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荒山古堡
且说郭旭扬自小在师父风逸珪的教诲下,勤习六艺之法。他对“乐律”的通熟远不及他的武功那般出众,但却也算得上是一个知音识律的雅士。他虽听不懂牧羊人唱的是什么,然曲调中的欢快与柔情,他闻音达意、感同身受,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他寻声走向那位唱歌的牧民,向对方抱了抱拳,微笑着说道:“这位大叔,你的马能否卖给在下?在下用这颗夜明珠以及二十三枚金叶子来换。”他是夤夜翻墙出城的,故而未牵马匹。西北旷野,若能以马代步,远比使用轻功飞掠,要轻松得多!
只可惜,那牧民乃吐谷浑子民,不识中原语,他连连摇头,双手摆来摆去,表示自己不知道郭旭扬在说些什么。
郭旭扬无奈,指了指牧民胯下的大红马,右手托着夜明珠和金叶子,做了一个互换的姿势,又不断地进行各种比划。
牧民的那匹红色骏马体格均匀,马首昂扬,颈长胸阔,四肢健长,以郭旭扬的相马能力判断,乃是难得一见之良种,应当为驯服的野马,非家养之物。
郭旭扬曾捣毁拜火教位于长安城的地下分坛,解除唐王府一个巨大的国难危机,因此获得李唐的厚重谢礼,其中之一便是两百枚金叶子。这对于中平人家来说,是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然郭旭扬游走于江湖之时,每每看到穷苦落难的百姓,或是食不果腹的老幼,总是忍不住沿途布施,如今身上的金叶,仅剩下二十三枚。
那粒夜明珠乃是他问洪一索要之物,以备不时之需。宝珠看起来不大,可洪一赠予小白羊的东西,绝对是人间极品。夜明珠有多种品次,郭旭扬手上这小小的一颗,竟是绝品“夕月”,世上独一无二。然这样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洪一随随便便就扔给了小白羊,而对方也辨不出此物之珍稀,但多少能猜到价值不菲。
大红马虽是良驹,却并非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二十三枚金叶子与那颗夜明珠,差不多是郭旭扬的全部家当,以此交换,牧民是稳赚不赔的。
牧民看明白了郭旭扬“以物换马”之意,他掂了掂金叶的重量,又拿起夜明珠对着晨光细细地照看,最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在红马的耳旁咕哝了几句话语,将马缰递了过去。他递马绳的手,倏然停在半空,面露担忧之色,“哇啦哇啦”地说了一通不知是什么民族的言语,又是一番手舞足蹈地比划,才小心翼翼地将缰绳,交到郭旭扬的手中。
郭旭扬知道牧民的忧虑:野马野性难驯,虽说原主人与马儿交流在前,但它还是很有可能不服从新主人,而将其摔下马背。
郭旭扬微微一笑,接过缰绳,拱手说道:“无碍。多谢了!”
他顺抚着骏马的颈鬃,拍了拍马背,爽朗笑道:“好马儿,今后,你就是我的老伙计了!”他利索地翻身上马,任凭这高傲的野畜如何狂奔乱抖、扭身立踭,他皆是牢牢地贴于马上。以郭旭扬之能,驯马并非难事。终于,红马不再撒野,认服了这位新主。
郭旭扬的腰带里,还有一块薄薄的碎银,这是他唯一的一点银钱了。转眼变成“穷鬼”,他却不以为意。他方才一眼便相中了这匹千里驹,才爽快决定几乎倾尽所有,将它买下。
如今,马儿认主,他豪气顿生,挥舞马鞭,扬长而去。马蹄踢起高高的尘土,马主人欢呼高歌,在这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回荡着跌宕起伏、激昂澎湃的中原歌曲。
“岮尔穆峰”以东百余里,有一座雄伟的古堡,倚荒山而建。郭旭扬远远望去,城堡为方形,约占五亩之地。楼高两层,从窗户数量来看,估摸有三十余间房舍。它建于西北荒原,是以,中原的木梁土瓦的建屋之法,在此处并不适用。城堡由一块块坚硬的方石厚土所砌,即便是风沙肆虐的暴风时节,仍不能撼动它分毫。它的外形与镂刻的壁画,颇具西域之风,其规模甚至能与吐谷浑的都城——伏俟城主街上的建筑群相媲美。
此座古堡,是洪一的私宅。
郭旭扬用一块黑巾蒙面,在古堡前的空旷地,勒停了马匹,下马立于门前。
堡门大开,从里快步行出十一人。十人分左右站于门外两侧,神情戒备,一名中年男子向郭旭扬走去。
那中年人四十三四岁的年纪,身形精壮,脸型方正。他盘着发辫,头戴圆帽,精神矍铄,双目炯炯有光。他将气息全部收敛,寻常武者看不出他的武功深浅,然郭旭扬却可以肯定,此中年人的实力,定在武林中某些极负盛名的掌门人之上,比如御剑山庄的庄主穆剑宗。而那十位仆从,也全是身手不凡的强者。
中年人行了一记吐谷浑国的礼节,说的却是中原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下陆昊,乃堡内管事。家主不在堡中,故由陆某代为迎接远道而来的尊客,万望海涵!不知尊客如何称呼?”
陆昊的话说得客气,真气却已在体内暗中流转。石堡隐于荒僻之所,对于这不辞辛劳寻到此处的蒙面生人,他吃不透来者是敌是友?
郭旭扬颔首抱拳回礼,却不说话,而是自怀中内袋,掏出了那块代表洪一身份的“陌金”。
陆昊全身一震,目中难掩惊疑之色,“你……你是主人?”
郭旭扬不擅说谎欺瞒,他看出了对方的疑虑,却并未正面回答陆昊的话语,“陆管家当识得此物吧?据在下所知,见此陌金,如见其主。我说的没错吧?”
“这……是!陆昊拜见主人!”陆昊心里有重重疑云,言行上却不敢怠慢冒犯,说话间便跪下身去。左右两侧的十名仆从,“噗通噗通”地紧跟着双膝跪地,匍匐叩首,拜了一地,纷纷齐声高呼:“拜见主人!”
“诸位快快请起!”郭旭扬身形一闪,双手搭上陆昊的手腕,赶忙将膝盖还没碰到地上的陆管家,扶起身来,“日后请莫要再拜!”
洪一自小继承庞大的家业,被簇拥跪拜早已习以为常。然郭旭扬生性谦和,且独来独往惯了,他人向自己行如此大礼,他直感浑身不自在地难以接受。
“是!谨遵主人之令!”陆昊迟疑间,又依郭旭扬的吩咐,站了起来。他抬了抬手,示意那十人起身,躬身退至郭旭扬身后,让出道来,“请主人进堡。”
“有劳了。”郭旭扬扶了扶额头,他很想向对方说:也别叫自己“主人”,听着着实别扭。但这句话,他却不能开口。
在长安城,郭旭扬收受了洪一所赠之陌金后,双方做过一些沟通。他知道陆昊从未见过洪一的真面目,故而并不想过多的暴露自己与洪一的关系。手持陌金的自己,假借洪一之名行事,是最佳的做法。
当初考虑到郭旭扬可能会受到阻力,洪一本想向所有网道及据点广发密信,表明小白羊为“陌金之主第二人”的身份,然而,却被郭旭扬拦了下来。在郭旭扬的多番劝阻下,洪一只好作罢。
其实针对此事,郭洪二人是心照不宣的。
龙瀛剑已然问世,这战乱纷争、暗潮狂涌的天下棋局,已是愈演愈烈。郭旭扬若想抢在黑袍尊者之前行事,或是部分领袖为恶之前成事,孤军奋战已不现实。他必须动用洪一的资源与渠道,但他并不想分占“洪家第三代传人”的位置。倘若洪一发密信“扶正”郭旭扬,则毫无疑问,立时便为“一家二主”之势。这是郭旭扬不愿意看到的。
而另一头,洪一的的确确将小白羊当成了自己人,他巴不得将所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性命,都交到小白羊的手上。但他深知对方的脾性,好不容易把陌金送出,行动上操之过急的话,要是陌金再被退回来,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可没处儿哭去。因此,他也不太敢逆小白羊的意思。
陆昊命人将郭旭扬的红马牵至马厩喂食,自己则恭恭敬敬地跟在对方身后,小心伺候着。他暗暗地揉了揉微痛的腕骨,心中已有计较。
**ennnnn……说白了,郭旭扬只是想在必要的时候,用一用洪一的资源而已,他并不想稀释洪一的股权,更不想占了洪一的法人身份……
他寻声走向那位唱歌的牧民,向对方抱了抱拳,微笑着说道:“这位大叔,你的马能否卖给在下?在下用这颗夜明珠以及二十三枚金叶子来换。”他是夤夜翻墙出城的,故而未牵马匹。西北旷野,若能以马代步,远比使用轻功飞掠,要轻松得多!
只可惜,那牧民乃吐谷浑子民,不识中原语,他连连摇头,双手摆来摆去,表示自己不知道郭旭扬在说些什么。
郭旭扬无奈,指了指牧民胯下的大红马,右手托着夜明珠和金叶子,做了一个互换的姿势,又不断地进行各种比划。
牧民的那匹红色骏马体格均匀,马首昂扬,颈长胸阔,四肢健长,以郭旭扬的相马能力判断,乃是难得一见之良种,应当为驯服的野马,非家养之物。
郭旭扬曾捣毁拜火教位于长安城的地下分坛,解除唐王府一个巨大的国难危机,因此获得李唐的厚重谢礼,其中之一便是两百枚金叶子。这对于中平人家来说,是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然郭旭扬游走于江湖之时,每每看到穷苦落难的百姓,或是食不果腹的老幼,总是忍不住沿途布施,如今身上的金叶,仅剩下二十三枚。
那粒夜明珠乃是他问洪一索要之物,以备不时之需。宝珠看起来不大,可洪一赠予小白羊的东西,绝对是人间极品。夜明珠有多种品次,郭旭扬手上这小小的一颗,竟是绝品“夕月”,世上独一无二。然这样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洪一随随便便就扔给了小白羊,而对方也辨不出此物之珍稀,但多少能猜到价值不菲。
大红马虽是良驹,却并非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二十三枚金叶子与那颗夜明珠,差不多是郭旭扬的全部家当,以此交换,牧民是稳赚不赔的。
牧民看明白了郭旭扬“以物换马”之意,他掂了掂金叶的重量,又拿起夜明珠对着晨光细细地照看,最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在红马的耳旁咕哝了几句话语,将马缰递了过去。他递马绳的手,倏然停在半空,面露担忧之色,“哇啦哇啦”地说了一通不知是什么民族的言语,又是一番手舞足蹈地比划,才小心翼翼地将缰绳,交到郭旭扬的手中。
郭旭扬知道牧民的忧虑:野马野性难驯,虽说原主人与马儿交流在前,但它还是很有可能不服从新主人,而将其摔下马背。
郭旭扬微微一笑,接过缰绳,拱手说道:“无碍。多谢了!”
他顺抚着骏马的颈鬃,拍了拍马背,爽朗笑道:“好马儿,今后,你就是我的老伙计了!”他利索地翻身上马,任凭这高傲的野畜如何狂奔乱抖、扭身立踭,他皆是牢牢地贴于马上。以郭旭扬之能,驯马并非难事。终于,红马不再撒野,认服了这位新主。
郭旭扬的腰带里,还有一块薄薄的碎银,这是他唯一的一点银钱了。转眼变成“穷鬼”,他却不以为意。他方才一眼便相中了这匹千里驹,才爽快决定几乎倾尽所有,将它买下。
如今,马儿认主,他豪气顿生,挥舞马鞭,扬长而去。马蹄踢起高高的尘土,马主人欢呼高歌,在这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回荡着跌宕起伏、激昂澎湃的中原歌曲。
“岮尔穆峰”以东百余里,有一座雄伟的古堡,倚荒山而建。郭旭扬远远望去,城堡为方形,约占五亩之地。楼高两层,从窗户数量来看,估摸有三十余间房舍。它建于西北荒原,是以,中原的木梁土瓦的建屋之法,在此处并不适用。城堡由一块块坚硬的方石厚土所砌,即便是风沙肆虐的暴风时节,仍不能撼动它分毫。它的外形与镂刻的壁画,颇具西域之风,其规模甚至能与吐谷浑的都城——伏俟城主街上的建筑群相媲美。
此座古堡,是洪一的私宅。
郭旭扬用一块黑巾蒙面,在古堡前的空旷地,勒停了马匹,下马立于门前。
堡门大开,从里快步行出十一人。十人分左右站于门外两侧,神情戒备,一名中年男子向郭旭扬走去。
那中年人四十三四岁的年纪,身形精壮,脸型方正。他盘着发辫,头戴圆帽,精神矍铄,双目炯炯有光。他将气息全部收敛,寻常武者看不出他的武功深浅,然郭旭扬却可以肯定,此中年人的实力,定在武林中某些极负盛名的掌门人之上,比如御剑山庄的庄主穆剑宗。而那十位仆从,也全是身手不凡的强者。
中年人行了一记吐谷浑国的礼节,说的却是中原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下陆昊,乃堡内管事。家主不在堡中,故由陆某代为迎接远道而来的尊客,万望海涵!不知尊客如何称呼?”
陆昊的话说得客气,真气却已在体内暗中流转。石堡隐于荒僻之所,对于这不辞辛劳寻到此处的蒙面生人,他吃不透来者是敌是友?
郭旭扬颔首抱拳回礼,却不说话,而是自怀中内袋,掏出了那块代表洪一身份的“陌金”。
陆昊全身一震,目中难掩惊疑之色,“你……你是主人?”
郭旭扬不擅说谎欺瞒,他看出了对方的疑虑,却并未正面回答陆昊的话语,“陆管家当识得此物吧?据在下所知,见此陌金,如见其主。我说的没错吧?”
“这……是!陆昊拜见主人!”陆昊心里有重重疑云,言行上却不敢怠慢冒犯,说话间便跪下身去。左右两侧的十名仆从,“噗通噗通”地紧跟着双膝跪地,匍匐叩首,拜了一地,纷纷齐声高呼:“拜见主人!”
“诸位快快请起!”郭旭扬身形一闪,双手搭上陆昊的手腕,赶忙将膝盖还没碰到地上的陆管家,扶起身来,“日后请莫要再拜!”
洪一自小继承庞大的家业,被簇拥跪拜早已习以为常。然郭旭扬生性谦和,且独来独往惯了,他人向自己行如此大礼,他直感浑身不自在地难以接受。
“是!谨遵主人之令!”陆昊迟疑间,又依郭旭扬的吩咐,站了起来。他抬了抬手,示意那十人起身,躬身退至郭旭扬身后,让出道来,“请主人进堡。”
“有劳了。”郭旭扬扶了扶额头,他很想向对方说:也别叫自己“主人”,听着着实别扭。但这句话,他却不能开口。
在长安城,郭旭扬收受了洪一所赠之陌金后,双方做过一些沟通。他知道陆昊从未见过洪一的真面目,故而并不想过多的暴露自己与洪一的关系。手持陌金的自己,假借洪一之名行事,是最佳的做法。
当初考虑到郭旭扬可能会受到阻力,洪一本想向所有网道及据点广发密信,表明小白羊为“陌金之主第二人”的身份,然而,却被郭旭扬拦了下来。在郭旭扬的多番劝阻下,洪一只好作罢。
其实针对此事,郭洪二人是心照不宣的。
龙瀛剑已然问世,这战乱纷争、暗潮狂涌的天下棋局,已是愈演愈烈。郭旭扬若想抢在黑袍尊者之前行事,或是部分领袖为恶之前成事,孤军奋战已不现实。他必须动用洪一的资源与渠道,但他并不想分占“洪家第三代传人”的位置。倘若洪一发密信“扶正”郭旭扬,则毫无疑问,立时便为“一家二主”之势。这是郭旭扬不愿意看到的。
而另一头,洪一的的确确将小白羊当成了自己人,他巴不得将所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性命,都交到小白羊的手上。但他深知对方的脾性,好不容易把陌金送出,行动上操之过急的话,要是陌金再被退回来,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可没处儿哭去。因此,他也不太敢逆小白羊的意思。
陆昊命人将郭旭扬的红马牵至马厩喂食,自己则恭恭敬敬地跟在对方身后,小心伺候着。他暗暗地揉了揉微痛的腕骨,心中已有计较。
**ennnnn……说白了,郭旭扬只是想在必要的时候,用一用洪一的资源而已,他并不想稀释洪一的股权,更不想占了洪一的法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