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狗
见的人多了,反而喜欢上了狗。
这句话是我最近反复看到或者听到的,我不知道具体出自于哪里,但是我相信,这12个字代表了很大一群人的共同观点。
我想说的是,在我的偏见里,狗的前身原本是狼,是吃肉的,食物的选项中是包含了人的。
狗是被驯化的,是在长期和人类共处中,由人的喜好和需求被强制压制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这个过程以我的主观臆测,并不是那么的友好,换成任何一个人去经历,只怕都会大声的哭出来。
人们喜爱狗,人们也打死会咬人的狗,甚至一些没有咬人的狗,只是因为体型让人感觉到受到威胁,也就被淘汰出局。还有一些更加委屈,他们原本是主人的心头肉,却无力反抗一些人的贪婪,被无情的送到了餐桌之上。
主人贴了启事,主人在街头呼喊,主人见不到自己的宝贝,主人们流下了眼泪。
狗,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和主人分开,他们彷徨无助,他们命在旦夕,他们成了别人的美餐,最后的呼喊,大概会是:
主人!你在哪里!?
*
*
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上小学的时候养的,名字叫虎子。一条是走出校门,进入到社会的时候养的,名字叫休休。
上小学养的虎子,我为他写了个作文,语文老师看了很是喜欢,她让我在全校面前,用喇叭念了那篇作文。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写作文,是一件可以给人带来光荣感的事情。我念了自己写的作文,因为太激动,念的不算多么好,但是校长给了我一个笔记本,一个价值5块钱的笔记本。在我上小学的时候,5块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将近两个月的零花钱。
我拿了自己手写的作文稿,拿了奖励的笔记本,我开心的跑着回家。
虎子不见了,他没出来迎接我,他的年龄不大,才刚刚半岁。父亲和我去寻找了所有可能的地方,甚至为此打扰到了所有的邻居,最后还去问了工厂的保安。
虎子大约是被人偷了去卖掉了。
我那个时候还小,不知道狗被卖掉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我很难过。我把手写的作文稿烧了,我把笔记本烧了。
父亲看我太难过,找了一把气枪,就是那种可以发射铅弹的气枪,现在已经没有见过哪里还有了。他带着我走到田野里面,去猎杀那些无辜的鸟。
杀戮,是可以缓解仇恨的,也是可以缓解内心巨大的伤痛的,那是我在我那个年龄,一种糊涂的感受。
那天我并没有打中任何一只鸟,我太小了,飞鸟也太小了,根本打不到。但是我打完了一盒子铅弹,大概是一百颗。我不那么难过了,也不那么生气了,开始后悔烧掉了笔记本了,它代表一种光荣。
父亲给我买了一本,虽然只值两块钱,但是我不觉得比五块钱的差多少,我拿来当了语文课的随堂笔记本。
*
休休是我一时糊涂收养的一条被弃养的狗。那个时候我很年轻,刚出校门,渴望着和女性发展爱情。
我去了健身房,锻炼自己的体格,健身房里来了个警校的学生,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深深的吸引着我,可健身房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年轻人。
有一天,她把休休带到了健身房,说是看他自己在翻找垃圾吃,太可怜了,但是她自己家有狗,不能再养了。她问了所有和她关系不错的人,问我们谁愿意收养这条狗。
休休流浪了应该有段时间了,他浑身破破烂烂,没有生气,还很怕人。就像一个不是一场聚会的主角的人,坐在了一个聚会的角落里,生怕被人发现一样。他低声咆哮,他奋起反抗,几乎就逃跑成功了。
我答应了收养休休,因为那是个可以给这个女孩子留下好印象的一次机会。我牵着休休,走到了街上,别人看见我,看见了他,感觉我是一个很坏的主人,甚至有一个老年人,把我拦了下来,告诉我这条狗有皮肤病,要赶紧去治疗,不然会死掉。
老人的手里牵着两条狗,骄傲的站在那里,像国外和王后。我和休休都受到了打击,休休垂头丧气,我想把他扔掉。
我还很年轻,没有多大的同情心,但是既然是讨好女孩子,我还是坚持把休休带回了家。
家里的人看见休休,看见他破破烂烂,他们很不喜欢。我把他带到了厕所,用洗衣服的臭肥皂给他洗澡。
街上遇到的老人告诉我,这是一条被主人抛弃了很久的狗,他害怕人,要我当心被他咬到,可能会得狂犬病,那是会威胁到生命的。
我拿着臭肥皂,我看看面前这个显得很委屈的狗,我还是把水浇到了他的身上。
这次他没有低声咆哮,他只是更加委屈,我感觉他都要站不住了,他摇摇晃晃,像一个受到极大委屈的孩子,想哭却不敢哭的样子。
我很小心的把手放到了他身上。
我摸着良心要在这里写下这样一个建议,我不敢让任何一个没有宠物医疗专业知识的人,去做和我一样的事情,那是一种伤害,对你自己,同时也伤害到了正被你救助的动物。
休休很犹豫,他在思考要不要让人类的手再次这样亲密的放在自己身上,需不需要咬一口面前这个陌生人。我也很犹豫,要不要干脆把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小东西,直接就这样丢掉,因为我确实还是怕死的。
僵持了很久,休休先做了决定,他把头靠在了我的手上,紧紧闭着嘴巴。他告诉了我,他以前是有主人的,他知道什么是洗澡。我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我感觉面前这个小东西,他发了疯,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忘记了流浪带来的所有苦难,重新选择了相信人类。
洗澡洗的很不愉快,他破破烂烂的毛发洗出来的黑水,让我感觉自己在洗一个蜂窝煤。他很臭,臭肥皂没办法了,我偷偷的用了香皂。
因为没有养狗的经验,洗完澡,我就没管休休了,我睡觉了。他浑身湿淋淋的,被我栓在了阳台上。他被我栓了整整一个晚上,没有人听见他发出悲鸣,也没有邻居投诉有狗在夜里呼嚎。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去喂他,他开心了起来,他摇动了尾巴,他的身下有一个很大的水的印记。
人!
配喜欢狗吗?!我!哪来的这种自信!?
这句话是我最近反复看到或者听到的,我不知道具体出自于哪里,但是我相信,这12个字代表了很大一群人的共同观点。
我想说的是,在我的偏见里,狗的前身原本是狼,是吃肉的,食物的选项中是包含了人的。
狗是被驯化的,是在长期和人类共处中,由人的喜好和需求被强制压制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这个过程以我的主观臆测,并不是那么的友好,换成任何一个人去经历,只怕都会大声的哭出来。
人们喜爱狗,人们也打死会咬人的狗,甚至一些没有咬人的狗,只是因为体型让人感觉到受到威胁,也就被淘汰出局。还有一些更加委屈,他们原本是主人的心头肉,却无力反抗一些人的贪婪,被无情的送到了餐桌之上。
主人贴了启事,主人在街头呼喊,主人见不到自己的宝贝,主人们流下了眼泪。
狗,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和主人分开,他们彷徨无助,他们命在旦夕,他们成了别人的美餐,最后的呼喊,大概会是:
主人!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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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上小学的时候养的,名字叫虎子。一条是走出校门,进入到社会的时候养的,名字叫休休。
上小学养的虎子,我为他写了个作文,语文老师看了很是喜欢,她让我在全校面前,用喇叭念了那篇作文。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写作文,是一件可以给人带来光荣感的事情。我念了自己写的作文,因为太激动,念的不算多么好,但是校长给了我一个笔记本,一个价值5块钱的笔记本。在我上小学的时候,5块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将近两个月的零花钱。
我拿了自己手写的作文稿,拿了奖励的笔记本,我开心的跑着回家。
虎子不见了,他没出来迎接我,他的年龄不大,才刚刚半岁。父亲和我去寻找了所有可能的地方,甚至为此打扰到了所有的邻居,最后还去问了工厂的保安。
虎子大约是被人偷了去卖掉了。
我那个时候还小,不知道狗被卖掉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我很难过。我把手写的作文稿烧了,我把笔记本烧了。
父亲看我太难过,找了一把气枪,就是那种可以发射铅弹的气枪,现在已经没有见过哪里还有了。他带着我走到田野里面,去猎杀那些无辜的鸟。
杀戮,是可以缓解仇恨的,也是可以缓解内心巨大的伤痛的,那是我在我那个年龄,一种糊涂的感受。
那天我并没有打中任何一只鸟,我太小了,飞鸟也太小了,根本打不到。但是我打完了一盒子铅弹,大概是一百颗。我不那么难过了,也不那么生气了,开始后悔烧掉了笔记本了,它代表一种光荣。
父亲给我买了一本,虽然只值两块钱,但是我不觉得比五块钱的差多少,我拿来当了语文课的随堂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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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休是我一时糊涂收养的一条被弃养的狗。那个时候我很年轻,刚出校门,渴望着和女性发展爱情。
我去了健身房,锻炼自己的体格,健身房里来了个警校的学生,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深深的吸引着我,可健身房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年轻人。
有一天,她把休休带到了健身房,说是看他自己在翻找垃圾吃,太可怜了,但是她自己家有狗,不能再养了。她问了所有和她关系不错的人,问我们谁愿意收养这条狗。
休休流浪了应该有段时间了,他浑身破破烂烂,没有生气,还很怕人。就像一个不是一场聚会的主角的人,坐在了一个聚会的角落里,生怕被人发现一样。他低声咆哮,他奋起反抗,几乎就逃跑成功了。
我答应了收养休休,因为那是个可以给这个女孩子留下好印象的一次机会。我牵着休休,走到了街上,别人看见我,看见了他,感觉我是一个很坏的主人,甚至有一个老年人,把我拦了下来,告诉我这条狗有皮肤病,要赶紧去治疗,不然会死掉。
老人的手里牵着两条狗,骄傲的站在那里,像国外和王后。我和休休都受到了打击,休休垂头丧气,我想把他扔掉。
我还很年轻,没有多大的同情心,但是既然是讨好女孩子,我还是坚持把休休带回了家。
家里的人看见休休,看见他破破烂烂,他们很不喜欢。我把他带到了厕所,用洗衣服的臭肥皂给他洗澡。
街上遇到的老人告诉我,这是一条被主人抛弃了很久的狗,他害怕人,要我当心被他咬到,可能会得狂犬病,那是会威胁到生命的。
我拿着臭肥皂,我看看面前这个显得很委屈的狗,我还是把水浇到了他的身上。
这次他没有低声咆哮,他只是更加委屈,我感觉他都要站不住了,他摇摇晃晃,像一个受到极大委屈的孩子,想哭却不敢哭的样子。
我很小心的把手放到了他身上。
我摸着良心要在这里写下这样一个建议,我不敢让任何一个没有宠物医疗专业知识的人,去做和我一样的事情,那是一种伤害,对你自己,同时也伤害到了正被你救助的动物。
休休很犹豫,他在思考要不要让人类的手再次这样亲密的放在自己身上,需不需要咬一口面前这个陌生人。我也很犹豫,要不要干脆把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小东西,直接就这样丢掉,因为我确实还是怕死的。
僵持了很久,休休先做了决定,他把头靠在了我的手上,紧紧闭着嘴巴。他告诉了我,他以前是有主人的,他知道什么是洗澡。我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我感觉面前这个小东西,他发了疯,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忘记了流浪带来的所有苦难,重新选择了相信人类。
洗澡洗的很不愉快,他破破烂烂的毛发洗出来的黑水,让我感觉自己在洗一个蜂窝煤。他很臭,臭肥皂没办法了,我偷偷的用了香皂。
因为没有养狗的经验,洗完澡,我就没管休休了,我睡觉了。他浑身湿淋淋的,被我栓在了阳台上。他被我栓了整整一个晚上,没有人听见他发出悲鸣,也没有邻居投诉有狗在夜里呼嚎。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去喂他,他开心了起来,他摇动了尾巴,他的身下有一个很大的水的印记。
人!
配喜欢狗吗?!我!哪来的这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