到每一个地方,这样才确保点着的时候能迅速蔓延整间房屋。

    “咱俩先出去找点敌人,偷袭他们一下,打完就跑,不能让他们找到我们,然后等明天咱们再去找同一批敌人,接着打完就跑,这时候会积攒上一次他们没抓住我们俩的愤怒,所以第2次他们绝对会拼了命的来追我俩,到时候我们俩就回到这里,给他们引进来把门堵死,一把火点了。”来福一本正经和裴芒讨论自己的计划。

    裴芒觉得有些不妥,万一第一次就把对方惹上火了,对着我俩穷追猛打怎么办?然后恰好敌群之中又有一名神枪手,又对着自己脑袋来一下,那自己可能扛不过去了。

    裴芒诉说了自己的担忧,来福则劝裴芒不要那么悲观,真要有神枪手,打也是打中自己,那天裴芒一路风驰电掣,许多人都看到了,包括来福,自己虽然是闪电佣兵团的团长,年轻的时候也以兵贵神速著称,但自己的那点速度,在裴芒面前还是不够看呀。

    俩人如果逃命的话,那肯定是裴芒一溜烟就跑没影了,把自己留在原地了。裴芒听完之后一直傻笑个不停,虽然知道是开玩笑的,但不管是不是开玩笑,裴芒都会无条件的站在来福的那一边,如果真的被敌人追着跑的话,自己也绝对会挡在来福的身后,裴芒绝对不想再失去这么一位从小照顾自己长大的前辈,他已经失去的够多了。

    不过裴芒还是感到不安,偷袭这两个字眼,简直就像诅咒一样,深深地钉在了裴芒的脑海里,让裴芒一提到这两个字就想起了那两次灾难般的失败,两次失败都让自己丢了半条命才勉强逃了出来,一想到来福居然又说去偷袭,裴芒心里就感觉发毛。

    不过闪电佣兵团长嘛,这个佣兵团一直是高机动性兵团,最擅长的就是打游击拉扯战,能不与敌人刚正面从来不钢,专门搞偷袭,打一下就跑,让敌人气到吐血却追不到,如果放到大战场上,属于专门吸引仇恨的那一支兵团。

    看来福斗志昂扬的样子,裴芒倒也不好继续泼冷水,“我出去一下。”裴芒说完就一溜烟跑了出去。来福继续在豪宅里四处寻找,想再找点有用的东西,昨天已经找了一天,但全都是一些做工精致典雅的木头家具和石头家具,哈哈,有钱人真会玩,还做石头家具,可能是什么宝石,还散发着幽幽的绿光,这些玩意儿固然值钱,但是带不走,明天一把火烧个粉碎,倒也是可惜。

    就这样来福在豪宅里,从1楼跑到2楼,从2楼跑到3楼,把所有房间全部翻了一遍,依然没翻到什么好东西,这个房屋的主人,把能带走的东西全带走了,没留上什么好东西。

    正在来福沮丧的从楼梯上返回1楼的时候,墙壁上的一个小门突然吸引了来福的注意,来福把门一打开,里面居然是煤气管道,不过倒也正常,有钱人,家里煤气供暖呀,不然住在这一年四季都阴暗的山城,时间久了怕是会得风湿。

    来福拧动煤气管道阀门,能够立刻听到里面有一股压力泄出的声音,说明里面还有气,不知道还剩多少,但可能管用,想到这里,来福马不停蹄的跑回了2楼,从2楼的厨房里取下来了几大袋小麦粉,放到了一楼楼梯口,以免到时候自己忘掉了。

    来福想到了一个更刺激的方法,只是烧房子没意思,以前听别人说过粉尘爆炸的事情,在一个足够封闭的空间里泄露煤气和大量粉尘,再用明火点燃,便可产生连环爆炸,虽然来福,只是听别人说过,自己没有真的见过,但难得这次条件合适,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要啥有啥,把房子炸了也没人管,这么大个房子,权当给自己做实验玩儿了,反正试试也不亏。

    不过这房子这么大,也不一定会爆炸,听那个人跟自己说,要比较小的封闭空间,太大了不行,这三层大豪宅,光各种各样房间就十几间,空间会不会有些太大了?主要凤凰城都成这样了,煤气肯定早断掉了,这豪宅煤气管道设置里剩余的煤气不知道足不足够引爆

    来福心想着可能还不太够,又专门跑到柴房里搞来了大量的木屑,有钱人家就是好,要啥有啥,明明家里都有煤气灶了,居然还烧柴火,这可方便了来福,又装了两大袋子木屑回来,刚把木屑放下,门外传来了动静,来福没有任何犹豫,一把提起了靠在门边的碎发枪,将枪口直愣愣地对准了门口,这种时候谁都有可能来。

    一开门,裴芒鬼鬼祟祟的把脑袋探了进来:“别开枪,是我。”来福把枪放一下,踹了一下脚边儿的木屑袋,正考虑要不要再去搞一点。

    来福一看裴芒的样子,就知道他干什么去了,那天把裴芒拖到这,他的那两把宝贝武器给掉半路上了,果然跑出去找武器了,裴芒此时手上正拿着他那两把剑,倚在门框上,上气不接下气。

    “外面人很多吗?”来福问道,裴芒气喘如牛,连连点头,缓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离这一个街道,有好多,好多人,可能,可能有三四十吧,我爬上屋顶去看,下楼的时候没注意,踩空摔下来了,好大动静儿,给他们全招来了,追着我跑了好几个街区,我绕了两圈才绕回来了。”

    来福感到有些诧异,三四十个人,确实很多,但对裴芒来说,倒也不算多,按理来说,裴芒这臭小子一个打100个都没问题。

    “有灵师?”来福又问道,裴芒又紧接着大口大口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完全缓了过来,连忙点了点头:“当然啊,不然正常人哪能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么久啊。”

    “所以你闲的没事干爬窗户沿干嘛。”来福冷不丁的一句,让裴芒顿时哑口无言,这件事说到底还是自己作死,完全可以找一个窗户翻进去,顺着楼里的楼梯去顶层查看情况,但裴芒,一时鬼迷心窍居然想着顺着外墙爬上去,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干了,爬倒是爬上去了,就是下来的时候,他依然没有选择走楼梯下来,而是又准备顺着外墙爬下来,结果不慎摔落。

    来福一看裴芒这一身灰头土脸的样,就知道他肯定是顺着外墙爬的时候掉下来了,估计正好掉到楼下垃圾堆里了,因为裴芒盔甲上的棱角还插着一小块干瘪面包,腿上挂着半片破衣服,头发里藏着枯树叶,指定是掉垃圾堆里了。

    其实有灵师倒也无关紧要,几个低阶灵师而已,裴芒三眼全开照样完全碾压,和对付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但让裴芒如此仓皇逃窜的原因主要是,上次自己把易方三天随手给扔了,这回出去捡武器,顺便找找人,找是找到了,只不过已经被印军给抓了起来,五花大绑的倒吊在了树上,相当凄惨,被印军严刑拷打,裴芒乍一看都没认出来是谁,仔细观察了一下,才发现是那天自己扔掉的易方三天。

    人还没有死,裴芒可以确定,别人好心陪自己下来垫后,结果最后就落到这种下场,裴芒不能不管,所以准备回来从长计议,想想别的办法,没想到下楼的时候摔了一跤,把人给招来了,为了避免印军以为是来救人的而杀人灭口,裴芒不敢反击,一路逃窜,这样印军大概率以为他只是路过的,不小心暴露了,虽然依然有很大风险会杀了易方三天,但也没有别的办法。

    因为那时候,裴芒如果选择直接冲过去救人,易方三天旁边就站着两名印军士兵,手里随时拿着枪,自己如果敢来抢人,对着倒吊在树上的易方三天就是几枪,那就彻底没救了。

    也怪自己记忆衰退,裴芒大概猜想到了,这应该是圣眼的副作用,自己记忆衰退的非常严重,可能刚刚发生的什么事,自己马上就忘记了,以至于裴芒刚醒来的时候都忘了自己把易方三天随手扔到路边。

    “出去找好目标了吗?”来福开始泼洒木屑,“找好了,就是追我的那一批,人不多不少,全部引到这里,正好一把火全烧了。”裴芒答道。

    “行,不过,不过你已经提前去招惹他们一回了,那下次我们再去的时候是再试探一遍还是来真的。”来福问道。

    裴芒本想回答上来就直接收拾他们,但是一考虑还吊在树上的易方三天,裴芒还是改口了:“再试探一回吧,看看他们还上不上钩?”

    “好,听你的,希望你的判断比我更正确。”来福说着就泼着木屑去到了2楼。

    傍晚。

    太阳早已落山,现在正是乌漆玛黑敌人放松警戒的时候,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从豪宅里悄悄的翻窗而出,干这种事情肯定是晚上了,首先敌人放松了警惕,可以打个措手不及,其次,天黑俩人可以好跑路,敌人不好追。

    两个人沿着墙根儿一点点往前挪动,裴芒根据白天记忆带着来福一点点前进,月光照在四下无人的大街上,万籁俱寂,繁华的凤凰城陷入一片死寂,两个鬼鬼祟祟沿着墙根前进的身影为这恐怖的氛围再添一丝诡异。

    “你记性这么差,你别给我带错路了。”来福跟在身后小声提醒道,“嘘~~。”裴芒扭头一根手指竖在嘴中间。

    两个人又前进了一段距离,“你白天就是在这摔了吧?”来福把声音压得很小很小,像是在商议什么极其重要的计划。裴芒没再回答,他不想回忆白天的糟糕经历。

    前锋渐渐传来人声,俩人摸着黑又前进了一段路,拐过一个街角,终于看到了火光,不过距离还是很远,大概一两百米的样子,那里升起来一团巨大的篝火,篝火旁边坐满了印军士兵,旁边的老树上倒吊着一个人。

    裴芒眯上眼睛想仔细观察一下,看看易方三天是不是还活着?原本这个距离想看一个人状态,还是在黑夜之下,只能凭借微弱的月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眼睛仿佛听到了裴芒内心的需求,超级视觉进一步加强,居然在黑夜之下隔着一两百米,仅凭微弱的月光就能看清倒吊在树上的一个人现在是什么状态,没错,他真的看清楚了,他甚至能够看到倒吊在树上的人胸口的起伏,身体轻微的抖动,甚至连冬天呼出的白气儿都看见了。

    裴芒被自己突然增强的视觉吓到,还愣了几秒,不过也就短短几秒,视力又恢复了正常。

    有意思,最近这是怎么了?裴芒心里不经疑惑,好像自己的眼睛最近总是能够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看到一些特殊的东西,虽然自己确实有超级视觉,但是隔着这么远,也照样白搭。

    “就是那帮人。”裴芒手指向前方,语气里还带点委屈巴巴的样子,好像白天被欺负的小孩晚上把家长叫来了。

    来福还在使劲盯着你的手指的话,可惜他一把年纪也没有超级视力,只能看清一大团篝火和篝火旁边坐着的几个人,离篝火稍微远一点的人没入在黑暗中,他就看不见了。

    虽然没看清有多少人,但来福还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拍了拍胸口,随后双手一举,一左一右两把后膛燧发枪,“走,让印国佬见识一下。”毕竟是百强佣兵团的团长啊,这点财力还是有的,准确来说他带了三把,后背上还拴着一把,这让来福拥有了瞬间开出三枪的能力,只要打得准,可以瞬间击毙三个人。

    来福刚准备走,被裴芒一把拉住,“那个,来福叔,我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帮忙。”随后裴芒就把自己因为那破记性而遗忘易方三天的事情全部讲了一遍。

    听完之后来福都傻了,“你小子,你停下来的第1件事,难道不是回头去找人吗,你居然选择按照命令躲进房子里,你把那个驻守军忘的一干二净啊?”

    裴芒无言以对,自从开始使用圣眼之后,次数越来越多,记忆衰退的也越来越狠,这实在不是他能左右,“拜托了,来福叔。”裴芒弯腰鞠躬双手合十举过头顶。

    “行吧,行吧,这件事好办,我把他打下来,你去吸引火力。”来福叹了一口气,又从自己腰间又掏出来一把转轮枪,这是大佣兵团团长和贵族才能用得起的枪,来福有一把倒也不奇怪。

    裴芒手里提着两把剑,装作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慢慢走近,印军士兵围在在篝火旁边聊着天,全然没注意到后面走过来一个人。

    裴芒走近之后,值班的士兵才看到了黑暗中有人走过来,连忙举起枪对准裴芒,呵斥道:“你是什么人?”

    顿时所有士兵都被吸引到了,齐刷刷的扭头朝这边看来,裴芒的表情从呆滞变成了惊愕,“抱歉,走错路了。”说完扭头就往回走。

    “不准走,站住!”士兵大声呵斥,其余士兵见状不对,连忙抄起身边的枪械,起身围了过来,裴芒停顿住,右转过身,看向那对准自己黑洞洞的枪口,上下晃了一下手里的双剑:“是你不让我走的。”

    下一秒,士兵的双手就和他的胳膊分离了,“啊~~~~!”随着士兵的惨叫,其余印军士兵连忙开枪,裴芒挥剑挡在胸前,一剑劈下,惨叫的士兵就无法发出声音了。

    听到枪声大作,来福沿着屋顶悄无声息的靠近,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裴芒身上,不会有人注意到屋顶上有个人,来福单手持枪对准吊在树上的人,随即叩响了扳机,根本不带犹豫,这就是老手的自信。

    随着一声枪响,吊着易方三天的绳子应声而断,马上有士兵就发现了屋顶上还有人,几名士兵调转枪口对着屋顶射击,来福虽老,但身手不减当年,一段起跑向前一冲,冲锋的时候还不忘记手持火枪对着楼底下敌群来了一发,随后往前一趴,马上规避了敌人的集火攻击,几发子弹从来福的头发上蹭着过去了。

    来福立刻向屋顶中间翻滚,不敢怠慢,英国佬用的是先进的撞针式线膛枪,开完一枪之后,只要拉动枪栓抛出弹壳,让撞针处于待击发状态,然后就可以马上再次扣动扳机发射。

    有惊无险,来福滚的足够快,到了房顶中间,那些在房屋底下的人就打不到了,来福立刻掏出定装纸包弹快速装弹,逐发枪只能打一枪装一枪,非常麻烦,有定装纸包弹可以加快速度,避免了装火药和装弹丸的时间。

    仅仅十秒钟,两把枪重新装弹完毕,来福起身,朝着屋檐就跳了下去,楼底下的士兵见到了此生难忘的一慕,一个头发胡子半白的老人从三层高小楼房顶跳了下来,一手一把长杆火枪,对着楼底下敌人就是两枪,两名士兵应声倒地,来福轰然落地,没有半刻犹豫,将手里两把枪扔向敌人,一把扔空了,还有一把成功枪托砸到了人,来福抽出身后还背着的一把,对着面前的敌人又是一枪,随后又迅速抽出了腰间的转轮手枪,“呯!呯!呯!呯!呯!”右手持枪抠动扳机,左手快速不停拨动击锤,标准的快枪手招牌动作。

    又快又准,印军士兵们受到了惊吓,胡乱开枪,有的连枪都没来得及扣动扳机,五声枪响之后,5名印军士兵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转瞬之间就干掉了9人。

    来福赶快来到了树下,掏出小刀给易方三天解绑,这绳子有点结实,可能是出门的时候没磨刀,来福急的满头大汗,怎么割绳子都割不断。

    最要命的是双腿传来剧痛,对于来福这个年纪来说,已经算是老人了,从3楼房顶跳下来,又不是超人体质,尽管是自己年轻时经常使用的招牌刺杀动作,但还是出了意外,年纪大了没有控制好下落姿态,加上落脚点控制力度也不对,对双腿造成的伤害。

    尽管确实平稳落地,并且也没有摔断腿,但是猛的落地一震还是让腿受到了严重伤害,但是这是后辈的请求,裴芒不仅是老李选中的人,也是自己看着长大,并且相当认可的年轻人啊,就算冒着摔断双腿的风险,这个忙也得帮。

    终于在来福一顿咬牙切齿的小刀乱划中,把绳子给割开了,但紧接着身后就传来一声枪响,来福只感觉后背传来剧痛,但是想都没想,头都没回一下,只是把枪口对准自己身后,凭着感觉打出了转轮中最后一发子弹。

    身后传来了倒下的声音,但来福也没空观察了,扛起易方三天就开始跑,这是计划的一环,来福带上易方三天先跑,回豪宅汇合,裴芒垫后。

    裴芒这边如同砍瓜切菜,迅速进入了一心一意,并开启金色圣眼,抄起两把剑如同饿狼扑食一般冲向敌人,如果以往穿着重型铠甲,头盔遮住了他那狰狞的面容,那此时已经放弃了头盔的裴芒,则已经没有东西能够束缚住他的狂放。

    一金一绿双圣眼加持,区区面前这点敌人根本不足为惧,有印军士兵认出了眼前这个势不可挡的怪物,是“黑色旋风!“不过,他怎么换了一身行头?没有再穿他那身标志性的纯黑色盔甲,而是穿着一身相当普通的铁黑色盔甲,连头盔都没戴,直接暴露出了他那瘆人的双色眼。

    “不!离我远点,给我滚开!”士兵发出绝望的惨叫,随后就倒在了那沾满鲜血的刀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