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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钓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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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九十九章 大苹果

    在4楼的男装部里,洪涛终于算是买到一套合适的正装西服,本来按照艾琳和南希她们的意思,是让洪涛买一身和艾琳那件淡紫色晚礼服靠色的男士礼服,但是洪涛死活不干。

    他的理由很充分,第一就是那种礼服平时根本没法穿,洪涛又没那么多正式场合可以出席,如果回国之后和朋友吃个饭都穿这玩意,那就太装逼了,所以利用率很低;第二就是这套礼服稍微贵一些,还得配专门的礼服衬衫、领结和纽扣,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成本。

    有这几位女士相陪,自然不可能进商店就奔要买的商品,买完就走,那就不是女士而是大老爷们了。洪涛真正用于自己选购衣服和鞋子的时间不足半小时,但是走出梅西百货的时间已经快晚上7点了。

    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的洪涛都感觉腿脚有些酸痛了,可是这三位穿着细细高跟鞋的女人却依旧斗志昂扬,走起路来虎虎生风。

    “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吧,你们也饿了吧?今天我请客!”看到女士们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样子,洪涛赶紧祭出杀手锏,花钱免受累**,只要把她们弄进餐馆里,自己就可以休息了。

    “前面还有一个地方,我们看完再去取车,晚上我们去吃海鲜吧,艾琳说你喜欢吃海鲜,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餐馆,就在中央车站里面。”南希她们显然已经设计好了整个旅程,并没有被洪涛打动。

    洪涛一看人家免费导游都这么坚持,自己总不能玩命打出溜,那就接着逛吧。其实这最后一个景点还是挺和洪涛口味的,这里既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也不是世界最贵的商店,而是一座体育场。

    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

    一听这个名字,恐怕体育节目的朋友都会马上反应过来。这就是美国篮球nba纽约尼克斯队和美国冰球nhl纽约游骑兵队的主场。同时这里还经常举办高级别的拳击比赛和大型演唱会,弗雷德和阿里在此打过拳、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流行天后麦当娜、流行公主布兰妮、搞怪天后lady gaga,流行小天王贾斯汀.比伯等都在这里办过演唱会。

    其实真正的麦迪逊广场并不在这里,它在麦迪逊大街和26街的交汇处,这座圆柱形的体育馆最初是建在麦迪逊广场里的,后来经过了3次拆迁,最终才搬到现在的这个位置上。不过麦迪逊广场花园这个名字已经深深的刻在了纽约人的脑海里,于是这座体育馆依旧沿用其原来的名字。

    另外,在这座体育馆对面,就是纽约最大的火车站。宾夕法尼亚车站。这座车站的大楼占据了第8大道到第9大道的两个街区,月台全部都藏在地下,每日的发车数量和客流量是中央车站的2倍还多,主要是开往全美国和加拿大的长途列车,所以很多美国人第一次来纽约之后,走出车站的第一眼,就会看到街对面的白色圆柱形体育场,麦迪逊广场花园,这也算是纽约的一个地标建筑吧。

    不过可惜的洪涛来的不是时候。nba的赛事要到10月份中旬才开打,nhl的赛事要到11月份才有,而nfl和mlb,也就是棒球和橄榄球的比赛现在倒是正在进行。可惜它们的主场地不是这里,这里只是体育馆,那两个室外赛事,一个在大都会体育场。一个在洋基体育场。

    平时的麦迪逊广场公园是可以进去参观的,每人17美金,就可以跟着参观团进去转一圈。还能到球场上走走,看看那些明显大腕们的包厢。不过今天晚上这里正好有一场室内网球赛,所以参观肯定是不成了,至于买票去看网球洪涛还真没这个雅兴,连打都不会的人看也是瞎看,省了那份钱吧。

    南希说的那家海鲜餐厅在大中央车站里,所以还得往回走,不过这次他们没有原路返回,而是沿着第七大道先向北走,到了42街也没有右转去大中央车站,而是继续往前走,到44街的地方走上了一条斜街。

    这条大街的名字洪涛也是如雷贯耳,它叫broadway,按照字面翻译过来就是宽阔的街,但是按照音译过来就可以叫做百老汇,估计中国头一个翻译这个街名的人肯定是个上海人,因为只有上海叫什么什么汇的地方才多,比如徐家汇、吴汇之类的。

    不过洪涛觉得这个百老汇翻译得很贴切,汇,有江河聚集的意思,也是一种盛器,有积聚收集之意。不过在这条街上,汇聚的不是江河,而是文化;积聚的不是物品,而是剧院。

    从41街开始,一直到53街,在这十多个街区里聚集着几十家大大小小的剧院,既有老资格如marquis、palace、winter garden 、 broadway剧院,也有新生代的nederlander theater等等。

    这些剧院里演的不是电影,而是一种美式歌剧,或者叫做音乐剧。很多有名的曲目在这里一演就是十年八年的,老美们也不嫌烦,再好看的东西年复一年的看也腻了吧?

    “要不咱们吃点热狗去看歌剧吧?今天有《西贡小姐》!”邦妮看来体内果真蕴藏着不少艺术细胞,不光对浮雕那些玩意有研究,居然还喜欢看歌剧。

    “抱歉!抱歉!我实在看不了歌剧,我会在里面睡着的,咱们还是去吃海鲜吧。”洪涛此时也顾不上矜持了,赶紧把自己是个俗人的事实说了出来。

    “他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你们还是绕了他吧,而且他睡着之后会打呼噜的。。。。。。”艾琳知道洪涛大概的喜好,赶紧也出面帮他打圆场,顺便揭发了他的一个恶习。

    “哈哈哈哈。。。哈哈哈。。。”邦妮并没有强求,三个姑娘一阵哄笑,然后集体向右转,向着大中央车站开路。

    晚上10点多,洪涛和艾琳终于回到了公寓里,那个南希还真是好客,生怕洪涛逛的地方少了,在大中央车站吃完晚饭之后,又特意开车拉着洪涛从皇后隧道穿过伊斯特河进入了皇后区,然后再转到布鲁克林区,再穿过灯火辉煌的布鲁克林大桥,返回下曼哈顿,算是简单的看了看纽约市的夜景。

    这还不算完,第二天一大早,这个南希和邦妮又如约而至,开车拉着洪涛两口子,花了半天时间把纽约的布鲁克林区、皇后区和部分布朗克斯区大概的浏览了一下,又在艾琳的公寓里蹭了洪涛一顿手擀面之后,才意犹未尽的离开了。

    如果不是艾琳和洪涛晚上要去出席酒会,这两个热情四射的姑娘还打算拉着洪涛坐渡轮去纽约另一个区斯丹登岛上看看,从这一天多的接触来看,她们很喜欢她们的家乡,也很热爱这里,所以才想让洪涛这个外国人尽可能多的了解纽约,只要你能多夸几句纽约的优点,她们就很满足,一点都不嫌累。

    她们不嫌累,洪涛也真的不嫌烦,他对纽约还是充满了好奇心的,其实他的好奇心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冒出来。两位纽约姑娘的努力还是很有效果的,洪涛虽然只在纽约生活了2天,但是通过四处观看和与南希、邦妮的交流,他对纽约这座城市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中国人有句俗语:百闻不如一见!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

    洪涛已经算消息比较灵通的人了,他守着一个美国媳妇,经常可以从艾琳口中听到她在纽约的生活工作情况,这应该算是很准确的了吧?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儿!这到不是艾琳有意骗他,和艾琳的工作性质有关。

    她整天待在写字楼里,要不就是去客户的公司,虽然也算在纽约住了几年,但是她眼中的纽约就是公寓、地铁、写字楼和公司,顶多再加上附近的几个超市、洗衣店、美容院啥的,充其量算是纽约一角,根本谈不上纽约的全貌,更谈不上熟悉纽约。

    这次的暴走纽约城,不光对洪涛是个难得的了解这座城市的机会,也算是给艾琳补上一堂课,让她顺便也更熟悉熟悉这个她工作生活的城市。

    就洪涛目前对纽约的了解,除了那个他没去过的斯丹登岛之外,其余的4个区他基本都算是去过了,其中曼哈顿岛最熟悉,布鲁克林和皇后区属于走马观花,布朗克斯区算是蜻蜓点水。

    就曼哈顿岛来说,中城区算是最繁华的地段,下城区有点老城区的感觉,上城区按照北京的习惯应该算是4环外了,既有高档社区,也有像哈林区这样治安比较差的区域。

    原本洪涛以为布鲁克林区是纽约的贫民窟和犯罪摇篮,其实他错了,他又被那些美国电影给骗了,在纽约真正可怕的地方是布朗克斯区、曼哈顿的哈林,布鲁克林区只是中心地带治安比较次,顶多排在第三位。

    洪涛没有种族歧视观念,因为他自己本身按照美国人的标准就是有色人种,但是在纽约生活了2天多,他不得不说的是,那里居住的黑人多,那里治安就差,这是不争的事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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