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公开处刑
这一夜,一灯睡得很不踏实。
他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甚至也不担心家里其他女人的安全。
毕竟对方现在只有一个假冒的白灵而已,而且看那假冒白灵半夜找东西时的身手,估计也不会什么功夫,应当是对家人不会造成威胁的。
现在一灯担心的,只有还仍然没有踪迹的真白灵。
要知道,白灵失踪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三个月,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假白灵,不得不让一灯考虑真正的白灵是不是已经遭受了对方的毒手。
但每当他想起白灵是被白猎户掳走时,他总会安慰自己,虎毒不食子,白灵应该还没有性命之虞。
虽然他现在已经猜到了白猎户和白灵没有血缘关系,但还有更多的疑团没有解开,即使是一灯也不敢妄下推断。
一夜过去,一灯顶着两个大黑眼圈从房间走出,把正在准备早餐的假白灵吓了一跳。
“夫君,你这是怎么了?昨晚没睡好吗?”
这假冒的白灵自然不会知晓一灯到底为何难以入眠,甚至她还继续用错误的称呼叫着一灯。
不过一灯也不戳破,只是微微笑了笑,说了句公务太累就出门去了。
一灯今天并没有在家里和夫人们共进早餐,一是因为他还不太能接受这个假的白灵,生怕露出破绽。
而另外一点,便是今天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今天,是秋后斩首的日子。
所谓秋后斩首,就是那些犯了大案的人,被判处斩首后,集体在一个固定的日子一起行刑。
而这个秋后斩首的日子,就是今天了。
作为临西城城主,一灯虽然不需要主持斩首,但也要在场观看。
斩首的时间很早,这是因为习俗的原因,传说这时候的阴间大门还没开,被斩首之人还需要做一天的孤魂野鬼,被日光暴晒遭受着折磨,用以惩戒他们所犯下的罪行。
一灯不信这一套,在他的一生中,所学到的神学都是好人死后去西天极乐世界,坏人死后去地府受刑。
而对于什么孤魂野鬼之说,他是不相信的。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要遵守规矩,毕竟这是乐国的习俗,不能擅自更改。
今天一灯没有乘马车,而是选择了徒步前往法场。
这法场在城东门外的一处高坡上,有一个用木板搭建的高台,高台上摆放了一排共六个圆形木桩。
木桩上有不少斧子砍过的痕迹,还有些黑色的污渍,一灯自然认得出,那些黑色污渍便是之前被斩首之人留下的血迹。
等到一灯来到法场时,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的群众。
这些人有的是苦主,有的是苦主的家属,还有些单纯就是为了来凑个热闹。
形形色色的人们嘴里讨论的都是一个话题,那就是那些将要被斩首的犯人。
就在一灯准备穿过人群进入法场时,他隐约听到了一个女子的哭泣声。
起初,他以为是某个被人杀了家人,或者被犯人侮辱过的女子,便没有太过于在意。
但紧接着,那女子的一番话,却让一灯心生疑惑。
“相公……好冤……都怪那些……我会……报仇……”
因为周围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一灯根本没法听清女子的话,只能零零碎碎听到一些关键词。
但即使如此,他也听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女子的话,一共可以解释成两种含义。
第一种便是她的丈夫被人杀死,她为其感到冤屈,责怪犯人的同时打算为夫君报仇雪恨。
但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又有些说不通。
毕竟这里是法场,如果那个犯人在场,多半也是死路一条的,她又何须提什么报仇之说。
一旦如此,那就只可能是另外一种含义。
她的丈夫因为某些原因被冤枉下了大狱,而凶手还逍遥法外,知道丈夫即将身死,这名女子决定为其丈夫报仇雪恨。
如果是这样,那就说得通了!
一灯在人群中想要找寻这名女子,却发现这么做实在是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毕竟在场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凭借一灯一人之力,是不可能找到一个素未蒙面的女人的。
更何况身后还不停的从城内出来更多的围观百姓,想要找到刚刚那名哭泣的女子就更加困难,一灯必须要想些办法引她自己出现才是。
打定主意,一灯推开人群进入法场,坐到了属于他的位置上开始思考起来。
那女子的声音听起来不大,最多应该也就三十岁上下,甚至可能才二十多岁。
加上她想要拼了命为夫君报仇,也就意味着她了无牵挂,家中多半没有子女。
可能被冤枉入狱,意味着家中无钱无权,否则是不可能蒙受不白之冤的。
而一般家庭的话,夫妻年龄普遍不会差距超过六岁,这是乐国历来的习俗,毕竟那些媒婆红娘在说媒时也是要有些要求的。
这也就意味着她的夫君年纪也应该和她差不多,最多不超过乐国常见的六岁年龄差,也就是三十岁上下。
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和丈夫还没有生育,说明她的丈夫多半身体有些隐疾,或者是体弱多病。
所以,一灯大概已经划出了可能是这女子丈夫的男人的范围。
三十来岁的男性,身体虚弱、体弱多病或者腰肾有疾、下盘不稳,眼神中要有委屈,而不是不甘。
有了这几条线索,一灯一会便可以从被执行的犯人中找出那女子的丈夫来。
再稍加以计策,定能引得这女子主动现身。
只要她能够出现,一灯就有办法帮她查明真相!
随着临西城知府谢天魁的一声行刑,六名死刑犯被带到了高台。
这六人中并没有一灯要找的人,因为他们都多多少少和一灯的猜测有些出入。
手起刀落,刽子手的虎头刀锋利无比,直接斩断了六人的脖颈。
斩首之后,百姓普遍会丢些烂菜叶子之类的东西上高台,对这些处以极刑的犯人进行羞辱,虽然一灯信奉人死为大,但这毕竟是百姓泄愤的方法,他也不便干涉。
他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甚至也不担心家里其他女人的安全。
毕竟对方现在只有一个假冒的白灵而已,而且看那假冒白灵半夜找东西时的身手,估计也不会什么功夫,应当是对家人不会造成威胁的。
现在一灯担心的,只有还仍然没有踪迹的真白灵。
要知道,白灵失踪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三个月,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假白灵,不得不让一灯考虑真正的白灵是不是已经遭受了对方的毒手。
但每当他想起白灵是被白猎户掳走时,他总会安慰自己,虎毒不食子,白灵应该还没有性命之虞。
虽然他现在已经猜到了白猎户和白灵没有血缘关系,但还有更多的疑团没有解开,即使是一灯也不敢妄下推断。
一夜过去,一灯顶着两个大黑眼圈从房间走出,把正在准备早餐的假白灵吓了一跳。
“夫君,你这是怎么了?昨晚没睡好吗?”
这假冒的白灵自然不会知晓一灯到底为何难以入眠,甚至她还继续用错误的称呼叫着一灯。
不过一灯也不戳破,只是微微笑了笑,说了句公务太累就出门去了。
一灯今天并没有在家里和夫人们共进早餐,一是因为他还不太能接受这个假的白灵,生怕露出破绽。
而另外一点,便是今天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今天,是秋后斩首的日子。
所谓秋后斩首,就是那些犯了大案的人,被判处斩首后,集体在一个固定的日子一起行刑。
而这个秋后斩首的日子,就是今天了。
作为临西城城主,一灯虽然不需要主持斩首,但也要在场观看。
斩首的时间很早,这是因为习俗的原因,传说这时候的阴间大门还没开,被斩首之人还需要做一天的孤魂野鬼,被日光暴晒遭受着折磨,用以惩戒他们所犯下的罪行。
一灯不信这一套,在他的一生中,所学到的神学都是好人死后去西天极乐世界,坏人死后去地府受刑。
而对于什么孤魂野鬼之说,他是不相信的。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要遵守规矩,毕竟这是乐国的习俗,不能擅自更改。
今天一灯没有乘马车,而是选择了徒步前往法场。
这法场在城东门外的一处高坡上,有一个用木板搭建的高台,高台上摆放了一排共六个圆形木桩。
木桩上有不少斧子砍过的痕迹,还有些黑色的污渍,一灯自然认得出,那些黑色污渍便是之前被斩首之人留下的血迹。
等到一灯来到法场时,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的群众。
这些人有的是苦主,有的是苦主的家属,还有些单纯就是为了来凑个热闹。
形形色色的人们嘴里讨论的都是一个话题,那就是那些将要被斩首的犯人。
就在一灯准备穿过人群进入法场时,他隐约听到了一个女子的哭泣声。
起初,他以为是某个被人杀了家人,或者被犯人侮辱过的女子,便没有太过于在意。
但紧接着,那女子的一番话,却让一灯心生疑惑。
“相公……好冤……都怪那些……我会……报仇……”
因为周围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一灯根本没法听清女子的话,只能零零碎碎听到一些关键词。
但即使如此,他也听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女子的话,一共可以解释成两种含义。
第一种便是她的丈夫被人杀死,她为其感到冤屈,责怪犯人的同时打算为夫君报仇雪恨。
但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又有些说不通。
毕竟这里是法场,如果那个犯人在场,多半也是死路一条的,她又何须提什么报仇之说。
一旦如此,那就只可能是另外一种含义。
她的丈夫因为某些原因被冤枉下了大狱,而凶手还逍遥法外,知道丈夫即将身死,这名女子决定为其丈夫报仇雪恨。
如果是这样,那就说得通了!
一灯在人群中想要找寻这名女子,却发现这么做实在是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毕竟在场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凭借一灯一人之力,是不可能找到一个素未蒙面的女人的。
更何况身后还不停的从城内出来更多的围观百姓,想要找到刚刚那名哭泣的女子就更加困难,一灯必须要想些办法引她自己出现才是。
打定主意,一灯推开人群进入法场,坐到了属于他的位置上开始思考起来。
那女子的声音听起来不大,最多应该也就三十岁上下,甚至可能才二十多岁。
加上她想要拼了命为夫君报仇,也就意味着她了无牵挂,家中多半没有子女。
可能被冤枉入狱,意味着家中无钱无权,否则是不可能蒙受不白之冤的。
而一般家庭的话,夫妻年龄普遍不会差距超过六岁,这是乐国历来的习俗,毕竟那些媒婆红娘在说媒时也是要有些要求的。
这也就意味着她的夫君年纪也应该和她差不多,最多不超过乐国常见的六岁年龄差,也就是三十岁上下。
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和丈夫还没有生育,说明她的丈夫多半身体有些隐疾,或者是体弱多病。
所以,一灯大概已经划出了可能是这女子丈夫的男人的范围。
三十来岁的男性,身体虚弱、体弱多病或者腰肾有疾、下盘不稳,眼神中要有委屈,而不是不甘。
有了这几条线索,一灯一会便可以从被执行的犯人中找出那女子的丈夫来。
再稍加以计策,定能引得这女子主动现身。
只要她能够出现,一灯就有办法帮她查明真相!
随着临西城知府谢天魁的一声行刑,六名死刑犯被带到了高台。
这六人中并没有一灯要找的人,因为他们都多多少少和一灯的猜测有些出入。
手起刀落,刽子手的虎头刀锋利无比,直接斩断了六人的脖颈。
斩首之后,百姓普遍会丢些烂菜叶子之类的东西上高台,对这些处以极刑的犯人进行羞辱,虽然一灯信奉人死为大,但这毕竟是百姓泄愤的方法,他也不便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