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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人间多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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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一章 一见倾心

    出了小区,杨再业又带着刘兰兰把同乐镇大致逛了一圈。

    刘兰兰曾经也在同乐镇上学了几年,虽然这些年变化很大,但实际上变化最大的还是她本人。

    当初的她是个过客,小桥流水、风烟巷陌,在她的眼里都是美好,那些在春雨秋风里耕云种月的乡亲父老是一副画。即使是身上破烂的斗笠和蓑衣都曾经流进过她的散文里。因为她是过客,所以体会不到这片土地上的苦难。

    现在她离开了自己曾经的家,而这里,将是她下半辈子的故乡。角度变了,看到的风景也就变了,这曾经在她看来浪漫无比的三月烟雨变得让人心情压抑,仿佛这漫天下的都是人们的怨念一般。

    此刻的刘兰兰就好像网络小说里说的那样,她突破境界了。

    一个多月的旅行给她积累了功力。杨再业的醍醐灌顶给了她感悟,天地给了她融会贯通的时机。接下来的她,就要去人间巩固自己的境界,然后继续突破。

    只是越突破,她就越能感觉到杨再业的深不可测。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让当初一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变得如此的深沉内敛呢?刘兰兰突然很想知道。现在的她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还帮不了杨再业,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拖后腿。

    杨再业带着刘兰兰来到了娱乐城的顶层,这里的十八层是他们的住所。杨再业完全可以去弄个别墅,但是他不想,用他的话来说,优秀的猎人往往都是在悠闲的岁月里丧失了他们的警觉,最后变成了猎物。这个能俯视着同乐镇的地方能让他时刻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热情不退却。

    “感觉怎么样?”

    杨再业坐在落地窗前看着远处麻绳一样的苗江和同乐大桥上蚂蚁般爬行的车水马龙,问着身边的刘兰兰。

    “我尽量不拖后腿,努力跟上你。”

    刘兰兰给杨再业披上一件外套,轻声说到。

    “我就喜欢你这点,你总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杨再业扯了扯身上的外套,惬意地闭上眼睛。

    “你安心去学习你需要的东西,不懂就问我,我不懂的还有别人。生意的事你看看就好,暂时先别插手免得别人说闲话。等时机成熟了再说。”

    “好!”

    刘兰兰点点头,托着下巴思考了起来,先学什么呢?

    当然是先学厨艺。民以食为天嘛!只是这个东西并不能一蹴而就,要在实践中总结出经验然后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然后呢?刘兰兰想了想,决定去学茶艺。把杨再业的生活起居照顾好,再去考虑那些专业技能的事。因为她首先是杨再业的妻子,然后再去考虑做他的助理。

    想到这的刘兰兰从沙发上起身,提着雨伞出了门。杨再业转头看了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回头看着窗外无声的雨。

    连绵不绝的春雨一直下了一个星期才停下来。朝阳从山的那边升起,带着橘红色的温热照在冷清的工地上。

    张海贝走出那个和办公室一样简陋的房间,伸胳膊伸腿活动了几分钟,把这几天宅在房间里的闷气排走,生锈的关节发出一阵舒服的响声。

    总算可以开工了。这雨再不停下个几天的话,他可就真的要考虑两班倒了。

    炊烟陆陆续续从低矮的厨房中飘出来,没一会肉香就在工地上弥漫开来。

    渐渐有工人从三楼的宿舍走下来检查他们的工具。该收拾的收拾,该修理的修理,吃完早餐他们就要开工了。休息虽然舒服,可大家终究是来赚钱的,只有口袋有收入才能让人安心啊!

    张海贝显然也懂这帮大老粗的想法,吃完饭召集大家简单的动员了一下去就放人去干活了,这个工地有的是大师傅,张海贝根本不用去操心什么,只是负责资源调配即可,其他时间都闲得蛋疼。

    无聊的张海贝给自己泡了一壶茶,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儿,越看越心烦,遥控器往桌子上一拍。干脆开着自己那辆老掉牙的通用颠簸上了去县城的路。他准备去程阳桥景区散散心。他老早从别人的口中听说景区那有一个年轻的书法家,写的一首好字,而且价格不贵。只是因为排工和招工的原因他没空去看看,现在工程队步入稳定,可以去看看了。说不定去弄几个字来挂一挂会好些。

    自古不论哪个地方,男人和女人逛街都有着明显的区别,男人从来都是想好了需要什么才去逛街,买完就回家。女人是去逛街了才决定想要买什么,一逛一天。

    张海贝当然也是纯正的爷们儿,所以对于景区的其他地方视而不见,直奔听溪竹海而来。听溪竹海是某个不知名的路人取的名字,后来慢慢地刘成了这片竹海的名字,并且成了程阳桥比较出名的新景区之一。

    现在并非旅游高峰期,往来的人并不多,让整个竹林少了很多的烟火气,恢复了自然之美。张海贝并不确定那个年轻的书法家在不在,已经做好了三顾茅庐的准备。

    草堂遥遥在望,张海贝快了脚步,然后他看见草堂里坐着一个姑娘,他看着这个姑娘就愣住了,心脏像是被什么击中一样停了几秒钟,就好像当初楚云胡遇见吴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