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故乡音乐酒馆
自那以后,罗德西姆带着托特姆吉卡与老酒鬼生活在了一起,靠着街头卖艺赚取的财富,买酒在老家伙那换取本事。
虽然嘴上总是不饶人,但罗德西姆心里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相反他心底其实挺敬重老酒鬼的。
长相漂亮帅气的两个小家伙,注定会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吸引一些奴隶贩子和变态的注意。
老酒鬼偷东西的本事一流,那一双神不知鬼不觉的巧手,远比自己的父亲来的神奇,当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叫做借。
虽然事后有钱了,老酒鬼总会把银钱给摊主送回去,但罗德西姆一直觉得,老家伙这就算算不得窃,那也得唤作强买强卖了。
至于银钱从哪来?一部分是罗德西姆的孝敬,一部分便是看着偷富济贫了。
老酒鬼给他们面上画了狰狞的伤疤,又扣上了一黑一白的面具,用老家伙的话来说,“当失去秩序,美貌本身就成了一种罪恶,引人犯罪的罪恶!”
为了保证二人的体能锻炼,老酒鬼总是不知从哪里弄来许多的肉食,然后便带着他们在无人的丛林边训练。
除了身体的锻炼,老酒鬼还会用手写的册子,教两个小家伙读书写字,用老酒鬼的话来说,那些东西都是他们家族传下来的。
除此之外,罗德西姆依旧得继续着自己的魔术训练,托特姆吉卡也得半夜都继续着自己的音乐学习,这使得他们一直都很忙碌。
只是每次累的不行了,老酒鬼就会带他们大吃一顿,然后睡上一觉,便什么疲惫的感觉都没了。
老酒鬼的名字很奇怪叫李书文,所以小家伙们喜欢叫他老李头,听他自己说他是那个传说国度的后人。
在他们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中,在个时代大陆和大海一样辽阔,有着延绵万里的平原,一眼就能看见天边,有着高耸入云的山峰,山顶是万古不化的雪原……
托特姆吉卡爱死了老李头口中的世界,也爱死了那个传说国度里留下最后传说的王。
但当问道他们成功了吗的时候。
老李头只是仰头喝了一口酒,“不知道,不过我希望他们成功了!”
“他们肯定成功了!”托特姆吉卡当时认真的说着,就好像亲眼见过一样的坚信着。
在流浪的日子里,罗德西姆知道了莱西利斯王国的覆灭的原因,一个相当可笑的原因。
克鲁王国需要一个攻伐莫克莱尔王国的跳板,莱西利斯王国很不幸的成为了计划中极佳的对象,当然它被选中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面对军事能力极强的克鲁王国,莱西利斯脆弱得不堪一击。
莱西利斯王国的驻军甚至在听到克鲁王国来袭的风声的时候就已经溃不成军了,国王连同大量贵族直接放弃了自己的子民,一同寻求着莫克莱尔王国的庇护,以求战争结束,用大量的财富,重新回到自己的王国,然后在神圣不可侵犯的贵族王族血脉下,重登自己曾经的宝座。
然而很可惜他们的的算计在克鲁王国意外在莱西利斯王国西部死火山发现了大量爆炸岩的情况下彻底落空了。
短短六年曾经勉强能与克鲁王国对峙的莫克莱尔王国化作一片焦土,大量的人口被奴役,未能逃走的贵族与王族迎来了并不比曾今的莱西利斯人民好上太多的结局,曾经抛起自己子民的莱西利斯贵族们,被克鲁王国的将军剁成了碎肉,当做了化肥。
“即使我们为了王国成为了恶魔,但也不是你们这群抛起自己子民的杂碎有资格相提并论的,你那所谓高贵的血脉甚至连进一条狗肚子里的资格都没有!
记住不要拿你们与伟大的血腥大帝同为高贵血脉的理由来侮辱我的国王,至少当面对不可抵挡的灾难时,我尊贵的王,一定会是站在最前方的那一个。
虽然伟大的克鲁王国,从来不存在什么不了抵抗的大灾难,即使是传说中的灭世大洪水,一样如此!”
那个能够让恶鬼都感到恐惧的男人,甚至于不愿意踏足那片被那位曾经的国王血肉污染的土地。
而在那之后短短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克鲁王国,彻底占据整个整个西部海域,成为了一个统御半个星球的庞然大物,也被人们称之为血腥帝国。
红土大陆东部诸国为了抵御克鲁王国的再次扩张,形成了所谓东盟的联合性组织,并对外宣称自己成功抵挡了来自克鲁王国的入侵,借此吸引大量逃难而来的人们,填充各国紧缺的劳动力。
然而事实上在这个松散的联盟体制下,所谓的联合作战部队,不过只是一群贵族世家收敛财富的幌子,让他们真正感到安心的,是那伫立与世界中心的高墙,除了那该死的颠倒山,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翻越那被万年冰封的山巅,故而在那个时代,红土大陆又被称之为墙。
罗德西姆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凭借着他那神乎其技的魔术手法,与托特姆吉卡身处幕后的奇迹般的演奏,在整个东盟体制下,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人物。
见识了太多贵族圈子里的肮脏,罗德西姆原本日趋阴鸷的内心不受控制的变得有些黑暗。
对此老李头只是单纯的看了一眼托特姆吉卡,对他说道:“大部分已经失去的东西是无法挽回的,即使我们成功完成了那应有的复仇。
好好想想吧,你还拥有什么,人的人生不应该只有复仇,还有守护,就像你一直都在下意识的去做,却从未真正意识到的某些事一样。”
对此,罗德西姆沉默片刻后飒然一笑,如春日降临寒冬,化去许多冰寒,“老李头,你总是有说不完的道理。”
“老头子我是读书人嘛!”
“哪有一拳打倒海王类的读书人?”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身无拳脚防身技,哪能踏步走江湖,这人世间的一切不是一卷书就读明白的,读书人得读这人世书,观这山海图。
不观世事何处晓人心,不观山海何处知天地,一花一木皆学问,大道只在天地间,若有不明处,问我问心问天地!”
老家伙喝醉了,总爱说些大话,以前不少孩子喜欢他这股子豪迈劲儿,当然大人们大多嘴上是不喜的,毕竟哪有自己都养不活的读书人?
不过托特姆吉卡即使长大了,依旧一如既往的和老头子聊的来,即使到了现在老李头那些不知说过多少次的故事,依旧让他喜欢。
犹记当初,老家伙第一次跟他们说起霸王色霸气的时候,“你们两个小家
虽然嘴上总是不饶人,但罗德西姆心里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相反他心底其实挺敬重老酒鬼的。
长相漂亮帅气的两个小家伙,注定会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吸引一些奴隶贩子和变态的注意。
老酒鬼偷东西的本事一流,那一双神不知鬼不觉的巧手,远比自己的父亲来的神奇,当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叫做借。
虽然事后有钱了,老酒鬼总会把银钱给摊主送回去,但罗德西姆一直觉得,老家伙这就算算不得窃,那也得唤作强买强卖了。
至于银钱从哪来?一部分是罗德西姆的孝敬,一部分便是看着偷富济贫了。
老酒鬼给他们面上画了狰狞的伤疤,又扣上了一黑一白的面具,用老家伙的话来说,“当失去秩序,美貌本身就成了一种罪恶,引人犯罪的罪恶!”
为了保证二人的体能锻炼,老酒鬼总是不知从哪里弄来许多的肉食,然后便带着他们在无人的丛林边训练。
除了身体的锻炼,老酒鬼还会用手写的册子,教两个小家伙读书写字,用老酒鬼的话来说,那些东西都是他们家族传下来的。
除此之外,罗德西姆依旧得继续着自己的魔术训练,托特姆吉卡也得半夜都继续着自己的音乐学习,这使得他们一直都很忙碌。
只是每次累的不行了,老酒鬼就会带他们大吃一顿,然后睡上一觉,便什么疲惫的感觉都没了。
老酒鬼的名字很奇怪叫李书文,所以小家伙们喜欢叫他老李头,听他自己说他是那个传说国度的后人。
在他们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中,在个时代大陆和大海一样辽阔,有着延绵万里的平原,一眼就能看见天边,有着高耸入云的山峰,山顶是万古不化的雪原……
托特姆吉卡爱死了老李头口中的世界,也爱死了那个传说国度里留下最后传说的王。
但当问道他们成功了吗的时候。
老李头只是仰头喝了一口酒,“不知道,不过我希望他们成功了!”
“他们肯定成功了!”托特姆吉卡当时认真的说着,就好像亲眼见过一样的坚信着。
在流浪的日子里,罗德西姆知道了莱西利斯王国的覆灭的原因,一个相当可笑的原因。
克鲁王国需要一个攻伐莫克莱尔王国的跳板,莱西利斯王国很不幸的成为了计划中极佳的对象,当然它被选中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面对军事能力极强的克鲁王国,莱西利斯脆弱得不堪一击。
莱西利斯王国的驻军甚至在听到克鲁王国来袭的风声的时候就已经溃不成军了,国王连同大量贵族直接放弃了自己的子民,一同寻求着莫克莱尔王国的庇护,以求战争结束,用大量的财富,重新回到自己的王国,然后在神圣不可侵犯的贵族王族血脉下,重登自己曾经的宝座。
然而很可惜他们的的算计在克鲁王国意外在莱西利斯王国西部死火山发现了大量爆炸岩的情况下彻底落空了。
短短六年曾经勉强能与克鲁王国对峙的莫克莱尔王国化作一片焦土,大量的人口被奴役,未能逃走的贵族与王族迎来了并不比曾今的莱西利斯人民好上太多的结局,曾经抛起自己子民的莱西利斯贵族们,被克鲁王国的将军剁成了碎肉,当做了化肥。
“即使我们为了王国成为了恶魔,但也不是你们这群抛起自己子民的杂碎有资格相提并论的,你那所谓高贵的血脉甚至连进一条狗肚子里的资格都没有!
记住不要拿你们与伟大的血腥大帝同为高贵血脉的理由来侮辱我的国王,至少当面对不可抵挡的灾难时,我尊贵的王,一定会是站在最前方的那一个。
虽然伟大的克鲁王国,从来不存在什么不了抵抗的大灾难,即使是传说中的灭世大洪水,一样如此!”
那个能够让恶鬼都感到恐惧的男人,甚至于不愿意踏足那片被那位曾经的国王血肉污染的土地。
而在那之后短短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克鲁王国,彻底占据整个整个西部海域,成为了一个统御半个星球的庞然大物,也被人们称之为血腥帝国。
红土大陆东部诸国为了抵御克鲁王国的再次扩张,形成了所谓东盟的联合性组织,并对外宣称自己成功抵挡了来自克鲁王国的入侵,借此吸引大量逃难而来的人们,填充各国紧缺的劳动力。
然而事实上在这个松散的联盟体制下,所谓的联合作战部队,不过只是一群贵族世家收敛财富的幌子,让他们真正感到安心的,是那伫立与世界中心的高墙,除了那该死的颠倒山,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翻越那被万年冰封的山巅,故而在那个时代,红土大陆又被称之为墙。
罗德西姆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凭借着他那神乎其技的魔术手法,与托特姆吉卡身处幕后的奇迹般的演奏,在整个东盟体制下,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人物。
见识了太多贵族圈子里的肮脏,罗德西姆原本日趋阴鸷的内心不受控制的变得有些黑暗。
对此老李头只是单纯的看了一眼托特姆吉卡,对他说道:“大部分已经失去的东西是无法挽回的,即使我们成功完成了那应有的复仇。
好好想想吧,你还拥有什么,人的人生不应该只有复仇,还有守护,就像你一直都在下意识的去做,却从未真正意识到的某些事一样。”
对此,罗德西姆沉默片刻后飒然一笑,如春日降临寒冬,化去许多冰寒,“老李头,你总是有说不完的道理。”
“老头子我是读书人嘛!”
“哪有一拳打倒海王类的读书人?”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身无拳脚防身技,哪能踏步走江湖,这人世间的一切不是一卷书就读明白的,读书人得读这人世书,观这山海图。
不观世事何处晓人心,不观山海何处知天地,一花一木皆学问,大道只在天地间,若有不明处,问我问心问天地!”
老家伙喝醉了,总爱说些大话,以前不少孩子喜欢他这股子豪迈劲儿,当然大人们大多嘴上是不喜的,毕竟哪有自己都养不活的读书人?
不过托特姆吉卡即使长大了,依旧一如既往的和老头子聊的来,即使到了现在老李头那些不知说过多少次的故事,依旧让他喜欢。
犹记当初,老家伙第一次跟他们说起霸王色霸气的时候,“你们两个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