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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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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血槽

    罗邺漫不经心的态度让林宛瑜很受伤,她实在不能理解,难道自己的吸引力还不如一头烤rǔ猪吗!?

    “你刚才还说是我的贴身保镖,”林宛瑜轻轻咬了下嘴唇,“可你让我自己走,那还算什么贴身保镖?”

    罗邺一脸戏谑的回答说:“今天早上我不是已经贴过你的身了吗?难道你还想再被我贴一下吗?给彼此留点空间不行吗?”

    “你!”林宛瑜气的满脸通红,气呼呼的说:“那好,你就留下来陪猪一起过吧,到时候我自己走就是了。”

    这只是她的气话,外面的雪仍在下,并且没有停歇的意思,她自己根本没办法离开。

    罗邺哈哈一笑,“你把两位主人都骂了,这样可不好——”

    “我哪里有骂人啊?”

    “你刚才说让我陪猪一起——”罗邺坏坏的冲胡继瑶和李逸风挑了挑眉毛。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林宛瑜急忙冲笑而不语的胡继瑶解释说:“我说的是桌上这头猪——”

    “你说你跟一头rǔ猪争什么宠啊。”罗邺摇头叹气。

    “我、我没有!”林宛瑜恨不得站起身来摔手而走,虽然她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但被罗邺这样揶揄,还是有些忍受不住。

    胡继瑶拉过林宛瑜的手,“宛瑜妹妹,你需要放松和休息。鼎新是家成熟的大公司,什么事都需要慢慢来。”

    这句话听起来很简单,但她放在林宛瑜手背上的手,却让林宛瑜一阵心暖。

    李逸风也趁机说道:“是啊,宛瑜表妹,别着急走,雪花派对还是很有意思的。更何况,我们表兄妹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我刚还了钱你就要走,会让我伤心的。”

    林宛瑜为难的皱了皱眉,她不明白,现在正是公司人事调动的关键时期,罗邺明知道这一点,为什么还一定要她留在这里呢?

    真的是为了一头rǔ猪?!

    罗邺一脸坏笑的望着胡继瑶,“我看小瑶来当鼎新总裁更合适。”

    胡继瑶心中一惊,放在林宛瑜手背上的手也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这句话直接切入要害,她不得不用一个仓促的微笑来掩饰不安的情绪,“罗先生,你可真会开玩笑。”

    李逸风满怀戒心的望着罗邺,“罗兄,玩笑开的是不是有点大了?李家早已退出了鼎新公司,也不会再回鼎新担任任何职务——”

    罗邺问:“你们结婚了吗?”

    又是一枚深水炸弹。胡继瑶突然有种感觉,之前他们做作的一切,所说的一切,都算是白做、白说了,在罗邺面前,掩饰似乎是没有用的——幸好这种感觉转瞬即逝。

    李逸风有些沉不住气了,“没有。”他等着罗邺继续发问,然后用早就想好的托词来解释——

    罗邺只是嘿嘿一笑,没有再说话——他问话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林宛瑜心中一动,“继瑶表嫂,哦不,继瑶姐姐,你愿意来鼎新公司帮助我吗?既然你们还没有结婚,这也不算是坏了李家的规矩。”

    胡继瑶眨了眨眼,过了大约几秒钟,她才笑着回答说:“我不喜欢抛头露面,不过以这样的理由拒绝你实在不太好,请让我考虑考虑,也请你留下来好好玩玩,可以吗?”

    林宛瑜点了点头,这样一来,留下来就有了意义。胡继瑶端庄大方,做事不紧不慢,温柔得体,但她绝对不是那种会被人随意摆布的人,如果能请她去担任监察部的部长,不论是从社会地位,还是从管理能力,都非常合适。她笑了笑,“好的,既然继瑶姐姐这么说,我就留下来吧。”

    胡继瑶也冲她笑了笑,只是这个笑容看上去略微有些牵强。

    “留下来就好。”李逸风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松懈的笑容,“宛瑜表妹,到了晚上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你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了。南山庄园除了牧场之外,还有冰湖,滑雪场、狩猎场——下午的时候我们会去冰湖扎帐篷吃冰上篝火烧烤,之后再去滑雪场、狩猎场——夜晚滑雪,夜晚狩猎,那将会是相当刺激的!”

    林宛瑜想起看门人提到过的雪狐,于是问道:“南山庄园里真有雪狐这种猎物吗?”

    李逸风说:“当然,我们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跑来的,但我曾亲眼见过它——浑身雪白,跟雪的颜sè一模一样,漂亮极了,也狡猾极了。那只雪狐经常咬死庄园里散养的野鸡,我们制作了很多陷阱,甚至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围猎都没有抓到它——它实在太厉害了。”

    一旁的女佣吴婶脸上充满了鄙夷之sè。

    林宛瑜困惑的问:“你们用什么抓它?枪吗?”在这个国家里,是不允许私人持有枪械的。

    李逸风笑着摇了摇头,“枪的声音太响,所以我们用弓箭和弩shè。”

    “弓箭和弩shè?”林宛瑜问:“就像古代人那样?”

    李逸风摇了摇头,“样式差不多,但兵器的材料做工可跟古代大不相同。所有的弓箭弩shè都是用高科技碳钢制作而成,无论是速度和jīng准度都不比热武器差,破坏力甚至还远在手枪和半自动步枪之上。”

    林宛瑜咂了咂舌头说:“有这么厉害?”

    李逸风颇为得意的介绍说:“力气大的话,你可以用反曲弓和复合弓,想要追求杀戮感就用十字弩,我曾经用十字弩在南山树林里shè死过一只野兔,钛金弩箭直接shè穿了它的脑袋,将它插到树干上。我用了好大的力气都拔不出来,最后没有办法,只能用印第安式手斧将树干砍掉一部分,才终于得到了猎物。”

    林宛瑜皱了皱眉头,她简直不敢去想象当时的血腥场面。

    李逸风继续说道:“我至今还记得那棵树的位置,等晚上狩猎开始的时候,我带你们去看——对了,罗兄,你喜欢什么样的武器?弓还是弩?到时候我给你挑把最好的。”

    “刀。”罗邺一边回答,一边看着老女佣熟练的切烤rǔ猪肉。松脆的肉皮在锋利的刀子下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滚烫的油汁缓缓的顺着刀口流出。

    “刀?”李逸风稍稍一怔,紧接着笑出声来,“罗兄,相信我,用刀可猎不到南山的动物。别说是雪狐了,就算是只兔子你也猎不到,它们很狡猾,跑的又快,只有弓弩才能追上它们的速度。”

    “谁说我要猎杀动物了?”罗邺轻描淡写的说。

    “那你要猎杀什么?”李逸风好奇的问。

    “人。”罗邺说:“一个大家都看不见的人。”

    李逸风的脸上掠过一丝局促不安。“罗兄你可真爱开玩笑,好吧,就算你说的对,猎杀人的时候,弓弩也比刀剑好用。”他竭力想把话题转移到狩猎上。

    罗邺轻轻一笑,“弓箭不会拐弯,刀可以。刀起刀落的时候,你只能看到一条完美的弧线,紧接着就是血浆喷涌而出。”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回想起罗邺对付几十名治安队员时的场面。

    冷酷、血腥、毫无怜悯——虽然现在罗邺脸上仍挂着微笑,但林宛瑜依然可以感受到他正在向李逸风施加心理压力。

    李逸风的眉头一动,他的心理素质还算不错,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怯懦。他指着吴婶手中那把满是油腻的刀问道:“罗兄,你觉得这把切肉刀怎么样?”

    这种刀很锋利,但它却是攥在一个衰老的女佣手里。

    “这不是刀,而是餐具。”罗邺说:“只有带血槽的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刀。”

    “哈!”李逸风似乎找到了罗邺话中的漏洞,反驳说:“可是没有血槽的刀一样可以杀死人,你看这把刀的刀尖多么锋利!”

    罗邺轻轻的一笑,“你用这把刀去杀一个力气经验都比你差、甚至是手无寸铁的人,当然没问题。可既然对手比你力气小,经验也不如你,那么即使你不用刀,一样可以将对方杀死。但问题是,你不可能总是遇到力气比你小的敌人。”

    李逸风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反正我们谁也没有真的用刀杀过人,再争论也没有意义。”

    林宛瑜微微蹙起了眉头,“我听你们说了半天,究竟血槽是什么东西?”

    “就是刀身的一个凹槽,”李逸风解释说:“我感觉只不过是为了追求美观而已。”

    罗邺笑着说:“血槽就是为了能让鲜血更快流出的一个凹槽,远远不是为了追求美观而已。”

    李逸风紧抿着嘴巴,没有反驳,但眼神却颇为不服。

    罗邺继续说:“第一,血槽会让伤口变的复杂,而不是单纯的开一道口子,被带血槽的刀子刺过的伤口会比一般刀子刺伤后更加难以愈合,甚至会留下特殊的伤疤。”

    李逸风想了想,“这一点我倒是赞同,不过弓弩也可以做到。”弓弩的缺点就是无法放血,因此经常出现猎物身中数箭仍屹立不倒的局面。

    “第二,”罗邺接着说:“在实际的近身格斗中,人的全身肌肉都是极度紧张的,肌肉会形成一道天然的防御盾牌,当刀刺入体内时,被刺入部分的肌肉会以rì常无法想象的紧张度牢牢吸住刀身,普通刀子会损耗更大的力量才能拔出,而且放血血量不多,整体攻击的流畅度也会大打折扣,而带血槽的刀则会一鼓作气,越战越勇。这种差别是细微的,但带来的影响却是致命的。”

    李逸风抿了抿嘴唇,不甘示弱的说:“罗兄既然是保镖,又这么喜欢刀,肯定是刀不离身吧,能不能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刀呢?”

    “不行——”罗邺直截了当的拒绝说:“我握刀的时候,就是准备放血的时候。”

    李逸风正打算说些什么时,一辆派对专用车停在了南山别墅门前。

    窗外,雪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