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前往湘楚
正走着,三人忽然停下了脚步。
前方,人群一阵骚动。
只见几位以白衣少年为首,服饰的胸口处皆是以金线绣着“双刀”二字的人们勒住缰绳,让胯下的马匹并排停住在街道上,堵住了几条壮汉的进路。
他们说什么,林晨等人听得不是很清楚,但只看到他们没说几句,就已经开始动手了。
“前面打起来了!”李云升的眉头皱了皱,转头对两人问道:“要不我们改道吧?”
“改什么!”看到这一幕,魏有墨却是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我们此番来南岭,不就是为了看一看江湖的么?现在好不容易遇到有江湖高手过招,我们为何要走?只需远远地站在这看就好了!”
林晨没有言语。这打起来的两伙人,他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了。
但让林晨注意的,是那白衣少年所带领的人。
胸口处秀“双刀”二字,这是双刀门弟子所穿的服饰的特点。
但是,双刀门坐落于青国统御下的冀州,西接三晋,南临中州,离荆楚可不是一般的远。
一开始的时候,八荒论剑本是为了荆楚、湘楚,黔贵、赣鄱、八桂、南粤、八闽、琼州这南岭八处地方的年轻一辈切磋而举办的,后来经过时间累积,许多年轻时曾在八荒论剑上夺得过三甲的人物在江湖上崭露头角,这也就让得八荒论剑的名声越来越大,最终,连南岭周围地区的人也开始参加,比如三百前那一书一剑走江湖的剑仙张太虚就是来自江南,自八荒论剑上扬名后,一路踏歌而行,直至证道成为剑仙,这也就让得二十年一次的八荒论剑一举成为了江湖上的十大盛会之一!
“连东洲的门派都来了,看来接下来的三个月注定会是精彩万分!”林晨轻语。
那群人交手并没有持续太久,双方相互拆解了数十招之后,只见那红脸大汉和另一个同伙屈指一弹,两枚小钢珠爆射而出,分别击中了两个双刀门弟子的胸口,将他俩击退的同时,钢珠竟然爆出了一阵白色的粉末!
“不好,有毒!”
双刀门的几个弟子见状,皆是脸色一变,立即捂住口鼻,同时身形向后倒退。
“哈哈,老子今日有事先走,龟儿子们记得下次多带些人!”
红脸大汉说着,几人一起向后倒退一段距离,旋即转身展开轻功,跃上了旁边的一间较矮的房屋的屋顶,几个呼吸后,几人的身影已是消失不见。
“可恶!”
白衣少年捂着口鼻看着那几个巴蜀人远去,最终只能恨恨的咬了咬牙,一脚踢烂身旁的一个小贩摊位来泄愤,又向周围吼道:“看什么看!不想死的都给我滚!”
“这就完了?”魏有墨好似有意未尽般的嘟囔一句。
“走啦走啦……”林晨笑道:“若是再不走,保不准他们的刀可就朝这里劈来了!”
这话说得魏有墨立即缩了缩脖子,立即转身道:“那我可得赶紧走,我这小身板可受不住这一刀!”
“两百斤的小身板?”林晨打趣的问道。
“什么两百斤?我只不过是虚胖!虚胖你懂不懂?”
魏有墨怒目而视,另外两人则哈哈大笑。
在临江镇呆了两天之后,林晨便离开了。
李云升和魏有墨两人本来想邀请林晨同行,但林晨却并不急走,或者说是并不急着前往藏剑山庄。
在去藏剑山庄之前,林晨想先去将自己手里的这柄剑胎给铸造完成。
“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应该来得及……”林晨在心里思索着。
江湖上,以锻造制作机工巧物为根本的门派有着不少,而放眼整座南州,便是以荆楚的藏剑山庄和湘楚的天工阁最为有名。
两者之间,若是说铸剑这种事情的话,去请藏剑山庄的人自然是首选,可林晨和藏剑山庄的人并没有什么交情,相反,随着藏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人都能够察觉到,藏剑山庄在隐约间有着想要挑战太白剑山这天下第一剑派的地位的意图。
所以,林晨以太白剑山弟子的身份前去参加八荒论剑,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实就是去藏剑山庄上“踢馆”的,既然是去踢馆,人家又怎么可能会帮忙铸剑?
有了这么一层关系,林晨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放弃了去请藏剑山庄帮忙铸剑的念头。
他决定先前往湘楚!
湘楚的天工阁和藏剑山庄齐名,虽然不像是藏剑山庄那样只专注于铸剑,但两者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况且,他的师父李长天还曾救过天工阁的阁主李意展一命,所以说起来,有这么个天大的人情在,请他们帮铸一柄剑而已,不算过分吧?
林晨花五十两银子托人走路子从路过的马贩子手里买了匹枣红色的大马。
马算不上好马,但用来代步已是足够。
天未亮,林晨已是离开了临江镇。
不知走了多久,正路过一片林子时,忽然有一支冷箭从林中暗处射出。
林晨勒住缰绳,同时身体向右微微偏移,躲过了这一箭。
只听得林中有人大喊道:“兄弟们,干活了!”
这一声大喊的声音未完,便是又有着一道道嘈杂的声音从林中传出。
数十人,每人手中拿着开山刀,差一点的也有拿着斧子,个个满身戾气,从四面八方的林中冲出,团团将林晨的退路围拢住。
“就一个人?”他们看向林晨。林晨的衣着不算华丽,唯有座下的那匹马应该能算值点钱。
“后面还有一辆马车,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起的……”有人低声道。
众人转头看去,果然看到在不远处有辆本想向这里驶来的马车正欲掉头离去。
“去!”为首的人摆了摆手,身旁便是立即有一群人朝着那辆马车围拢过去。
“我说……”林晨看着眼前这群山贼全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模样,无奈的问道:“你们这是把我当成已经任人宰割的板上鱼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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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人群一阵骚动。
只见几位以白衣少年为首,服饰的胸口处皆是以金线绣着“双刀”二字的人们勒住缰绳,让胯下的马匹并排停住在街道上,堵住了几条壮汉的进路。
他们说什么,林晨等人听得不是很清楚,但只看到他们没说几句,就已经开始动手了。
“前面打起来了!”李云升的眉头皱了皱,转头对两人问道:“要不我们改道吧?”
“改什么!”看到这一幕,魏有墨却是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我们此番来南岭,不就是为了看一看江湖的么?现在好不容易遇到有江湖高手过招,我们为何要走?只需远远地站在这看就好了!”
林晨没有言语。这打起来的两伙人,他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了。
但让林晨注意的,是那白衣少年所带领的人。
胸口处秀“双刀”二字,这是双刀门弟子所穿的服饰的特点。
但是,双刀门坐落于青国统御下的冀州,西接三晋,南临中州,离荆楚可不是一般的远。
一开始的时候,八荒论剑本是为了荆楚、湘楚,黔贵、赣鄱、八桂、南粤、八闽、琼州这南岭八处地方的年轻一辈切磋而举办的,后来经过时间累积,许多年轻时曾在八荒论剑上夺得过三甲的人物在江湖上崭露头角,这也就让得八荒论剑的名声越来越大,最终,连南岭周围地区的人也开始参加,比如三百前那一书一剑走江湖的剑仙张太虚就是来自江南,自八荒论剑上扬名后,一路踏歌而行,直至证道成为剑仙,这也就让得二十年一次的八荒论剑一举成为了江湖上的十大盛会之一!
“连东洲的门派都来了,看来接下来的三个月注定会是精彩万分!”林晨轻语。
那群人交手并没有持续太久,双方相互拆解了数十招之后,只见那红脸大汉和另一个同伙屈指一弹,两枚小钢珠爆射而出,分别击中了两个双刀门弟子的胸口,将他俩击退的同时,钢珠竟然爆出了一阵白色的粉末!
“不好,有毒!”
双刀门的几个弟子见状,皆是脸色一变,立即捂住口鼻,同时身形向后倒退。
“哈哈,老子今日有事先走,龟儿子们记得下次多带些人!”
红脸大汉说着,几人一起向后倒退一段距离,旋即转身展开轻功,跃上了旁边的一间较矮的房屋的屋顶,几个呼吸后,几人的身影已是消失不见。
“可恶!”
白衣少年捂着口鼻看着那几个巴蜀人远去,最终只能恨恨的咬了咬牙,一脚踢烂身旁的一个小贩摊位来泄愤,又向周围吼道:“看什么看!不想死的都给我滚!”
“这就完了?”魏有墨好似有意未尽般的嘟囔一句。
“走啦走啦……”林晨笑道:“若是再不走,保不准他们的刀可就朝这里劈来了!”
这话说得魏有墨立即缩了缩脖子,立即转身道:“那我可得赶紧走,我这小身板可受不住这一刀!”
“两百斤的小身板?”林晨打趣的问道。
“什么两百斤?我只不过是虚胖!虚胖你懂不懂?”
魏有墨怒目而视,另外两人则哈哈大笑。
在临江镇呆了两天之后,林晨便离开了。
李云升和魏有墨两人本来想邀请林晨同行,但林晨却并不急走,或者说是并不急着前往藏剑山庄。
在去藏剑山庄之前,林晨想先去将自己手里的这柄剑胎给铸造完成。
“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应该来得及……”林晨在心里思索着。
江湖上,以锻造制作机工巧物为根本的门派有着不少,而放眼整座南州,便是以荆楚的藏剑山庄和湘楚的天工阁最为有名。
两者之间,若是说铸剑这种事情的话,去请藏剑山庄的人自然是首选,可林晨和藏剑山庄的人并没有什么交情,相反,随着藏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人都能够察觉到,藏剑山庄在隐约间有着想要挑战太白剑山这天下第一剑派的地位的意图。
所以,林晨以太白剑山弟子的身份前去参加八荒论剑,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实就是去藏剑山庄上“踢馆”的,既然是去踢馆,人家又怎么可能会帮忙铸剑?
有了这么一层关系,林晨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放弃了去请藏剑山庄帮忙铸剑的念头。
他决定先前往湘楚!
湘楚的天工阁和藏剑山庄齐名,虽然不像是藏剑山庄那样只专注于铸剑,但两者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况且,他的师父李长天还曾救过天工阁的阁主李意展一命,所以说起来,有这么个天大的人情在,请他们帮铸一柄剑而已,不算过分吧?
林晨花五十两银子托人走路子从路过的马贩子手里买了匹枣红色的大马。
马算不上好马,但用来代步已是足够。
天未亮,林晨已是离开了临江镇。
不知走了多久,正路过一片林子时,忽然有一支冷箭从林中暗处射出。
林晨勒住缰绳,同时身体向右微微偏移,躲过了这一箭。
只听得林中有人大喊道:“兄弟们,干活了!”
这一声大喊的声音未完,便是又有着一道道嘈杂的声音从林中传出。
数十人,每人手中拿着开山刀,差一点的也有拿着斧子,个个满身戾气,从四面八方的林中冲出,团团将林晨的退路围拢住。
“就一个人?”他们看向林晨。林晨的衣着不算华丽,唯有座下的那匹马应该能算值点钱。
“后面还有一辆马车,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起的……”有人低声道。
众人转头看去,果然看到在不远处有辆本想向这里驶来的马车正欲掉头离去。
“去!”为首的人摆了摆手,身旁便是立即有一群人朝着那辆马车围拢过去。
“我说……”林晨看着眼前这群山贼全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模样,无奈的问道:“你们这是把我当成已经任人宰割的板上鱼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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